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要注意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通过二手房中介来买房的时候,需要支付给中介一定的费用,也就是中介费。那么您知道这个二手房中介费具体是多少吗?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一定程度上可以省心省力。但购房者也要注意其中的一些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二手房中介费以及买卖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二手房中介费是多少?
  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的是明码标价制度。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因此,中介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有最高的限制,具体依各地各机构而异,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依据物价局相关文件规定,房产交易额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按2%收取;超过10万元至100万元金额(含100万元)的,按1%收取;超过100万元金额以上的按0.5%收取,中介收取服务费,应按每宗交易额计算,而不应该按照买卖双方分别计算。比如,一套房产的成交额为125万元,那中介费的计算方法为:中介费=10万元×2%+90万元×1%+25万元×0.5%=2000元+9000元+1250元=12250元,即买卖双方合计需要支付给房产中介的中介佣金为12250元整。至于中介费怎么支付,并没有明确规定。但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中介费一般是第三方收取的,例如中介公司,如果是采用其他方式,消费者要特别注意正规性,小心被骗;2、中介费一般是一次性收取,注意索要发票。索要发票是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3、二手房中介费的收取没有成文规定,如果没有其他约定,应到有关部门进行办理。
  二、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的注意事项
  购房者在通过中介购买二手房屋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看房之前
  可事先向身边买过二手房的熟人咨询,了解房屋买卖的大致流程。关注房价信息,知道想要买房这一地区二手房每平方米的均价。了解可以通过这些途径:电视上的信息台、房介所门口的公告板、网络上的房产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标注价格一般要与实际价格差一两万,因为这些属于房介吸引你的广告价,你去问时,他一般会告诉你此房已出手,然后推荐你其他房子。只要注意差的别太大就行。
  2、看房时
  不要在第一眼就表示出对这个房子的满意,即使你确实是很满意。看房时要把耳朵“塞紧”,不要听房介把房子说得天花乱坠,一定注意多看细看少表态,多问你看到的这个房子存在的问题及你的不满意之处。看房过程中房介人员一般会接到好几个电话说还有人要来看房,然后问你能不能拍板,不要相信,这只是他的一种推销策略,造成房子很抢手的假象。
  3、关于钱
  看房子时别带钱是制止你冲动付款的有效方法之一。不要当即拍板付定金,买房子是大事,必须要在没有外人忽悠下充分考虑,清楚明白的决定。要知道定金一旦交上,就是别人牵着你的鼻子走,你就被动了。付定金时尽量少交,定金只是表达了意向而已,不在于房介极力要求的多。以此将如果后悔的损失减到最低。
  4、关于承诺
  第一次买房子因为没有经验,往往会因为中介人员众口游说头脑发热,过于听从中介的安排,朋友就说过当时就像吃了迷魂药,他让干嘛就干嘛了。所以少听他说,签字前一定让他把你拿到房子一共需要多少钱算清楚,以免办理过程中他又说这个那个的要你交钱,签字时注意看清楚协议书,特别是打印之外的手写部分。以上就是关于二手房中介费的收费情况,其实在我国各个地方二手房中介的具体收费都是不一样的。因此,购房者还需要根据当地的一个情况来看收取的中介费是否合理。要是在这方面遇到了什么问题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来帮助解决。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一、债务人赠与房产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以吗? 债务人赠与房产给第三人,债权人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也称废罢诉权),是指当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务,实施无偿或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务时,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法院撤销债权人所实施的行为。 二、撤销权成立的要件有哪些 1、撤销权成立的客观要件。 ①须有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和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的法律行为,可...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是什么 房屋拆迁后,被拆迁人再回迁或者那道补偿款之间有一个过渡期,该过渡期内政府需要支付被拆迁人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费用,以解决被拆迁人的生活居住问题。因每个地方的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有所不同,我们以成都的为例,跟您讲讲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 一、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以下标准仅供参考) 成都房屋拆迁过渡费补偿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如果被安置人员在拆迁单位安置通知期限内没有入住的,会停止发放过渡费。...


·上海社区公共户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上海社区公共户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在哪里办? 各区的权限设置不一,具体请咨询你租住的房屋所在社区事务服务中心,以及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 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 ...


·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我能分到什么
      现在快节奏的生活,使得离婚率也节节上升,说到离婚您关注的除了谁的过错之外,财产分割总是能让八卦的领居们津津乐道,那么离婚的时候,除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之外,财产分割也是非常重要的,当然了,财产分割里房子占的比例是十分重要的。那么如果离婚房子是老公爸的我能分到什么呢?我们下面就来谈谈这个问题。 2017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如今城市流动人口越来越多,所以租房的现象也日益增多,为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我国制定了关于房屋出租的管理办法,那么北京房屋租赁条例如何?我们在租房的过程中都需要注意哪些的问题呢?为您解答。 北京房屋租赁条例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租赁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依照本规定管理。 第三条 房屋租赁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
      一、法定继承人都不放弃共同拥有的房产怎么办?只能由一方获得财产权,可以通过共同竞价的方式来处理。继承权的接受,是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依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权的主体是公民(自然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普遍偏高的,人们购买一套房产本身就不容易了,因此要是夫妻说到离婚的话,那此时双方对共同房产的争夺也是比较激烈的,此时若主张分割共同房产,首先要作出认定才行。那么到底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


·买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有哪些内容?
      买房子只有把房子过户到自己的名下,这套房子才真正属于自己,但是过户需要各种材料手续,并且需要在交纳相关的费用以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对于买房子过户的相关费用,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严格的规定,针对不同房产类型,作出明确分类。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买房子过户需要多少钱的相关知识。 一、房子继承过户的费用 1、流程 (1)首先,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接着,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农村养殖户的房屋拆迁怎么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或者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房屋被拆迁人不但可以选择货币补偿,房屋被拆迁人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进行调换。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的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的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并且具备易地...


·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和具体的条件是什么?
      在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中,难免会出现感情不和的情况,那么就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在离婚中是罪经常遇到的问题,我根据法律在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情况做了一些整理,希望能对您在离婚房产如何进行分配提供一些建议。 一、我想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


·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
      近年来,各地都在进行大规模的房屋拆迁,而此时就会给予被拆迁人相应的安置房进行补偿。那这种情况下,要是刚好遇上夫妻离婚的话,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时拆迁安置房该怎么分割 夫妻诉讼离婚,在认定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归属时,由于我国住房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发展过程中的拆迁问题,使当前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来源具有多元化的特点,法院应当根据房屋来源的不同在夫妻之间进行分割。离婚时,拆迁安置房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