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或居住地范围内活动,而且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只是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程序,有利于办案。那么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
  
  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二、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七十条 保证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二)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及时报告的,对保证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三、禁止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八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但犯罪嫌疑人具有本规定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情形的除外;(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根据《高检规则》第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适用取保候审程序的犯罪嫌疑人,必须符合法定的条件才可以采取,而且案件依然需要进行侦查,侦查的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所以,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这是很有必要的。
  
  


·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又解除取保候审会判决吗?
      ?没有批捕取保候审又解除取保候审会判决吗?取保候审后,公安局还要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法院判决。《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


·涉嫌故意伤害罪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很多人在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时候,侦查机关都会对其进行羁押,然而,此时相关权利人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不过,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获得取保。那么要是涉嫌故意伤害罪可以取保候审吗?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犯故意伤害罪能取保候审吗 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包括: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
      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当犯罪嫌疑人被逮捕或者依法监禁时,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包括很多种,而取保候审是其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公安机关为了保证案件侦查的效率,在很多情况下都会选择强制措施。那么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一、取保候审后派出所传唤会不会收监?只要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有关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传唤属于例行公事,询问有关的案件情况,并不会收监。《刑事诉讼法》第七...


·解除取保候审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一规定即意味着,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对已经采取的强制措施的决定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的权力。我们认为,这是适应案件的不同进展情况而作出的变通规定。应当说,这一规定是比较合适的。取保候审撤销或者变更的表述方式及其理由主要有以下几种:1、不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的。2。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3、发现采取取保候审决...


·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一、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监视居住权强制措施变更取保候审的条件,第一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比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第二不符合逮捕的条件,比如被监视居住人在监视居住期间不违反规定的,且不再符合监视居住的情形的,可以依法变更。 第77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


·聚众斗殴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
      遇到的聚众斗殴可能都是一些青年并且男性占大多数,针对聚众斗殴的情况我们对其进行相应的理解之后可以看出,其实如果说不是主犯并且情节不严重的话,针对其斗殴行为一般都不会作太重的处罚,关于拘留之后取保候审的情况,在法律当中也是有明确规定的,下面把我们就来看看聚众斗殴拘留可以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适用的对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
      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判拘役收监吗?取保候审后判拘役六个月,如果是适用缓刑,不用收监;如果不适用缓刑,要收监,但之前被关押的期限要算入刑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
      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在指定的地点或居住地范围内活动,而且并不意味着案件已经结束,只是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的程序,有利于办案。那么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有多久? 取保候审后的侦查期限不能超过六个月,具体时间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 二、取保候审的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


·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
      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对于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嫌疑人、被告人来讲,若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强制措施,如刑事拘留、逮捕的话,那么此时想要暂时不被羁押,是否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呢?接下来,我们就来告诉您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 一、涉嫌故意杀人能取保候审么?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


·醉驾可以取保候审吗?
      可以。《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取保的条件有哪些
      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取保的条件有哪些由于取保候审是一种相对较轻的强制措施,因此,很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刑事拘留或者逮捕后,家属第一时间想要做的便是申请取保候审。但是申请取保候审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究竟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呢?我们为您解答。 一、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