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夫妻本身在孩子抚养问题上面产生了争议的话,此时一般是由法院对抚养权以及抚养费作出判决处理的。而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的情况,那此时能否不给孩子抚养费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可以吗
  首先,离婚给孩子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责任。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其次,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的数额是可以变更的。这是因为,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 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而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承担能力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都是在不断变化的,因此导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也是不断变化的。所以婚姻法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最后,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父母离婚可以不给孩子抚养费,但这是有条件的。正如上面所言,支付抚养费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父母也可能在特定情况下无力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如果此时强迫父母继续支付孩子抚养费,则从道理和法律上都是说不通的。但是,父母不给孩子抚养费不是无条件的,不然很多父母就可以肆意逃避抚养义务,因此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有条件的,父母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但必须符合条件。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
  既然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夫妻协商解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遇到这样的情况,另一方可以拿着生效的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不过要是此时判决书尚未生效的话,那对双方就没有约束力。不过也可以肯定一点,诉讼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这自然是不行的,除非法院判决的时候很明确的说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是不用支付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 征收对象应当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具体条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因此,这里的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就是指违反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生育法规规定条件超生子女的人。需要指出的是,在该法出台之前,一些省、市在工作实践中除了对超计划生育的公民征收社会抚养费外,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经批准生育二胎的公民也征收一定的费用,叫做“社...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
      夫妻离婚后财产归孩子么?1、夫妻离婚后财产并不归孩子所有,父母的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有,与他人没有关系。父母离婚的财产分割,由父母之间协商处理或通过诉讼解决,子女成年与否都无权参与分割。2、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


·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以及注意事项
      一、起诉变更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具体来说,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该怎么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基于什么原因(自己写,也可以没有原因,直接写本协议),一切都由孩子父母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为各自真实意思表示为准,只要不违反不危害孩子健康成长和法律规定就可以了。2、变更抚养权:孩子抚养权由父、母变更给母、父等。3、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如何支付抚养费。4、抚养权变更后,没有抚养权一方孩子如何探视。5、其他约定。最后,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还需要...


·夫妻二人一人得了精神病可以离婚么
      可以。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另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


·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离婚主要就是代表着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根本不可能继续走下去。现如今离婚的越来越多,而离婚的方式还是只有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协议离婚知道双方达成协议,然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就可以了,而起诉离婚往往就是因为某一件事没有达成一致,才通过起诉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那么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重庆起诉离婚费用多少钱: (1)离婚诉讼费标准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


·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可以说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当事人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自然协议离婚的费用要比起诉离婚的费用少很多。那究竟法律中规定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钱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诉讼费是多少 根据案件的不同花费的钱数也是不同的。 首先,必须的是离婚诉讼费用。 案件受理费只是诉讼费的一种,是起诉时交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自1994年制定,之后历经两次大的修订,如今实施的是修订之后的版本。那么您知道我国的国家赔偿法都有哪些内容吗?对哪些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享有依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促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


·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争夺子女抚养权的时候,需要当事人收集、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子女的生活成长,或者对方的抚养不利于子女成长。那么才有可能获得子女抚养权。具体来说当事人该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收集证据获得子女抚养权 1、抚养关系的变更应由双方协商。2、正确把握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3、收集变更抚养关系证据途径。具体如下:(1)到对方的工作单位,请求工作单位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收入及工...


·夫妻分居后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可能因为很多原因而造成感情不和,但此时双方又有可能不想离婚,就会选择暂时的分居。但如果在满足分居离婚的条件下,一方就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就要对财产作出处理。此时夫妻分居后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夫妻分居后的财产算共同财产吗 夫妻感情不和或其他原因长期分居所得,分居期间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分居并不表示夫妻之间的婚姻关系不存在了,夫妻双方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者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仍然属...


·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
      离婚财产分割就是夫妻离婚的时候,依照法律规定,把夫妻共同财产划归个人所有。那么夫妻在离婚后该如何来解决财产分割问题呢?具体对财产分割的方式又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如何解决离婚后财产分割问题(一)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财产和权益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对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财产类型:银行存款(包括工资、经营性收入、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费)、现金、房地产、机动车辆、...


·法律规定女孩抚养费多少?
      离婚之后不仅是双方的共同财产需要分得,最为棘手的问题就是关于孩子抚养的问题。作为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与责任,而如果一方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就要给付孩子的抚养费,并且是长期的,那法律规定女孩抚养费多少?下面我们就详细介绍相关内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 1、抚养费的数额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意见,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