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注册商标是指已获得专用权并受法律保护的一个品牌或一个品牌的一部分。注册商标是识别某商品、服务或与其相关具体个人或企业的标志。知名的注册商标可以让众多的消费者信任和信赖,是消费者选择该项产品的重要依据。所以如果假冒注册商标,就会侵犯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情节严重会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那么到底该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认定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怎样对假冒注册商标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
  
  该罪的客观方面为行为人实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假冒商标行为,且情节严重。
  
  (1)使用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情节严重是指:
  
  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③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3、主体要件
  
  该罪的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达到犯罪标准的即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
  
  该罪主观方面为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
  
  二、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标准是什么
  
  1、认定假冒注册商标罪,核心是认定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具体来说:
  
  在商标法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行为均属于假冒商标行为。具体来说,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包括以下四种行为: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但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仅仅将上述第(1)种行为规定为犯罪,对其他三类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不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论处,而只能以商标违法行为处理。
  
  2、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
  
  (1)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②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③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触犯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所以如果被控假冒注册商标罪,甚至与之相关的罪名时,最好求助于专业的刑辩律师,帮助自己进行有效辩护,维护自身的最大利益。
  
  


·著作权中的死者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中的死者权利保护期限是多久?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自然人的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作品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品首次发表之后50年,但作品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公民死亡后,其他权...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专利法行政复议具体什么意思? 行政复议是行政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目的在于,给行政相对人在行政系统内提供一个针对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救济管道,同时,也给行政机关在行政系统内一个纠正违法或者不当行政行为的机会。虽说行政复议带有准司法性质,但其基本性质仍是行政行为,且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 专利行政复议是指针对涉及专利事项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复议。此处所谓涉及专利事项,既包括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审查授予专利权等过程中做出的...


·查看软件著作权内容可以到版权局查询吗
      查看软件著作权内容可以到版权局查询吗 一、查看软件著作权内容可以到版权局查询吗? 可以到查询软件著作权。 国家版权局软件著作权查询:可通过登陆国家版权局进行查询,在查询框输入软件著作权就可以了。 软件完成软件著作权登记后,在中国版权局可以查询到,软件登记的主要内容:如软件全称、简称、版本号、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号、开发完成日期、首次发表日期、著作权人等必要的信息,这是一种信息的公示。” 二、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规定有哪些? 《计算机...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合作作品及其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一)合作作品怎么确定?合作作品是两人或两人以上共同创作完成的作品。主要有两种:(1)数人共同创作成立的某一无法将每人所创作的部分予以分割而进行个别使用的单一合作作品。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此种作品为合作人所共有。(2)数人为共同利用的目的,将每个单一作品相互加以结合而成的结合合作作品。这类作品,其外观虽具有单一作品的形态,但实质为几个可独立使用的作品以形式上的结合。各国著作权法均规定,可以分割使用的合作作...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
      著作权侵权赔偿标准著作权法规定了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发生著作权侵权纠纷时,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那著作权侵权赔偿计算方式都有哪些?能不能完全弥补著作权人的损失?本文将详细解答这些问题。 一、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2、权利人的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3、著作权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


·发明专利能有两个专利权人吗
      当然是可以的,申请专利时对申请人的数量是没有限制的,但是人数会对申请费用产生影响。所以看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定,要是人数有很多也可以选择公司申请的方式。专利发明人和专利权人的区别专利发明人: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技术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从事其他辅助工作的人,不是发明人。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1、专利发...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知识产权专利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知识产权专利申请 (一)咨询: 1、 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是否属于可以申请专利的内容;对此咨询,建议多咨询几家后对比确定正确的结论。因为当前很多的资讯接待员是的工资都是提成制的,为了业务量,有时对咨询会有不恰当的回复。 2、确定发明创造的内容可以申请哪一种专利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二)签定代理委托协议 此时签定代理协议的目的是为了明确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是约束...


·商标续展注册解释的时间要提前多久申请?
      商标续展注册解释的时间要提前多久申请?《商标法》所规定的商标续展期限包括两部分: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12个月;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即宽展期。商标注册人只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了续展申请并交纳规定费用,即可以延长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而不是从核准续展之日起计算。由此可见,商标续展注册是为了延长已经取得的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如果宽展期内已经提出...


·侵犯著作财产权该怎样定罪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是指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所谓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即获利数额在10万元以上,或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所谓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 因侵犯著作权被追究刑事责任,又犯侵犯著作权罪的;(2...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那么商标续展会重新发证吗? 一,商标续展有下发新的证书吗 证书是不会重新发的, 1、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给申请人续展证明。 2、如果续展申请有不符合规定的,商标局将按照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人限期补正。 3、续展申请因其他原因不能核准的...


·美术著作权期限是多少年?
      美术著作权期限是多少年?1.作者为公民的期限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及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2.作者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期限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3.特殊作品的期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j摄影作品,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