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实践中,婚姻的终止不等同于婚姻无效或婚姻的撤销。在终止婚姻的法律事实发生以前,该婚姻是合法有效的。依法确认婚姻无效或予以撤销的,则是违法的、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那么您知道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都有哪些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
  
  《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具备包括婚姻关系在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婚姻关系也当然的随死亡而终止。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在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即告终止;在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时,按照我国的立法规定,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时终止。但是有例外,即当被宣告死亡人重新出现,而原配偶没有再婚的,他们的婚姻自解除宣告死亡时自行恢复。
  
  (2)离婚的法律行为。
  
  即配偶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自离婚协议登记生效或离婚判决生效之时起,婚姻关系即告终止。
  
  二、婚姻终止的法定原因
  
  (一)婚姻因离婚的法律行为而终止。
  
  离婚是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
  
  1、协议离婚
  
  亦称双方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达成协议,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即可解除婚姻关系。在我国,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依法登记离婚。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2、诉讼离婚
  
  诉讼离婚是夫妻双方对待离婚或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调解或判决的一种离婚制度。
  
  《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
  
  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
  
  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
  
  3、配偶一方被宣告失踪只能经判决离婚而终止婚姻关系。(在婚姻问题上,被宣告失踪人与其配偶并不因宣告失踪而终止婚姻关系,宣告失踪期间双方均不得再婚。
  
  婚姻关系因主体一方死亡,必然导致婚姻关系的终止或消灭。这是因为,婚姻是男女双方共同生活的综合体,夫妻关系则是一种特殊的人身关系,以配偶双方的生命存在为前提。但是在实践中,死亡有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之别。自然死亡是配偶一方或双方确定的实际死亡,这时,无论法律是否明文规定,其婚姻自然终止。
  
  而宣告死亡,则是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做出其死亡宣告的推定性死亡。它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的法律后果。
  
  因此,在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的情况下,既不需要行政机关的确认、发给离婚证,也不需要人民法院的宣告,婚姻关系就自然终止。
  
  上文中详细为您介绍了导致婚姻终止的情形,主要包括两方面配偶死亡和离婚。婚姻终止后,双方之间就不再具有夫妻关系。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专业律师会根据你的实际问题帮助你解决难题。
  
  


·男方出轨女方起诉离婚 能否要求赔偿
      一、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能否要求赔偿? 由配偶中有重大过错导致家庭关系破裂的一方在离婚时赔偿配偶另一方所遭受的精神损失和财产损失。因此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该条确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中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律保障。 离婚损害赔偿是建立在侵权责任...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一、夫妻离婚子女抚养问题怎么处理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参考以下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第一条确...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
      一、在刑法里啥叫重婚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


·离婚回迁房的分割原则
      由于拆迁安置房取得方式的多样化,房屋权属状态多样化,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A、以产权置换的方式取得的种类:(2001年11月1日以后居多)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在日常生活中,技巧十分重要。同样,虽然离婚是十分严肃且正规的程序,但在离婚官司中,离婚双方还是可以通过一些技巧已达到有利于对杨判决的效果。人们就会咨询我们: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下文会为您详细介绍。 离婚官司女方陈述技巧是怎么样的 一、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准备工作,主要体现在诉讼证据的准备和家庭财产的保护方面; 对于绝大多数当事人来说,由于第一次诉讼,因此,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但法院审理案件,诉讼中心围绕“...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起诉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女方离婚男方不同意如何处理? ?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饿方式进行解决。 诉讼离婚的流程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


·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该怎么提出
      我们发现,有的离婚案件中,一方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也会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但对一些人而言,可能就不知道这个离婚损害赔偿请求应该怎么提出才好。虽然本意上面也是想让对方作出离婚损害赔偿,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就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该怎么提出吧。 一、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该怎么提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或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当事人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一)离婚损...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
      夫妻双方离婚财产怎样判夫妻双方离婚财产平等分割。离婚时,夫妻财产分割仅限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在分割财产前,首先要进行分家析产,严格分清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及家庭共同财产,将夫妻共同财产区分出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先行调解,尽量使当事人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调解不成时,再进行判决。二、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协商...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一、无婚姻登记起诉离婚协议怎么写? 无婚姻登记起诉实际上是不需要写离婚协议书的,毕竟双方当事人没有经过公证机关争取结婚,那么就不去修婚姻登记的合法程序手段。双方事实上不需要关于所拥有的财产作出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二、离婚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协议人:×××,男,××××年××月××日生,身份证号:现住××区××居×××××××××××××室。 协议人:×××,女,××××年××月××日生,身份证...


·国家允许银行倒闭意味着什么?
      国家允许银行倒闭意味着什么?一、国家允许银行倒闭意味着什么央行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称,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方面条件已经具备,内部已达成共识,可择机出台并组织实施。 通俗理解就是,国家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假如银行真的破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