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有什么处理技巧?(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交通事故快速理赔中心有什么处理技巧?(一)先要找出6个基本条件目前的实施办法规定,凡在沈阳市二环路(含二环路)道路范围内,肇事车辆双方均在本市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事故中发生的没有人员伤亡,且机动车能够自行移动、车辆损失金额在2万元以下、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道路交通事故,可进行保险快速理赔。交通事故,90%都是没有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小的交通事故,快速理赔大大简化了事故处理及理赔程序。要想走快速理赔,同时还要未碰撞水、电、通讯、道路交通等公共设施;且双方车辆手续齐全。(二)谁的责任要分清以往,在普通机动车驾驶人眼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专业行为。自试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办法》以来,事故当事人就可以根据《办法》中的规定,简易地自行划分责任。对于一方当事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追尾、逆行、倒车、溜车、违反规定开关车门、违反交通信号、未按规定让行以及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行为时,而另一方当事人没有上述行为,有的一方负此交通事故全部责任。如果各方当事人均有过错的,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三)随车最好带粉笔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最好在车内携带《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石笔或粉笔、签字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用石笔或粉笔来标划、固定停车位置,然后尽快把车挪开,以免堵塞交通。碰到双方对事故原因和责任有争议、需要标划现场等待交警处理的交通事故,双方在固定机动车停车位置时,可用石笔或粉笔在车辆的每个车轮外延中心垂直于地面上标划t型线。如果是多车轮的车辆,只需标划前后四个车轮的位置即可。(四)及时签订协议书48小时内去索赔遇到轻微肇事时最好方式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责任,明确各方在事故中的责任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以避免影响交通,然后由责任方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签订《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并由当事人各方签字确认。无《交通事故现场协议书》的,双方要以文字方式如实记载交通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共同签名,并凭《协议书》及相关证据,于48小时内前往快速理赔中心索赔。超过规定期限或非当事人本人前往,索赔将不予受理。通过我们的介绍,您可以得知,当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在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下,一般这种理赔是比较快的。当然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搞清楚是谁的责任,一定要及时报警。关于赔偿事宜可以当事人进行协商,因为毕竟没有造成太大的人员伤亡,快速解决相关事宜,对双方来说都是比较好的。
  
  
  


·酒驾撞车没伤人怎么处罚
      要看是饮酒后驾车还是醉酒驾车。相关法律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


·允许交警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
      允许交警暂扣非机动车的情形有哪些在有非机动车参与的交通事故案件当中,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交警部门是可以对非机动车辆进行暂扣的,目前法律规定主要是指以下两方面首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有明确规定 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非机动车。其次,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收集证据需要的,可以依法扣留事故车辆。不管是暂扣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要遵守一定的法定程序。要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扣押的法...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一、小学生交通事故死亡怎么判刑? 交通事故到时小学生死亡的判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受害人死亡怎么赔偿? 1、丧葬费:上年度年该...


·车祸造成的护理费怎么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20年。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


·代驾出车祸了由谁负责
      代驾出车祸了由谁负责代驾出车祸了由谁负责(一)、无偿代驾:按帮工关系处理无偿代驾通常发生在亲朋好友之间,在这种情况下,代驾者和车主是一种无偿帮工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使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


·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很多时候当事人知道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但是由于法律知识的缺乏,不知道该如何起诉,起诉费是多少?当然也有很当事人考虑请律师打官司,但是却不知道请一个律师需要多少钱,是否值得?本文就此为您介绍,以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如何起诉 1、准备好财产保全(如果需要的)。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是否需要在诉前财产保全。如诉前财产保全的,必须在保全后15日内提出诉讼。 2、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
      虽然国家交通局严查酒驾,但是仍然有人还是致法律于不顾,致自己的生命于不顾,选择酒后驾车。酒驾被交警查到是要处罚的,若是酒后驾车造成人员伤亡是要进行刑事案件的审判的,醉驾审理时间有长有短,简易程序大概20天能够出结果。如果醉驾审理期间走了有什么后果?下面我们带您一起了解一下。 醉驾审理期间没钱取保候审不会加重刑罚;其次是否能够保证人取保候审,需要公安机关的同意;不取保候审,会羁押到开庭,一般不会超过审判执行时间;案子处理完以后才可以驱车...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 误工期间一般较为明确,进行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嘱是证明误工必要性的基础证据,如果住院,则住院时间和出院后医嘱证实的休息时间总和为误工期间。但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如因岗位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在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障受害人恢复期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依据单位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期间。如果当事人产生关于误工期间合理性的异议,在无医嘱或者误工时间明显过长的情况...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晕住院怎么计算误工费?
      一、交通事故人伤头晕住院怎么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的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误工收入(年/月/日)×误工时间。 1、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至医院建议的休养期结束,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包括本应按期...


·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
      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否会被吊销?出交通事故驾驶证是不一定会被吊销,交通警察应当检查当事人的身份证件、驾驶证、工作证及机动车行驶证、保险标志,验明身份;对当场难以查实身份的肇事人,可以将其带回核查。交通警察可以依法对肇事车辆、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


·2023年私家车跑滴滴合法吗?
      私家车跑滴滴合法吗? 一、私家车跑滴滴快车合法吗 网约车具备网约车营运资格证。 从业的车辆需要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相关车辆须先行完成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 车辆完成检测,并上传检测数据后,才可以提出申请。 二、网约车驾驶员申请时车辆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号牌,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 (二)7座及以下乘用车,车辆已使用年限不超过4年。在这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