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最新的民法总则对于离婚彩礼有什么规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彩礼是男女双方缔结婚姻时男方赠送给女方的聘金和聘礼,在离婚的时候,彩礼可不可以要回,成为离婚案件的主要焦点之一。对于彩礼该不该退、需要什么法定条件以及证据,都做了相应的规定,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对于离婚彩礼有什么规定一、离婚彩礼该不该退?虽然《民法典》中对于“彩礼钱”这部分财产并没有直接的规定,没有法律规定时,可以适用当地的习惯,但是有一个限制性条件,就是不可以违背国家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这就是说,如果当地有“离婚退彩礼”的习惯,那么法律上也会给予支持。二、返还彩礼的法定条件(1)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三、返还彩礼诉讼需要哪些证据?(1)证明男女双方当时正处于谈婚论嫁的状态可借由双方的短信、微信等通讯工具的聊天记录,或者举行过订婚仪式、拍婚纱照等行为反映出来,表明双方有谈婚论嫁的意向,注意,谈婚论嫁和谈情说爱是有区别的,单纯的情话表白也是不能反映双方谈婚论嫁状态。(2)证明给付了财产的证据如果是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礼金那么就要提供银行转账明细;若是购买房屋或者车辆可以提供自己的出资证明,因为按照我们的日常生活经验,将大额财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一般都是用来当彩礼。(3)证明给付彩礼是当地的风俗当地的风俗习惯可以听取当地媒婆、村长、村委会主任等人的意见,必要时可作为证人出庭作证。如今,彩礼在我国的许多农村地区广为流行,天价彩礼也屡见不鲜。彩礼是男方为了结婚做出最大的投入,所以,一旦遇到离婚的情况,对于这些彩礼的处置,也就成为双方争论焦点之一。对于离婚彩礼的规定,让这种情况有法可依。
  
  
  


·山东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山东省离婚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


·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一、女方怀孕的时候可以离婚吗 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这是根据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的妇女特殊保护,是对男方提出离婚的一项限制的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 1、这一规定只是在一定时期剥夺男方提出离婚请求的权利,即仅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以内或...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
      商家的附随义务需要慎得对方的同意吗?需要对方的同意;附随义务指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亦无明确约定,为保护对方利益和稳定交易秩序,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担的义务。 [4] 附随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为辅助实现债权人之给付利益或周全保护债权人之人身或其财产利益,债务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而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保护等给付义务以外之义务。附随义务是指债的关系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为使债权能够圆满实现,和保护债权...


·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对于很多想要生二胎的家庭来说在为宝宝准备好了一切之后肯定要涉及到社会抚养费的缴纳,因为生育二胎有些情况下是对社会缴纳一定的补偿的,但是各地的抚养费标准都不同,那么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呢?一起和我们来看一下吧。 一、苏州社会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因地而异,差异很大。根据违法生育或者非法收养的性质、情节和收入取证情况,确定下列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如下: (一)征收标准 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
      一、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婚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进行分割。那么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有什么规定?
      在这个婚姻自由的年代,都提倡自由恋爱、自由结婚,但也有一些情况例外,比如说胁迫结婚,这也是个法治时代,自然也有相应的法律保护着每个人,如果是受胁迫结婚的,可以申请撤销婚姻。那么,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的具体规定是怎样的呢? 1、胁迫结婚,可以申请撤销 我国《婚姻法》第11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胁迫而结婚”,主要是结婚的一方或者是其他人,对结婚的另一方,予以威胁或损害...


·争取抚养权如何取证?
      争取抚养权如何取证?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其次,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冻结?
      一、夫妻离婚财产怎么冻结? 可以向法院进行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八条对离婚案件中涉及财产保全措施作出规定:“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二)的规定 :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


·自从国家出台明确的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租售同权试点后,
      自从国家出台明确的文件,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开展租售同权试点后,一夜之间,租售同权成为了房地产市场上热议的焦点。这个同权其实主要是子女受教育权。如今在租售同权概念的影响下,很多人纷纷购买公寓,那么,租售同权买公寓有好处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租售同权买公寓有好处么? 租房与买房居民享同等待遇,通过立法,明确租赁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建立稳定租期和租金等方面的制度,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最新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争取?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异。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


·一般来说婚前协议怎样才有效
      结婚是当代人必经的程序,多少人在憧憬着这一围城,但是在结婚前,人们也会慎重的考虑婚后发生矛盾时的解决办法,于是,很多人都会制定婚前协议书,用于之后的不时之需。但是婚前协议怎样才有效呢?相信您都比较关注这点,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吧。 一、婚前协议书是否有效 婚前协议书是否有效?如果婚前协议书有效,需要什么样的条件呢?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婚前协议书如果有效是有前提的,如果婚前协议书有效,需要包括以下几个条件:(一)协议双方当事人必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