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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各行各业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风险,但我们要知道,若在工作中受伤则属于工伤,是可以依法索求工伤赔偿的,但是在这之前需要做好工伤伤残鉴定,每个地方对工伤鉴定的标准不同,但也都大同小异,下面就举个例子关于诸暨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在广义上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受伤的员工,需要对自己所受的伤残等级进行一个鉴定,来评判伤残的严重程度对今后的工作能力是否影响。同时,伤残鉴定还影响着工伤赔偿的结果,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鉴定。那么,什么是工伤鉴定?为您解答。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148号各市、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嘉兴市社会保障事务局,省级各单位:为保障工伤人员生活护理的需要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基本生活,经省政府同意,决定适当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工伤护理费,下同)和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调整范围和对象全省企业(包括行业单位)、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不含依照或者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中,在2009年12月31日前已按浙劳险〔1999〕333号文件、国务院令第375号规定享受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二、 调整办法(一) 生活护理费调整办法上述相关人员的生活护理费,以各统筹地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二)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办法上述相关人员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20元。调整后,每名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月供养亲属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统筹地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 调整时间本次调整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四、 资金渠道 本次调整所需经费,均按原渠道解决。由此可见,政府对我们百姓还是十分照顾,倘若真的在工作中受了工伤,只需要做好工伤鉴定是可以得到一定的保障的,上文介绍了诸暨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让您在心里也都有个数,所以说万事小心的前提下我们也要做好事后防范。
  
  
  


·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虽然是管理雇佣关系的一种法律,但是同时,它对现实生活中的某些人事制度也会产生一定的影响,例如它会影响到薪酬。那么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影响薪酬的因素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新劳动合同法对薪酬的影响有哪些? 1、企业薪酬管理自主权利受限 相较于《劳动法》颁布以来的薪酬管理实践,企业的薪酬管理自主权限受到限制。这是由于劳动法实施以来的企业管理权不受规制的现状带来的立法纠偏。 2、企业薪酬管理规...


·关于岗位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有人会发生职位调动,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职位调动一般有自愿性发起的工作调动,这种一般都是个人与公司协商好。然而非自愿性的岗位调动争议会比较大,今天我们就“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进行相关介绍。 一、劳动合同法对岗位调动的规定 岗位调动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
      劳动合同上会有违约金么?劳动合同上应当有违约金的支付标准和支付方式,《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设定违约金的情形进限于两种:(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而用人单位设定服务期的情形只限于一种情形,即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配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2)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设定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违约金的...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需要去公司吗
      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需要去公司吗 当我们与一家用人单位达成劳动关系时,大多数情况是签订的劳动合同的。这样也是为了有一个法律上的保障。那么当我们有一天要离开这个公司,想要辞职时该怎么做呢,或者说劳务派遣合同到期辞职之后还要不要去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呢? 需要和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劳动合同和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公司需要开具离职证明,并作相应社保转移处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


·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
      劳动合同的订立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一定的程序,否则劳动合同的效力将会存在瑕疵。具体来讲,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才有效呢?不少用人单位会在劳动合同中设立隐形条款或者是合同陷阱,而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发生,劳动者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要注意哪些事项?详情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 1、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


·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工程建设管理也是一件技术要求非常专业的事情,懂得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这些人才,通常情况下在管理和工程建设这一方面都需要具备非常专业的知识。目前我国工程建设属于发展迅猛的情况下,未来工程建设管理人才方面的需求是非常大的。可能有些人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具体的搞清楚,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一、工程建设管理的概念是什么? 建筑工程管理专业具有管理学和工程学的双重属性,以建筑工程管理为依托,兼顾工程管理,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律法规、工程技术...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因职业病失去劳动能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或者在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以上的。如果单位违反解除合同,要承担赔偿责任。当然,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预告解除。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的区别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与辞退的区别是什么?1、各种方式的运用主体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用人单位可以运用,劳动者也可以运用,双方还可以协商一致共同运用。而开除、除名、辞退三种方式,只有用人单位才可能运用,劳动者没有这种权力。2、各种方式的适用对象不同。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对象是用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和劳动合同制职工。而开除、除名、辞退的适用的对象则是违犯劳动纪律的合同制职工和固定职工等。3、各种方式的适用原因不同。解除劳动...


·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单位支付工资的时间一般都是由单位自行决定的,并且每个月基本都是那个时间进行支付。而要是遇到劳动者离职的话,此时若尚有未结清的工资,那之后会在什么时候结清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劳动者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一、离职之后工资什么时候结清 离了职的员工,和公司没有劳动关系了,那么能顺利拿到最后一个月的工资的基本保障暂时没有了,或者说有不能顺利拿到这份工资的可能性。离了职的员工的这份担心也是有必要的。因为现实...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 工程质量是一项工程建设的首要核心,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常一项工程的建设都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人力以及物力,需要各个施工工序以及各个工种之间的相互配合。因此,对于工程质量管理就要多管齐下。那么,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怎么写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程质量管理技术措施 项目经理部收到工程设计图纸后,及时组织有关技术人员仔细阅读,了解和熟悉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工程设计图纸与工程有关的各种施工及验收规范。然后会同...


·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企业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支付低于当地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的,用人单位应加发工资报酬和低于部分25%的经济补偿金。(2)对因劳动者患病、非工负伤或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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