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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需注意以房抵债型的买卖合同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当事人签订“以房抵债”型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由债务人将其自有、共有或者他人的房屋,以房屋买卖的形式,抵偿其对债权人的债务。双方除订立符合房屋买卖要素的一般房屋买卖合同外,合同中多出现关于“抵债”“担保”的附属条款、补充协议,或有类似表述的条款,具体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约定在债务到期后未按时清偿的情况下,买卖的标的房屋变更登记至债权人或其指定的第三人名下;

  (2)约定债务人或者出卖人于签订合同后一段期间内以某价格回购买卖的标的房屋,或在清偿债务后,房屋所有权恢复登记至债务人或者出卖人名下,即约定中存在“融资、担保”的意思表示;

  (3)约定以房屋抵偿数额确定的到期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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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对于每个中国家庭来说购买房屋是家里的头等大事,因此政府也出台了部分法律法规作为示范与参考,不同的家庭,不同的城市政策、不同的商品房情况都会影响每个人在购买商品房时的合同付款方式,介绍以下几种常用合同付款方式:一、一次性付款此种付款方式简单、明确,受到的外力影响因素较少,手续相对单一。即预定买受人在约定的时间一次履行付款义务,开发商将住宅交付购房人,合同即履行完毕。此种方式适合有较好经济能力的购房人,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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