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所谓两限房其实指的是限制价格与限制套型的普通住房,当然限制价格并不意味着其价格没有上升空间,新出台的两限房出租政策也受到广大群众的关注,其中关于如何出租、有什么条件的问题尤为受到关注。那么接下来我们就来讨论一下。
  一、两限房出租需要什么条件
  1、有些地方的经适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已经明确规定“不得出租”,但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这一条限制。“有些限价房家庭的情况很特殊,比如孩子太远、自己上班太远等,他们需要把限价房出租,再就近租一套房子,这是合情合理的。但是以出租牟利,那肯定是不合理的。”所以在出租两限房的时候要满足当地的一些规定。2、只能民用,不可商用。在网上并没有关于两限房是否可以出租的相关政策,而不少论坛中有很多网友都在询问相关问题。一些回复中称,两限房是可以出租的,但只能民用,不可商用。由于,目前两限房出租在政策上仍然是个漏洞,如果您手里有通过申请办理的两限房,建议好不要出租。否则,两限房的意义就变味。
  二、两限房如何出租
  1、熟人介绍。两限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面积)的商品房,主要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困难的群体。国家对于两限房的出租是禁止出租的。但是,如果是被分到的房离工作地远或者房子离父母远,而且父母年纪比较大也需要照顾的。在这两种情况下是可以出租的。在出租的时候,可以通过自己身边的朋友来介绍出租户给自己。2、在租房网站上发布租房信息。在满足两限房的出租条件后,我们可以利用现在互联网的发展,通过在一些租房网站,如:58同城、搜房网等一些租房网站来发布租房信息从上述文章中我们可以看出来,对于两限房的出租条件有二,其一是根据特殊家庭的情况在不谋取利益的前提下合情合理才能出租,其二就是根据”只能民用,不可商用“的原则。而关于两限房如何出租也有两种方式,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困难工作地或者父母家离被分配房较远的问题可以通过熟人介绍进行出租,也可以在满足相应的出租条件后通过租房网站发布租房信息。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通常购房者从开发商手里购买商品房的,此时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由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制定的,因此也算是格式合同了吧,不过针对当事人之间格外约定的内容,也是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的。那这个商品房买卖示范文本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范文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范文 个人租房合同协议 甲方(房主):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留档使用(必需真实有效)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 __(简称本房产),出租给乙方____ ____使用。双方约定本房产的租赁期为__年__月__日起到_年__月__日。共计___...


·离婚房产如何估值,房产如何分割?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首先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一般来说,争议最大的共同财产即为房产,由于在房屋购买后,会出现物价上涨,导致房屋贬值、增值等现象,故而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价值进行估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如何估值? 一、离婚房产如何估值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


·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动迁房税费的相关知识有哪些 一、动迁房税费要求 不管是普通还是非普通满五年还是不满五年的动迁房都是不用交营业税的。其次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房子是满五年唯一的个税是免征的,若是满五年不唯一的普通住宅个税是百分之一,满五年不唯一的非普通住宅个税税百分之二;如果是不满五年的话,普通住宅个税是百分之一,非普通住宅是百分之二。以上是卖家的税费下面是买家的税费:(买家只有一个契税),若是首次购房90平米以下的普通住宅契税是百分之一,若不是首次购房的...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
      一、防控疫情出租房房租怎么算?疫情期间房租的计算标准因人而异,具体情况如下:(一)对于租赁房屋的用途为用于生产经营,已有明确行政管控政策导致无法实现使用目的,则应当免除租金(二)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但受疫情影响收益明显减少甚至亏损的,可请求减免部分租金(三)承租人仍继续使用租赁物用于经营,疫情并未导致其收益明显减少的,不可请求减免租金(四)承租人在疫情期间使用用于居住功能的租赁物的,不可主张减免租金疫情发生期间,疫情虽对承租...


·怎么确定涉外离婚房产归属,涉外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案件由于法律主体的国籍和房产的归属地的不同,使得涉外离婚房产分割这一法律问题复杂化。那么实践中对于涉外离婚房产的归属该如何确定 ??换言之,当事人该如何分割涉外离婚房产。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吧。?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房屋的产权证是什么,但是对于房屋的他项权证并不熟悉。当房屋办理了他项权证之后,也就是将房屋进行抵押,房屋的所有权依然归房主人所有,但是抵押权人对于房屋的处置也有一定的权力。本文我们就针对“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这个问题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房产他项权利证是什么? 房屋他项权证简介 房屋他项权证是指在他项权利登记以后,由当地的房管部门核发和抵押人持有的一种权利证书。也就是说房屋他项权证是由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是男友付的房贷婚后双方支付贷款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
      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怎么办?购买农民小产权房遭遇拆迁的,应当与原来的产权方协商处理,对于小产权房拆迁,能否得到正常和合理的补偿,关键在于买卖是否合法,合同是否有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对将房屋出售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二、小产权房出售后的法律效...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前中国实行婚姻自由,为公平的保障婚姻中双方的合法利益,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当夫妻离婚因为财产而发生纠纷的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判决离婚财产,而有时候对于房产的分割也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那么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收集以下资料为您解答。 新婚姻法关于公产房分割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离婚时公产房的分割 ? 公有产权房,俗称“公产房”,即房屋的所有权不是归老百姓个人,而是归有关的单位或组织,比...


·一、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后买卖可以吗?
      一、房产公证遗嘱继承后买卖可以吗? 可以,房产在办理公证遗嘱过户后,产权发生了改变,可以进行自由的交易处理。继承取得房产的,房产过户后即可以出售,继承的房产不需要交税。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法律上没有限制,只要继承的房产过户后,权利人就有权利进行处置,可以自由买卖交易; 2、继承取得的房产,需要办理过户手续,才能最终确定房屋所有权。将房屋人被继承人名下过户到继承人名下后,该房屋在法律上即属于继承人所有。继承人可以依法行使所有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