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种工程所组成的,故而工程的质量关系者人们的生命安全。幕墙工程是建筑工程中的一类,为了使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保障,在工程完工通过自检后,需要按照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验收工作。
  
  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1、总则
  
  1.0.1 为加强建筑幕墙工程质量管理,规范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行为,使建筑幕墙工程安全可靠、节能减耗,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
  
  1.0.3 江苏省内建筑幕墙工程质量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组合幕墙
  
  由不同材料的构架、面板(玻璃、金属、石材等)组成的建筑幕墙。
  
  2.0.2 人造板材幕墙
  
  面板材料为人造板材的建筑幕墙。主要包括:瓷板幕墙、陶板幕墙、微晶玻璃幕墙、石材铝蜂窝板幕墙、木纤维板幕墙、纤维水泥板幕墙。
  
  2.0.3 双层幕墙
  
  由外层幕墙、热通道和内层幕墙(或门、窗)构成,且在热通道内能够形成空气有序流动的建筑幕墙。
  
  2.0.4 封闭式建筑幕墙
  
  要求具有阻止空气渗透和雨水渗漏功能的建筑幕墙。
  
  2.0.5 开放式幕墙
  
  不要求具有阻止空气渗透或雨水渗漏功能的建筑幕墙。包括遮挡式和开缝式建筑幕墙。
  
  2.0.6 非透明幕墙
  
  可见光不能直接透射入室内的幕墙。
  
  2.0.7 主控项目
  
  幕墙工程中对安全、节能、性能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8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8 一般项目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2.0.10 相容性
  
  粘接密封材料之间或粘结密封材料与其他材料相互接触时,相互不产生有害物理、化学反应的性能。
  
  3、基本规定
  
  3.1 基本要求
  
  3.1.1 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应按
  
  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经审查批准的施工方案施工。
  
  3.1.2 建筑幕墙工程支承构件与主体结构应有效连接,连接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轻质填充墙和砌体结构墙应在连接部位增设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梁、柱。
  
  3.1.3 建筑幕墙工程采用的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和组件等应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及国家现行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规范的规定。
  
  3.1.4 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其导热系数、密度、燃烧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幕墙玻璃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可见光透射比、中空玻璃露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3.1.5 建筑幕墙工程应对使用的主要材料部分性能指标按标准、规范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各类幕墙主要材料复验项目应符合本规程附录A的要求。
  
  3.1.6 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1.7 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3.1.8 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建筑密封胶相容性、粘结性试验的材料必须见证取样,经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硅酮结构密封胶、硅酮建筑密封胶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3.1.9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平面位移性能检测,工程监理或建设方应到实验室现场监督。抗风压性能、平面位移性能不合格的,应完善设计,重新检测;气密性能、水密性能不合格的,可局部完善后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
  
  3.1.10 幕墙工程各项材料复验、性能检测等应在幕墙工程施工前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加工和安装。有其它性能检测要求的,应根据设计或合同要求进行检测。
  
  3.1.11 建筑幕墙工程现场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要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时,应具有中文标识的出厂合格证、产品出厂检验报告、2年有效期内的型式检验报告,强制性认证产品应有认证标识,进口材料应有商检证明。进场时应进行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确认。
  
  2)建筑幕墙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存放、搬运、吊装不应碰撞和损坏。
  
  3)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应进行交接检查并签字确认。
  
  3.1.12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 。
  
  3.1.13 幕墙工程应对下列隐蔽工程项目进行验收:
  
  1)预埋件(或后置埋件)或后置螺栓连接件埋设。
  
  2)构件的连接节点、构件与主体结构的连接安装。
  
  3)幕墙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及墙面转角处的构造节点。
  
  4)幕墙防雷构造节点。
  
  5)幕墙防火构造节点。
  
  6)幕墙周边、组合幕墙交接部位以及幕墙内表面与主体结构之间的封堵。
  
  7)板块安装固定块材质、间距、数量。
  
  3.2 检验批划分和检查检测数量
  
  3.2.1 幕墙工程尺寸、外观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
  
  3)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相关单位在制定该工程时,将标准中出现的各专业术语进行了解释。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各有资质的验收工程师,需要服从单位的组织,分工协作,进行验收,在验收完毕后,需要制定书面的验收报告。
  
  


·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分为十个等级,且十级是最轻的一个等级,每个等级的鉴定标准有所不同,在员工受伤后就应该进行工伤鉴定,以保障用人单位进行工伤赔偿,那么工伤鉴定10级标准2017是怎么样的?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鉴定10级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鉴定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
      一、劳动合同法有什么特点?1、进一步加强了对劳动者就业权益的保护。2、分类规范不同劳动用工形式。针对我国劳动力市场用工形式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进一步完善全日制用工规范的基础上,对劳务派遣、非全日制用工两种用工形式专门进行了规范,拓展了法律适用的范围,使不同就业形态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都能得到有效保护。3、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更加明确。为保证劳动合同制度在各类用人单位切实得到执行,保护守法企业的积极性,加大了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4、...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模板 某某公司: 本人某某,于 年 月 日同公司签订了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现因(单位原因: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某款。个人原因:本人身体情况不适应此工作或是要照顾家庭)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请公司接到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书后,于 年 月 日前书面通知(该通知必须有公司印章,否则无效)本人于 年 月 日与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书面通知,本人将视为公司无需本人交接...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一、劳动者工作十五年被辞退的补偿怎么办理 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和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合同的,应当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没奶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最多支付12年。劳动者工作年限15年应当支付12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还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一、非全日制劳动用工备案规定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规定须向劳动部门的规定可以按照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一条第五项,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从事非全日制工作,应当在录用后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因为这种用工形式比较灵活,企...


·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是一部地方性法规,它的第一版是颁布的,和各
      辽宁省劳动监察条例是一部地方性法规,它的第一版是颁布的,和各修订了一次,我门现在看到的是修订版的。该条例是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全国性的劳动监察条例,并结合辽宁省的实际特点制定的,有其自身的特色。该条例只对辽宁省行政区域内的劳动监察工作有指导意义,不会对其他行政区域产生效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劳动监察行为,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劳动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醉驾缓刑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吗?
      醉驾缓刑单位会解除劳动合同吗职工被判处缓刑的,单位可以据此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判处缓刑属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
      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补偿?6年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应该支付6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内容现在工程建筑发展的非常快,很多大型工程在不断的建设,这也得益于我们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的项目一般都比较大,所以需要把部分的工程承包给别人。在签订承包合同中要注明工程的质量标准是什么,那么影响工程质量要素包括哪些内容? 一.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的人力因素 1、施工人员技术及理论水平对质量的影响施工人员是建筑工程中的最为具体且最为主要的施者,因此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及理论水平对建筑工程的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有着...


·一、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辞职情形有哪些?
      一、劳动者可随时提出辞职情形有哪些(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


·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一、六级工伤保留劳动关系后的工资会减少吗? 会减少的,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70%,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