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
  
  工程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工程的使用,因此我国对工程质量控制的十分严格,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工程质量检测。等工程施工结束后,建设方就要申请质量检测,通过专业机构对工程的质量做出判定。那么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有关资料告诉您。
  
  
  一、工程质量检测流程是什么
  
  1、项目部在确定需要进行实体结构检测的部位后,向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提出书面申请,工地试验室或中心试验室应在2天内作出答复,确定前往现场进行实体结构检测的时间、人员及有关具体安排。
  
  
  2、项目部作业队及工地试验室应积极配合中心试验室进行现场实体结构检测,为其提供最大程度的便利,以便顺利、快速完成结构物检测。
  
  3、现场实体检测时应注意事项:
  
  (1)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时刻注意保护人身安全,同时注意保护仪器不受损伤。
  
  (2)检测时必须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
  
  (3)检测人员必须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试验结果,除向有关领导汇报外,有义务为被检单位保密。
  
  (4)检测人员进入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测时,必须佩带安全防护品,如安全帽、防滑鞋、工作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
  
  (5)进入现场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以及仪器防水、防尘护罩及防震措施等;
  
  (6)检测区域实施隔离,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检测区域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避免误入Ⅰ受到伤害。
  
  (7)对有条件要求和限制的检测活动,在确认条件达到要求的方可组织现场检测;
  
  (8)检测过程中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条件超出了规定要求,检测负责人应决定停止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规定要求后方可恢复作业;
  
  (9)检测活动中,检测人员除了应当记录检测数据和环境检测数据外,还应记录被测对象的详细情况。记录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随意捏造。
  
  二、工程质量检测的内容是什么
  
  1、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1)地基及复合地基承载力静载检测;
  
  (2)桩的承载力检测;
  
  (3)桩身完整性检测;
  
  (4)锚杆锁定力检测。
  
  2、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
  
  (1)混凝土、砂浆、砌体强度现场检测;
  
  (2)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
  
  (3)混凝土预制构件结构性能检测;
  
  (4)后置埋件的力学性能检测。
  
  3、建筑幕墙工程检测
  
  (1)建筑幕墙的气密性、水密性、风压变形性能、层间变位性能检测;
  
  (2)硅酮结构胶相容性检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综上所述,工程完工后,建设方要向主管部门申请工程质量检测,负责部门接到申请后,会派出专业人员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从检验批工程开始,最终到单位工程。这就是工程质量检测流程的主要环节,如果检测出质量问题,则有关部门会要求建设方进行返修,确保工程合格。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意外遇到工伤,那么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到医院接受治疗的。并且在治疗的同时也不要耽误做工伤认定,如果有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相对来说员工工伤认定的进展会比较顺利一些,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话,员工个人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员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出具事故报告及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员工本人或亲属可向属地参保或企业营业执...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有什么法律后果?
      我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入职,企业可以约定试用期,并对试用期的时间有着详细的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员工入职需要先与企业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时间内。那么,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辞职规定是什么呢?的我们来为您讲解。 一、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 《劳动合同法》试用期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从《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员工的话,那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辞退,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要对员工做出补偿。那法律中规定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正好在合同续约情况下企业内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如果劳动合同不续约的情况下,算不算违法,如果这种情况想辞退的话,要不要给经济补偿金或者其...


·精神二级残疾能工作吗
      可以工作,只是有的工作种类对此类残疾人可能会有限制。可以通过求助民政局来安排。一般的大型企业尤其是外企,都会有一定比例的工作岗位是留给残障人士,尤其是精神残疾人士的工作的。另外如果有残疾证的话,还有的企业愿意接收这样的员工,政府对这样的 企业是有优惠政策的。具体可以向当地的残联详细咨询一下。《残疾人保障法》第37条政府有关部门设立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为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服务。残疾人联合会举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免费的职...


·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工伤保险对于员工来说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国家为了保障员工的权益,规定了工伤保险的缴纳。而员工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就可以进行工伤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就可以根据伤残等级赔偿标准领取相应的工伤赔偿了。那工伤鉴定在哪里做?鉴定流程是怎样的?相信以下文章可以回答您的问题。 一、工伤鉴定在哪里做? 用人单位在拿到工伤认定书后,如果对工伤认定无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二、工伤鉴定流程是怎样的? ...


·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
      现如今,个体户经济的发展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流程仍然是个老话题,在2008年工商部门取消工商管理费后,很多个体经营者都以为不用办理工商登记了,其实不然,营业执照在社会法制环境日益完善的今天,还是非常重要的。下面,让我们来为您讲讲。 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办理七大流程 1、申请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登记 2、申请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3、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刻章 5、办理国税登记证 6、办理...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质保金应该是多少 质保金是工程总造价的5%,一般工程都依据此比例执行。在质保期内,施工单位有对所建工程维修的义务,如果不尽此义务,那么建设单位可以另找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剩余部分在质保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必须支付。 2005年1月建设部、财政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一、社保和劳动合同不一致吗? 这个问题是最近几年来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说原来的单位缴纳社保,又在新的单位参加了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也有人叫做单位协保人员。这样的话,你可以把原单位的社保通过劳动部门转移到新单位继续投保,只要你签订了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关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必须给劳动者进行投保。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转到一个单位,这个对将来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和退休时没有影响的。劳动关系的建立是看你和单位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
      公司欠薪老板跑路!工资找谁要? 1、搜集有用的证据 劳动者一定要保存证据,特别是证明自己和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招聘简章、记录以及劳动合同;职工名册、考勤记录;上岗证、工作证(牌)、出入证、饭票、加班记录、押金收据、工资欠条、同事证言等。对于欠薪的数额最好能以书面形式确定,不要轻信口头约定。 2、保护公司生产资料 劳动者得知老板跑路后,应第一时间保护好厂里的设备等相关生产资料,等待政府部门来查封,切莫被老板偷偷运走;...


·工伤假的停工留薪期是多久
      工伤假的停工留薪期是多久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二、停工留薪期待遇的标准是什么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还需要注意以下五点:1.职工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的前提...


·一、劳动合同模板绩效工资方面怎么写?
      一、劳动合同模板绩效工资方面怎么写?首先,劳动报酬中的基本工资是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其次,劳动合同不约定绩效工资和奖金的标准也是可以的,只要在劳动合同中说明浮动工资部分按企业薪酬制度执行既可。事实上,绩效工资属于可变量,不能将具体数额写进劳动合同,但是可以将绩效考评的标准和方式写进去。在合同里可以说明“按岗位薪酬制度执行”,并保证配套的薪酬制度里对这个岗位的薪酬有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