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在实践中,大多数劳动者都不是居住在单位附近,而是需要开车或者是坐公交去上下班,可近年来,交通事故却频频发生。那在法律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立法者出于保护劳动者的立场将考虑,已将其纳入工伤范围,但具体处理中仍要进行工伤鉴定,那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介绍。
  
  一、下班途中遭遇车祸构成工伤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综上,劳动者在下班途中遇车祸的算工伤。
  二、如何办理工伤鉴定
  残等级鉴定也称工伤评残,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劳动能力鉴定技术小组认为工伤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需要评残的基础上,依据《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依赖护理的程度作出的判别和评定。一共有十个级别。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期限可延长至30日。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一般来说,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应当经企业签字后报送。但如遇企业不签字的情况,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可以直接报送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接到用人单位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应当组织工伤保险机构进行调查核实。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生活中,劳动者拿到工伤赔偿需要经历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劳动仲裁、工伤赔偿的程序,其中,每个程序劳动者所需要做的事情、提交的材料都是不同的,所以不少劳动者自己往往处理不好。因此,建议您在遇到工伤的情况时,建议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
      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 公司法人变更要交税吗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公司法人是具有独立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因此一般公司的债务都是由公司财产来承担责任的,而作为公司股东仅在出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但公司在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法人变更的情况,那此时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呢?下文中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人变更后债务怎么办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人),原公司的债权债务应该由变更后的公司全部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的技巧
          一、诉讼时机的选择技巧
      什么时间提起诉讼是有技巧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计算残疾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所依据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nb...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出?
      交通伤残鉴定费用谁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


·发生交通事故后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法院起诉要是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法律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需材料如下:(1)生效法律文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但原件也要带上,法院会审核。(2)如...


·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影响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
      一方存在过错,其行为影响了另一方的交通安全,这是运用合理避让原则的基本条件,如果一方没有过错或即使有过错但行为没有影响另一方的交通安全,则不适用此原则。 第二、被妨碍安全一方应该发现危险的存在却未发现。未尽到符合其交通参与者身份的一般注意义务为标准,在尽到了一般注意义务,能够发现危险存在的,视为应当发现,反之视为不应当发现。 第三、被妨碍一方尽到了符合其身份的义务能够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但没有采取或没有采取正确的措施。如果被妨碍方尽到...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这本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但要是,有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话,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分别确定了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了。那么究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被受到这样的处罚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驾驶无牌车辆处罚:有可能承担刑事、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这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股东之间转让股权要交税吗? 一、股东为自然人 股东为自然人的情况,根据《个人所得税》(2007年修订)第6条第5款以及《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2条的规定,个人股权转让以转让股权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这实际上就是指个人股东因股权转让的获利金额,或者说只有在溢价转让的情况下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股权转让是平价转让或折价转让则不存在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3条第5款规定,个人转让股...


·车祸中受害人怎么索赔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受害方应做好以下准备:1、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


·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
      死亡伤残费用包括:丧葬费、死亡裣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一、在一次事故中交强险赔偿多少钱?交强险只分有责和无责,不论全、主、同、次限额都是一样的。交强险项下有三项费用,但是根据所负事故的责任不同而有区别的,列出来即有:1、财产损失限额:2000元(有责) 100元(无责)2、医疗费用限额...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许多人为了路程上的方便快捷,经常会驾驶摩托车飞驰在马路上,但是很多人并不知道,驾驶摩托车也是需要驾照的,甚至有些人知道相关规定但也不以为意。摩托车作为机动车,如果无证驾驶需要收到法律的出发,如果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则更有可能收到刑法的处置。下面,为您整理了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撞人逃逸的法律责任可能涉及的法规,供您参考。 一、无证驾驶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一)无证驾驶车辆处罚 无证驾驶机动车与驾驶与准驾...


·深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深圳作为现代化的大都市,人口繁多,道路也是错综复杂,交通事故发生率一直都是居高不下,大部分人为了避免麻烦都会选择私了,那么深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带来具体的内容。 深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一、追尾事故: A车全责在相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事故,后方车辆要负全部责任。 二、倒车溜车: A车全责在正常行驶状态下,前方车辆无故倒车造成事故的,责任全部要由前车承担。 三、越线超车: A车全责中心黄色双实线...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