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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首?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自首,是指犯罪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   



  

自首有两种情况: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  



  

1、一般自首,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一般自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自动投案,即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之后归案之前,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听候司法机关处理的行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都没有被发现,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犯罪事实已经被发现但不知犯罪人是谁,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犯罪事实和犯罪人都已经被发现,在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之前,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伤病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罪行尚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宙后主动交待自已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庄动投案的;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的,或者正在投案途申,被公安机关抓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的,将犯罪嫌疑送去投案的,也应当视为自动投案。   犯罪嫌疑人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认定为自首。   (2)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成立的根本条件,即犯罪嫌疑人必须以各种方式向有关机关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   犯有数罪的犯罪嫌疑人仅如实供述所犯数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对如实供述部分犯罪的行为,认定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认定为自首,但在一审判决前又能如实供述的,应当认定为自首。  



  

2、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为。特别自首要求:  (1)特别自首的主体只能是已经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   (2)特别自首必须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自己的其他罪行。



  

3、自首的处罚。自首表明犯罪人有一定的认罪表现,刑法对自首规定了从宽处罚的原则。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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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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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13-04-02 生效日期: 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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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麻犯罪如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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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研究一下刑法对于大麻的处罚,主要回答几个问题:
1)持有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2)抽大麻是不是刑事犯罪
3)持有大麻多少算是刑事犯罪
4)对大麻相关的行为最严重的处罚是什么


·故意犯罪的分类
          一、故意犯罪的分类
    
      故意犯罪分为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
    
      (一)直接故意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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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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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申请强制执行的时效过了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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