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请问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工伤是劳动者在执行劳动过程中所受到的伤害,这种伤害有重有轻,经过工伤鉴定之后,根据所受伤势不同以及个人的不同利弊考虑,有人选择辞职,有人选择继续留在工作岗位,那么,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
  
  一、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
  
  辞不辞职与亏不亏没有直接关系,辞职有辞职的补偿,不辞职有不辞职的待遇。即使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与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辞职也同样存在着,只是距法定退休年龄少时会相应的减少,除非工伤者在就业上的本事很大,一般不要为了就业补助金而辞职。
  
  二、工伤补偿相关规定
  
  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可以辞职。首先要明确一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在职的时候就可以领取,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是在离职的时候才能得到。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工伤待遇有哪些?
  
  如果认定是工伤(取得工伤认定书),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1、医疗、康复和辅助器具费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实报实销
  
  2、伙食、交通、食宿费:市内住院伙食补助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70%发给;转外住院的食宿、交通费按本单位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3、工资、福利及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经鉴定后,延长期不超过12个月。生活不能自理的,护理费由单位负责
  
  如果伤愈稳定后,会影响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是伤残等级鉴定。鉴定结论再1-10级的,可以享受伤残待遇:
  
  1、护理费:评定伤残等级和护理等级后,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支付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2、伤残津贴:1级—4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90%、85%、80%、75%发给;5级—6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70%、60%发给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级—10级分别按本人工资的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发给
  
  4、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5级—10级伤残,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根据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规定实施
  
  5、养老医疗保险:1级—4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5级—6级职工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按规定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由此可见,在工伤鉴定之后,选择辞职或者不辞职不存在亏不亏的问题。工伤鉴定后不辞职亏吗?不一定。因为不管辞职或者不辞职,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关键在于受伤者所受到的伤害程度以及自身的其他考虑。希望以上信息能对读者有所帮助。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一、劳动者工作期间的扭伤脚算工伤么 劳动者上班期间扭伤了脚,是算工伤的,劳动者应当携带相关资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事故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有关工伤保险的业务指南中指出“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和急性中毒事故。 因工受伤或确诊为职业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十级的工伤职工,法律文献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工伤人员...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
      一、上班4天还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处罚公司?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按...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怎么算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工怎么算工资?国庆节(10月1日-3日)单位如果安排了加班,无论所在岗位是哪种工时制度,都要另行支付三倍日工资;其他几天,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建筑农民工工伤保险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针对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有关部门给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发展策略,对于这些发展策略的采用将会快速的使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得到完善。农民工工伤保险虽然已受到国家的重视,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这也和我国国情以及农民工这一群体的特殊性有很大关系。 二、法律规定 构建合理有效工伤预防制度体系综观世界发达国家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完善有效的工伤预防制...


·工作十年以上可以被辞退吗
      工作十年以上可以被辞退吗?1、符合法定条件的就可以辞退,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一)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如何处理?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怎么处理?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的,员工本人可以在用人单位做出同意决定前变更或撤回。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决定的,则不能再反悔,有证据证明是受欺诈、胁迫等而辞职的除外。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作出同意决定的,既发生法律效力,员工此时不能反悔,辞职申请无法收回。当然,也有例外情形,即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同意员工可以继续留下的除外。二、个人提出离职的三种情况有哪些?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公路工程是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公路的使用寿命,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工程完工后,建设方要组织专业人员对其进行质量检验,评出质量等级。对于公路工程的质量检验,是有一套标准的,那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规范是什么? 1、路基工程压实度、边坡每公里抽查不少于一处,每个合同段路基压实度检查点数不少于10个。路基...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发生意外受伤或者死亡时,首先需要判定是否为退休返聘人员或是仍在从事劳动的人员,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可以根据工伤赔偿标准进行赔偿,下面是为您提供的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详细表。一、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退休人员工伤赔偿标准需要分情况确定:1、如果退休人员未办理退休手续或者没有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且继续在原单位工作的,在受到工伤事故后单位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工伤赔偿标准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生活中,对于任何人来说,拥有一个好的身体是最重要的。不管在生活中还是工作当中,无论如何都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尽管现在工伤这样的事情比较少见,但是您还是有必要了解一下与其相关的事宜。其实,工伤以后,您肯定要去做伤残鉴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工伤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怎么办? 一、核对鉴定结论 看鉴定的结论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


·呈贡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可以申请吗?
      呈贡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可以申请吗? 一、呈贡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可以申请吗? 呈贡工程造价纠纷鉴定是可以提出申请的; 当事人对工程价款存在争议,既未达成结算协议,也无法采取其他方式确定工程款的,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委托有司法鉴定资质的工程造价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当事人双方均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应当予以释明,经释明后对鉴定项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仍不申请鉴定的,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鉴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期...


·解聘最多赔偿多少个月怎么计算的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