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租售同权,租房和买房将享受同样级别的权利,包括教育、医疗等等。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在实行这一政策,并且其他很多地方都跟风效仿,但是青岛却回应暂不考虑,那么青岛租售同权暂时不实行的原因是什么呢?为此我们专门整理出了一些资料供您参考。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广州租房新政“租购同权”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少有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都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
  二、青岛租售同权为什么暂不考虑
  
  广州市开始实施租售同权政策以后,其他的城市也开始实施起最新的租售同权政策。租房的时代要来临了吗?租售同权政策中的相关内容就给了我们很好的解释。一般情况下,学区房的热度是不会消减的。山东省的政府部门明确表示,只有培育和发展好住房的租赁市场,租房人办理居住证以后还可以享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基本的公共服务,这样对整个城市的发展都是很有好处的。租售同权政策中明确地表示,租房的人也可以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了,这也是“租售同权”政策带给市民的直观印象。租售同权政策还有这样的规定,如果仅仅通过租售同权的方式给学区房降温的话,还是不够的,有关部门要确保政策可以落实下去。这当然,“租售同权”的政策可以一定程度缓解学区房过热的情况,但是不可以完全解决这个问题。在了解租售同权影响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一看租售同权政策的实施状况。我们可以发现,几乎与住建部抛出的立法“炸弹”同步,武汉市也很快出台了关于开展培育还有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府出台的意见明确表示“允许通过规划论证将宾馆、酒店还有写字楼等商业性的用房改建为租赁型住房,这类住房的土地使用年限还有容积率都是不变的,土地的用途也可以调整为居住型用地。租售同权影响与相关的政策也存在很大的联系。一般来说,买房的人具有70年的所有权,还可以自由支配,但是租房是向产权人进行承租,只具有合同内的使用权。享有市民权利的方面,租售同权是不是可以真正地实行,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租售同权房价需要面临的挑战还有很多。“房改”之前,市民基本都是租房的,租的也就是房管局的房,或者租的是单位的房,这样的租房也是非常稳定,承租人也可以无限使用,还能够享有各种不同的维修服务、改建服务,租房户是上帝。但是现在的客观环境已经大大改变了,租售同权房价也变得更加严峻了。“租售同权”的确可以实行,但是这个政策对房价的影响是什么,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结论。总之,一项新政策出台以后要经过几年的实践,租售同权政策到底如何,目前还没有一个定论。因此,青岛租售同权暂不考虑也是因为目前很难看出政策会给房市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前景如何,这样来看青岛市回应暂不考虑是很明智的做法。不过,租售同权这一政策也必将成为未来房地产市场的主导,实不实施这一政策也只是早晚问题而已。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 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 伤者住...


·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
       一、医疗责任事故的情形包括哪些? 1、擅离职守或对急、危重病人借故推诿拖延,贻误诊治和抢救时机; 2、诊治中遇到明知复杂疑难问题,不请示或不执行上级医师指导,擅自处理;或在抢救危重病人时,上级医师接到下级医师报告后不及时处理; 3、手术治疗中开错部位、摘错器官、遗留异物在病员体内的;麻醉方式、部位、药品剂量错误,麻醉过程中不认真观察病情变化; 4、因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查对而造成错发、错配、错用药物,或违反药物配伍禁忌,...


·法医鉴定结果不出来能拘留吗?
      法医鉴定结果不出来能拘留吗?法医鉴定结果不出来是可以拘留的,存在违法犯罪事实就可以由公安机关进行拘留并进行调查取证。如果殴打他人,致使被伤害人有明显的外伤,这个可先不用鉴定而直接将行为人拘留的,因为这明显地违反的《治安处罚条例》。法医的鉴定是受害人索赔的依据和犯罪嫌疑人量刑的依据,这个不是进行拘留的必要前置条件。一般警察对违法或犯罪嫌疑人以传回唤的方式可以带回相对应的部门进行留置二十四小答时处理,经上级批准最长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但这是...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医患关系一直是社会中的一个重要的矛盾,我国经常发生医疗纠纷,但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有很多,最重要和最常用的就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医疗纠纷,那么起诉需要一份起诉状,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医疗纠纷诉状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医疗纠纷诉状范文 原告 (受害人(女儿/儿子))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出生,________族,通讯地址:________省_____...


·解决医患有哪些
      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职责是什么 在发生医患纠纷的时候,我们一般是需要及时、理性的进行解决的,在进行解决的时候,我们是有一定的流程的,而且一般医院也是有专门的部门来进行辅助的。那么,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呢?接下来,我们会为您介绍相关的部门以及部门的职责都是有哪些。 一、解决医患有哪些部门 解决医患有医患关系办公室 它们的职责是: 1、在院长、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疗投诉、纠纷处置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医疗投诉、纠纷处置等...


·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医保有什么益处?
      大学生医保在方便学生看病就医,减轻高校和学生负担等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社会医保和大学生医保在保障范围内有一定的重叠。当大学生毕业到工作单位办理医保时,需要先对大学时期的医保进行停用并注销医保卡,否则社会医保不能进行缴费。那么大学生医保怎么停用办理呢?我们来为您解答。一、大学生医保益处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先,保证了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其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


·医疗事故的等级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等级有哪些医疗事故等级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规定。二、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生命而采取紧...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医疗事故赔偿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的确定。 (一)从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出发,在确定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时,应当尽可能地不适用“应当知道”的标准进行推定,而更多地适用“知道”的标糊行认定。 (二)起算时间要考虑专业因素。许多损害发生的原因,难以为普通患者所能了解,有些药品的毒副作用所造成的损害,要经过数年时间才能清楚...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
      五险一金和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这涉及到人们平时的医疗、住房、生育以及退休后能领取到的退休金等实实在在的问题。单位给员工缴纳的五险一金的多少是依据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的。那么,海口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呢?为您解答。 一、海口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通常以上一年度自个薪酬收入为缴费基数。 1、员工薪酬收入高于本地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300%的,以本地上年度员工平均薪酬的300%为缴费基数; 2、员工薪酬收入低于本地上一年员工平均薪酬60...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的支付原则是什么?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 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申请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医疗纠纷调解需要什么材料 1、填写《医疗纠纷调解申请书》,填写时注意: (1)患者本人未死亡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患者本人为患方当事人; (2)患者本人未死亡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监护人为患方当事人; (3)患者本人死亡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亡者的配偶、子女、父母,为患方当事人;亡者生前没有配偶、子女、父母,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患方当事人; (4)患者本人死亡的,患方当事人为数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