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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追诉时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我国刑法分则条文中对法定刑的规定包括几种不同的情况:
在一种犯罪有几个量刑幅度的情况下,应当按照犯罪的实际情况确定追诉时效期限的长短,即犯罪符合哪一个量刑幅度,就应当以那个量刑幅度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的期限。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时效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在一般情况下,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但是,如果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什么是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社会关系是人们在共同生产、生活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即人们在共同活动过程中所结成的以生产关系为基础的相互关系的总称。
    受我国刑法保护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关系包括: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公私财产的所有权、社会主义社会管理秩序、国防利益、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


·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大麻有关毒品的犯罪行为,主要分为三类,自用,教唆收容他人,运输贩卖,牵扯到未成年人的,都要从重处罚。在这三类当中,第二类和第三类无论情节轻重,均属于刑事犯罪,情节的轻重决定量刑的高低。

我们研究一下刑法对于大麻的处罚,主要回答几个问题: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3)持有大麻多少算是刑事犯罪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大巴司机载客超载,车主构成危险驾驶罪吗?
      在一些偏远地区坐过大巴车的人都知道,很多大巴车会在躲过交警检查后超载搭客。除了超载外,大巴车并没有其他违法交通规则的行为,比如不超速等;那么仅仅是超载的大巴车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 大巴车超载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并不可凭空设想,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结合相关的法律规定才能做出判断。首先要看下危险驾驶罪的定义,危险驾驶的定义为:只要存在危险驾驶行为,一般即可构成危险驾驶罪。 也就是说大巴司机没有违法其他交通规则,没有出交通事故并不代表...


·什么是追诉时效?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案件应当予以撤销。
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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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异同
      一是犯罪目的和罪过形式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在主观方面上的相同之处。即两罪的目的都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并且都是直接故意犯罪。此案被告人的目的就是“抓赌弄钱”,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恶劣目的昭然无疑。
     二是侵犯的客体基本相同。这是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重大相同之处。两者同属侵犯财产罪。抢劫罪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敲诈勒索罪也表现为侵犯复杂客体。即抢劫罪以同时侵犯公私财产权和公...


·什么是犯罪的过失?
        犯罪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犯罪过失分为疏忽大意过失和过于自信过失两种情况:
    1、疏忽大意的过失,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过于自信的过失,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


·刑事案件可以私了吗?
          1、如果受害人所受的伤害是轻伤以下,不构成刑事犯罪,那么协议有效。 协议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是有效的,协议是双方约定的,体现当事人意思自治,没有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法律也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干涉。但是就免除侵害人刑事责任部分而言是无效的,刑法是公法,故意伤害侵害的法益不是单一的,其所侵害的法益不仅仅是受害人的身体权、健康权,还侵害了国家的公共管理秩序,因此仅获得受害人的谅解并不能免...


·智力残疾与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和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即使实施了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也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不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能力减弱者‌,‌其刑事责任相应地适当减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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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减刑?
      
减刑,是指对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什么
      特殊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l、特殊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一般正当防卫所针对的是需要防卫的任何犯罪与其他一般违法行为(以需要防卫为前提)。因此,只有保护人身安全时,才可能属于特殊正当防卫;保护其他法益时,不得进行特殊正当防卫。...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
      两罪均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且剥夺方法基本相同,即以绑架、拘禁形式进行,行为中也可以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但两罪也存在一定区别:
      (1)犯罪目的不同。非法拘禁罪的目的是为了索要自己的财物,以实现自己的合法债权,而不是想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而绑架罪则是将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特别是绑架罪行为人主观上包含着可能伤害、甚至杀害被绑架人的故意,从而迫使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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