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刑法中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非法集资不属于国家允许的正常资本循环范围而是一种犯罪行为,相关的罪名有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等。根据吸收数额、对受害人造成的后果和对社会的影响不同定罪不同。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定罪情形分为八种,吸收存款对象数量和吸收数额越多,刑罚越严重。以下是相关规定:
  
  一、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4、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规定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1、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2、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0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500人以上的;3、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给存款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50万元以上的;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其他特别严重后果的。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案发前后已归还的数额,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的,不作为犯罪处理。第五条 个人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单位进行集资诈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集资诈骗的数额以行为人实际骗取的数额计算,案发前已归还的数额应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广告费、中介费、手续费、回扣,或者用于行贿、赠与等费用,不予扣除。行为人为实施集资诈骗活动而支付的利息,除本金未归还可予折抵本金以外,应当计入诈骗数额。个人和单位吸收数额、所吸收钱款和造成的损失数额最低限度不同,达到最低限额即可判刑。非法集资两千万远远超出个人和单位吸收数额的规定,属于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况,若属于在社会中传播广泛,影响恶劣的,罪加一等。数额计算中需要扣除的项目按照规定计算。关于非法集资两千万判几年有其他相关法律疑问,可咨询的专业律师。
  
  
  


·刑事诉讼法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对刑事案件侦查起诉的过程中,如果有必要的话司法机关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措施,但拘传也是不能随意采取的,此时需要按照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才可以,否则就是违法的行为。那究竟刑事诉讼法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诉讼法拘传的程序是怎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拘传。刑事拘传的主要程序是: 1、填写《拘传证》。并报负责人审...


·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缓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很有利的制度,但实践中适用缓刑的条件要求是很严格的,要是没有达到规定的条件标准,那自然就是不会被判缓刑。从《刑法》中的规定来看,究竟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可以适用缓刑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适用缓刑制度,除满足积极条件外,还要满足其消极条件,即不能适用缓刑的条件,具体来说: (1)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


·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现在是互联网时代,人们对于网络的可以说的上是依赖了,什么事情都离不开网络,网络给我们带来好处的同时,当然也给人们带来了很多灾难。比如很多人通过网络方式对受害人实施诈骗,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对方说的话,完全分辨不出是真是假。那么诈骗罪与民事纠纷的区别是什么?一、诈骗和民事纠纷的区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仅是诈骗罪的构成要素之一,更是区分诈骗罪与民事纠纷(欺诈)的根本界限。一般认为,所谓非法占用为目的,是指以将公私财物非法转为自己或第三者不法...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
      刑事拘留期限从哪天开始算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规定:期间以时、日、月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算在期间以内。法定期间不包括路途上的时间。上诉状或者其他文件在期满前已经交邮的,不算过期。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满日期,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二、构成刑事拘留的条件刑...


·涉嫌集资诈骗罪退侦了2次怎么处理?
      一、涉嫌集资诈骗罪退侦了2次怎么处理? 涉嫌集资诈骗罪退侦了2次一般会无罪释放犯罪嫌疑人。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 第一...


·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是哪一条
      生活当中如果没有经过国家相关部门的审核,就擅自兜售一些限购的物品,实际上就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当然非法经营不仅仅包括这一点,在我国刑法当中针对非法经营罪有着详细的介绍,包括构成要件和处罚结果等。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是哪一条? 一、我国关于非法经营罪是哪一条? 第二百二十五条 【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


·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在生活中发生矛盾,有人通过武力来解决,受害人受伤,打人者不仅要赔偿医药费等一系类费用,还要根据受害人的身体情况的严重性,受到法律的相关制裁,那么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的文章中了解一下有关的情况吧。?? 一、上门打人致轻微伤量刑的处罚是什么? 1、如果通过法医鉴定做出伤情是轻伤或者重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


·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判断?
      是否构成组织卖淫罪怎样判断?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根据刑法规定,本罪只处罚组织者,对于一般参与卖淫者则不以犯罪论处,而通常按照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如果数个卖淫者为了赚取更多钱财,结伙卖淫,相互传递信息、互相提供方便,互为掩护,共同从事卖淫活动的,由于她们都是卖淫者,没有主从之分,也没有较为固定的组织策划者,因此对其一般不应以犯罪论处,而应处以治安管理处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既自己参与卖淫,又组织他人卖淫的,则构成组织卖淫罪...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一、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质证意见注意哪些问题 1、质证目的必须要明确 质证,其总的目的,想必大家都知道,是为最终的辩护服务的,是为最终的辩护观点的发表做铺垫的。但我今天所讲的质证目的,不是指这个大目的,而是指我们在对单份证据进行质证时的目的。 2、质证顺序必须要明确 这里所指的质证顺序,不是指广义的质证顺序,而是指我们在质单份证据的时候、在质单份证据最基本的三性的时候,我们具体应该把证据的哪...


·妨害动植检疫罪立案追溯是怎么的情形
      在我们周边存在很多养宠物的行为,有些人甚至是把宠物当做家人来对待的,但是也有不少人不清楚动物的疫苗问题,在生活区内养动物是需要注射各种类型的疫苗的,这只是我们周边的小事情,而对于外来动植物,国家规定的检疫条件更是严格,对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造成重大事故的,更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今天我们来给您整理一下关于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立案追溯是怎么的情形这个问题的资料。 一、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保险业偷税漏税犯罪吗?
       一、保险业偷税漏税犯罪吗 涉嫌逃税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代表了公司法人的意志。主要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涉案高管承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代表了公司法人的意志,涉嫌逃税罪,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要由法定代表人和其他涉案高管承担。 1、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 缴纳税款,数额在五万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