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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企业改制股权设置所需资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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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企业改制股权设置所需资料有哪些集体企业作为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对于我国的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运行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有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但是集体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原因存在着一些问题,所以为了焕发集体企业的活力,促进集体企业适应社会的发展和要求,我国对于集体企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制方案和制度措施,那么集体企业改制股权设置所需资料有哪些呢?一起来看一下吧。
  集体企业改制股权设置所需资料有哪些?
  一、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原法定代表人新法定代表人签字均可)及主管部门批复(私营有限公司无需批复)二、 新股东关于申请材料的承诺书(工商局固定格式,新股东签字即可)三、 股权转让合同书或股权转让协议书;(必须明确:如何转让、转让前的债权债务如何处理,有的工商局不要求),有的工商局要求一对一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的则无此要求四、 出让方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集体性质)或股东会决议(内资)或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私营有限公司的需公司原股东会关于同意转让股权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决议五、 公司新股东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人员,如董事发生变化须提供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如原董事会成员不变的也须说明原董事会组成人员不变)。六、 如属全民、集体企业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或评估报告、交割单(产权交易中心出具)及交割合同,其他形式的则不需要七、 新、老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八、 有的工商局要求新老股东亲自到场当面在股权转让协议和股东会决议上签字九、 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ic卡十、 工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十一、 授权委托书,有的工商局要求出让方本人必需亲自到场,有的则要求本人不到场提供公正委托书或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委托书也可以,有的工商局也要求受让方本人也必需亲自到场,有的则要求本人不到场提供公正委托书或大使馆、领事馆认证的委托书也可以,有的工商局也允许受让方本人不到场提供一般委托书。由于集体企业改制涉及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尤其是在股权的设置过程中,股权转让所需的资料包括变更登记申请,承诺书,转让协议书,股东会的决议,以及交割和相关的公司营业等等,这是十分复杂的,建议咨询律师专业人士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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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公司可以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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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变更责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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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管理企业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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