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近几年来,医患关系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人们常抱怨,在中国医院看病难;医闹的胡搅蛮缠和某些换着或家属的无知;某些医生种种不负责任的行为让患者也不能理解,由此看来,中国医患关系如此紧张,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今天我们来为您讲解。
  
  
  一、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
  
  一般来说,处理医疗纠纷可选择的程序有以下几点:
  
  1、先双方和解。
  
  2、选择诉讼,得先作医疗鉴定,得出原因与后果。
  
  3、然后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认定责任与判决赔偿。
  
  二、怎样改善医患关系?
  
  1、双方树立医患沟通的基本理念。
  
  理解与尊重。每个人的出生环境、生活理念等等都不一样,双方应充分地理解对方,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要做到理解他人、尊重他人。尤其是在治疗过程中,关于隐私的问题。希波克拉底誓言云:“凡我所见所闻,无论有无业务关系,我认为应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同样,在《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中有明文规定:“医务人员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诚信与公正。作为医者,“以诚待人,公正对人”是我们所必须具备的品质。作为医者,应尽力医治患者,对其真心以待,这样才不会辱没“白衣天使”的名称,这样才对得起救死扶伤的职业。求同与存异。求同以承认差异为前提,但是其目的都是为了患者病情的治疗与康复。在治疗过程中会有不同和争议是正常的,但医患双方应该做到宽容而不懦弱,做到求同与存异共存。以德与依法。德是医之根本,法律则人人都要遵守,我们的道德不应与法律发生冲突,我们要在治疗的全过程中做到德法并存。
  
  2、双方注重沟通技巧和方法。
  
  在态度上,要尊重、热情、真诚。在行为上,要倾听,共情,积极关注。在言语上,要提问,解释,技术指导。交谈时医务人员应注意善解人意,尊重和关爱患者的生命,尊重患者的个人隐私;同情患者的处境,理解他(她)的内心感受,关注情感差异,个性化的处理谈话方式和交谈内容结构;关注患者的生存状态,用平易亲切的语言、呵护的情态“探讨”医疗问题,内容明确,表达准确,并始终流露和充满对患者生命的关爱和体恤;在谈话中尽可能不用或是少用医学术语,尽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述疾病治疗中的相关问题,对文化层次较低的患者,应反复讲解,充分应用生活中丰富、生动的各种形象的例子或是比喻,以提高交流的质量,达到沟通的目的。把握好沟通时的体态语言分寸,自然而不失庄重、严谨又充满温情、愉悦但不夸张,恰到好处地传达医务人员的交谈信息和丰富的人文精神。同时注意患者的接受心理和审美感受,使交谈更富有生气和感染力,使医患沟通更富有成效。
  
  3、双方在日常生活中多做沟通。
  
  沟通是双向的。对于医者,谨记医德,树立正确的医疗观念和沟通理念,针对患者不同的心理活动和期望以及在医疗活动不同时期的情绪反应,疾病治疗的轻、重、缓、急,有效地把握好沟通时间,或及时或暂缓,或分层次逐渐深入,或先突出重点再兼顾全面,围绕医疗活动的进程,注意把握沟通的时效性和沟通效果,体现医务人员的人文情感和关怀。
  
  对于患者,要多多体谅医者的不易和心血,要同样做到尊重理解医疗方面。在表达自己的看法和了解实情之时,还要做到与医者的相互沟通和交流。
  
  沟通是双方面的,任何一方都应该努力去做好沟通,都应该努力是医患关系缓和。
  
  其次,改善医疗机构的管理。对医疗机构来说,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首先要正视并克服自身的不足,不能抱怨患者不理解,怨天尤人解决不了问题。要善于分析自身的问题,从服务环境、服务理念、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各方面查找原因,制定措施。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医疗服务工作:
  
  (1)以人性化服务为中心,
  
  寻找服务创新点。
  
  患者在就医的时候不仅关注医院的医疗水平,而且更加关注医院的人性化服务。
  
  如何将人性化理念融入医疗服务与医院管理的全过程,改变以往“病人来医院是看病,
  
  医院对病人是只管治病”的陈旧观念,树立医疗对象首先是“人”,其次才是“病”的
  
  现代医学模式,将是现代化医院建设和管理的重要课题,
  
  值得认真思考、研究和探索。医院应就如何尊重、理解、关怀病人等方面采取措施,寻求服务创新点,通过人性化服务不断提高群众对医院的满意度。
  
  (2)坚持社会效益准则,打造诚信医院。坚持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努力降低患者的医药费用。
  
  (3)建立和完善医患沟通制度,促进医患沟通。为加强医患沟通,医疗机构要对患者的沟通从形式、渠道、内容、要求、技巧、效果、考核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
  
  (4)提供精湛、优质的技术服务,让患者放心。随着社会和时代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再加上人类疾病谱的不断发展变化,这就要求医务人员不但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还要具有精湛的医疗技术,要不断地运用现代医学科学的新知识、新成果、新方法、新技术,同人类的各种疾病作斗争,用高新精湛的医术解除患者的病痛。医生对患者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真正为患者着想,诚心实意为患者服务,把为患者解除痛苦视为终生最高追求。
  
  (5)严格医院质量管理,确保医疗安全。医学是一个尚未完全被人类认知的科学,还有一些需要人类不断探索的领域,有一些疾病目前尚不能完全治愈或者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而疾病对于患者来说,却是危及生命的头等大事。因此,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技术服务的同时,还必须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
  
  尽量减少差错和事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6)建立医疗告知制度,增进医患之间相互了解和信任。要开展医疗服务
  
  信息公示,坚持住院患者费用清单制。做到让患者对诊疗收费标准、药品价格、自己的病情、做何种检查项目、自己的诊治医生“五个明白”;
  
  对诊疗程序、诊治专家、手术履行的手续、诊治项目和价格、服务承诺“五个知道”;
  
  进而对检查、诊疗、用药、收费、服务“五个放心”等等。
  
  最后,加强患者的自我防护。医患双方的关系并非只是靠医者就能解决。患者同样是事件的一方。在医患纠纷方面,患者应增强自身防范意识。在现有的并不十分完善的制度下,作为患者,应有基本的医患意识。例如,患者应做到:时实了解自身病情及医疗状况;熟知关于医疗方面的法规及各种相关规定;及时了解诊治方案及其相关风险;及时与医生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等等。
  
  综上所述,医患关系是当下医疗界最尖锐的矛盾之一,关于怎样成功解决医患纠纷问题,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交流,建立和谐的医患关系。在遇到复杂医患纠纷时,必要时寻求与律师和司法机构,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是十分重要的。
  
  


·医保缴费年限怎么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由两部分组成,即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的实际缴费年限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之前的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尚未列入养老保险实施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前经劳动保障部门确认的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可作为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


·谁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
      谁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 在医院对患者的治疗过程中,难免会有一些患者与医院之间产生医疗纠纷。产生医疗纠纷的原因较多,而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患者对医院的治疗不满意引起的。对于医疗纠纷的处理有相关的机构负责,那谁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谁有医疗纠纷处理权限? 如果双方对医疗纠纷不能自行协商解决,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理,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向法院依法起诉。所以,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委...


·医疗美容纠纷?
      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 ?一、医疗美容纠纷有哪些 随着美容业的蓬勃发展,美容导致毁容的案件不断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也随之增多。医疗美容纠纷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医疗失误导致美容纠纷。一是医生技术水平欠佳导致美容失败。二是医生未征得受术者同意而在手术中忽略了受术者的要求而导致的纠纷。三是医生为了增加经济效益或极力鼓动就医者做美容手术而导致的纠纷。 2、患者原因导致美容纠纷。此类纠纷可分为患者期望值过高和舆论影响了患者的美感两类。 3...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鉴定费承担原则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过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坚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 一、鉴定费用的承担原则 法鉴定机构应当统一收取司法鉴定费用,收费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司法鉴定的鉴定费仍然是按照,谁提出,谁预先缴纳的原则!因此,最终的鉴定费用的承担还是与鉴定结果相关系的。 按照我国司法鉴定规则的...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
      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制定协议后可不可以反悔? 一、哪些调解有法律效力? 我国调解制度主要包括法院调解、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三个部分。 法院调解又称司法调解、诉讼调解,是指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由法院主持,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所进行的活动。行政调解是指具有调解纠纷职能的国家行政机关根据国家政策、法律,以自愿为原则,在分清责任,明辨是非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促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从而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人民调解,是指...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发生的医疗事故造成了患者人身损害的,此时需要对患者做出相应的赔偿。那么您知道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吗?只有根据相应的赔偿标准,才能最终计算出赔偿数额。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


·医疗事故如何向医院要求赔偿
      可以由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也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


·医生开司法鉴定书要遵循什么原则?
      我们知道,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方对于某些专业性的问题存在疑惑的是可以申请司法鉴定的,正是因为司法鉴定的结果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刑事诉讼结果,所以我们当事方才更应该依法去有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司法鉴定来保障我们刑事诉讼结果的更公正性,医生开司法鉴定书的目的也是为此,因此,医生在开司法鉴定的时候就要遵循四个原则。 一、做司法鉴定,要到医院开具什么,找谁 找主治医生开具医疗相关文书,如诊断书、出院证明等 带上证件,复印病历,医院盖章即可。...


·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一、重庆医保报销范围是什么?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给付范围内的药品,分为甲类和乙类两种。甲类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乙类药物目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以下药品不在基本医保报销...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 一、医疗事故鉴定在起诉前申请吗 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医学会鉴定。而起诉后,则只能由受诉法院委托。 起诉前进行鉴定的好处是,可以减小诉讼风险,避免盲目诉讼。但其巨大风险是提交鉴定的病历未经法庭质证,可能导致结论不公正。另外如果医院的过错十分明显,就没有必要在起诉前鉴定,直接交法庭委托鉴定,可以大大节约诉讼...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是怎样的? 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应该进行投诉,等待医院接待,提供信息,展示病历、尸检报告等。必须要证明实际存在医疗关系、提供真实的材料和受损害的程度证明。患者方面的流程相对简单,医院作为责任方时如何解决?由于患者受教育程度不同,无法对其进行要求,但院方可做好己方的管理。我们来看一下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的相关内容。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和流程情况: 一、医疗机构内部调查程序 (一)科室调查 职能部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