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厂房租赁合同法律法规有哪些?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实施)关于租赁合同的规定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第七百一十二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对厂房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1994年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城镇房屋租赁条例》,都规定了租赁各方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义务。《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规定登记备案后有关机关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是租赁行为合法有效的凭证。
  
  4、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有人认为:只要出租房屋不存在法律、法规所禁止出租的情形,承租人应当参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付租金等款项的违约金。
  
  从中不难看出,签署合同的双方要在厂房租赁合同中写清厂房情况、租期、租金、违约条款及双方责任等。按照规定,厂房租赁合同期限最长为二十年,承租人要规范的使用厂房,如果提前解除租约要事先通知出租房。而出租房在未到期前强制收回厂房的话,要支付一笔违约金。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
      一般进行房屋租赁的,当事人之间都会就租房的期限作出明确的约定,同时还会把约定好的租赁期限一并写入所签订的协议当中。虽然具体的租房期限由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但我国法律却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最高期限作出了限制。那到底是如何对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限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房屋买卖而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其实近年来我国法院也处理了不少。尤其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房子是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产权性质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自己的合法利益将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一、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1、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


·购买离婚房产注意事项是什么?
      家是温柔港湾,是一个人庇护的场所,当您在外面受了委屈之后,家总是能给人温暖,而一个家中少不了的就是房子,当家里的资金有限时,买一套二手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仅在价格上有所优惠,而且可以拎包入住,所以不少人愿意买二手房,如果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尤其是离婚房产,接下来就让我们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购买离婚房产注意事项。 要求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 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产权证书正本,让业主给你看身份证原件、房产证原件,你留复印件。...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
      被法院保全了的房子能出租吗?房屋被查封后,一般不能对外出租了。查封就是指检查后贴上封条,不准动用,民事诉讼中,财产保全比较常用的一种。查封是我国各级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执行方式,查封期限并不是随意而为的,是要遵照相关的法律规定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二条:封、扣押的财产不宜由人民法院保管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不宜由被执行人保管的,可以委托第三人或者申请...


·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中国的儒家文化在世界各地遍地开花,影响着世人,而作为它发源地的山东近年来的经济发展更是迅猛。这其中一个原因是山东的拆迁改造,拆迁是促进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有拆迁必然伴有拆迁补偿,那么山东省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


·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
      一、二手房产证过户要多久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双方当事人递交材料证件提交过户申请之后,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可以办理完毕新的房产证。《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于下列时限内,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房屋登记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一)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30个工作日,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60个工作日;(二)抵押权、地役权登记,10个工作日;(三)预告登记、更正登记...


·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离婚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矛盾,特别是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很大的分歧,有时候双方为了减少纠纷就会将房子直接过户到孩子的名下,这样双方的心里就比较平衡,那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房产赠与合同书范本 根据规定,房屋赠与一定要采用书面形式。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
      房屋出租方与房屋承租方在就房屋租赁达成一致的时候应共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以保障彼此的权益。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该怎么写呢?我们为您提供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简单范本,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一、在农村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能否抵押?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不能抵押,因为不能证明产权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最简单租房合同范本是如何签订的? 简单租房合同 甲方姓名(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甲方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 一、租房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购房意向书范文应该怎么书写
      买卖房子,我们作为买受人来说,知道的是要签订购房合同,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当我们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应该要签订一个购房意向书,那么这个购房意向书应该怎么书写,今天我们就给您书写一个购房意向书范文。 一、什么是购房意向书 作为购房意向书或者是认购书来说,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一些具体问题都没有包括进去,需要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能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二、购房意向书范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