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很多以感情不合而分居的夫妻,最后都走到了婚姻的尽头。而此时,一方要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则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夫妻分居两年的事实。那么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
  (一)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二)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三)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协议,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四)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五)人证,如朋友、亲戚或邻居,除了证人证言外最好再辅佐以其他的证据,这样被法院采信的几率高。
  二、当事人收集分居证据应注意的问题
  (一)分居的原因。《婚姻法》规定适用本项判决离婚时,法院应当查明分居的原因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所造成的,而不是因为工作、学习等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以及因住房问题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二)分居强调的是夫妻双方互不履行夫妻义务,而不是单方面的不履行家庭义务。单方面不履行家庭义务,逃避抚养责任,自然也不能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三)夫妻分居已满两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已经破裂或经调解尚有和好的可能的,则不能认为已具备准予离婚的条件。(四)夫妻分居与否,分居是否满两年,都不是当事人诉请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虽无分居是事实或分居未满两年,也应依法准予离婚。以上就是对“离婚分居证据怎么收集”问题的解答,同时还为您介绍了在收集分居证据时的一些注意问题。夫妻要想以分居方式离婚的话,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具体内容你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深入了解。
  
  
  


·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
      现在的年轻人选择离婚的不在少数,年轻人的离婚率也在攀升,离婚问题也是难以解决,为此选择起诉离婚的不在少数,起诉离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不因个人原因而改变,对于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夫妻双方到场,都是有明确规定的。但是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可以到本文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起诉离婚什么时候通知 原告起诉离婚后法院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受理需要在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


·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
      一般来说,如果夫妻因为感情破裂或其他原因选择离婚,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如果双方对财产或其他问题有争议,也可以选择到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离婚。但法院对于离婚案件的审理可能并不会马上判离,那么,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下面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一下这个问题。 一、起诉离婚几次可以判离?  符合条件的,起诉二次基本上法院会判离。   1、如果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破裂,一次也可以离婚;若第一次被判决离婚,半年后再起诉,第二次基本上都会判决离婚。   2...


·离婚了孩子爸爸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了孩子爸爸不付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对方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如何起诉孩子的抚养费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内容是找孩子的父亲(或母亲...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
      一、最新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规定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4、多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5、婚外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收入。6、婚外生育第二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非...


·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都是对共同财产做出的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而在就要求能够准确的认定出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资性收入,目前我国职工的基本工资只是个人...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社会抚养费,相信很多人对此不是很明白。换句话说,之前国家实行的计划生育,规定一个家庭只能生育一个孩子,多生的家庭为了给孩子落户,会缴纳一笔“超生费”,这就是法律意义上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会根据地区不同出现差异。今天,我们将和您分享关于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广东省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维护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可以自由协商约定对孩子的抚养问题,其中就包括抚养权的归属和抚养费数额的确定。通常是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实际支付孩子抚养费。那通常情况下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子女抚育费的数额...


·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与夫妻个人财产相对的,要是能够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可以对这部分财产要求进行分割。但实践中,该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如何确认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标准: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取得,除另有约定或法定属于夫妻个人特有财产以外的由夫妻双方共同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我国《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


·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怎么算?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通常都是夫妻双方争论的焦点问题,夫妻离婚后一般会有一方会获得孩子的抚养权,而另一方就要每个月支付相应的抚养费,那么抚养费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给呢?离婚后宝宝抚养费多少怎么算?让我们根据法律规定来告诉您。 离婚后宝宝的抚养费一般是工资的20%--30%。具体依据如下: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


·新婚姻法过错方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往往涉及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离婚的话财产都是共同财产一人一半。不过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由于一方的过失(外遇、家暴、重婚等)导致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财产的分配就要重新考量了。那么新婚姻法过错方财产分割规定是怎样的呢? 一、新婚姻法过错方财产分割标准是怎样的? ?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


·可判决离婚的情形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以是否感情已经破裂作为唯一的依据,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具体量化的标准,在实践中,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后,经调解无效,即可判决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