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签订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最怕的就是出现违约的情况,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合同一方当事人很有可能随意的违约,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方违约金是多少?
  
  违约金是多少完全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合同解除后,收取的定金(总价款的20%)不予退还。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中的违约金的约定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一般合同违约金不得高于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守约方除可主张违约金外,对于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即参照实际损失调高违约金。
  
  三、二手房买卖的基本注意
  
  1、产权清晰
  
  产权证上的房主与卖房者是否一致;搞清楚所卖房屋的性质;产权证上所确认的面积与实际面积是否相符;验证产权证的合法性与真实性。
  
  2、产权的完整性
  
  确认产权的完整性就是要判断其房产有没有抵押,包括私下抵押?共有人等。以避免在过户后出现不必要的争议与纠纷。
  
  3、房屋质量
  
  观察房屋的结构,建筑与装修材料。看房屋的内外部结构是否被改动过;是否有私建部分;是否有占用走廊或阳台等;牵涉到阳台的面积怎么算的问题。
  
  4、居住空间
  
  观察房屋的内部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适合居住;活动空间大小等。
  
  5、装修配置
  
  看原房屋装修的水平、程度如何;确认房子的供电设施、供气管道、水管等是否有老化现象;电话线、宽带的安装是否完备等。
  
  6、物业管理
  
  了解该区水、电、煤、暖的价格及缴费方式,是上门代收还是自己去缴;观察电梯是否可以正常使用;了解该区的停车场、小区绿化的基本情况;当地保安水平怎么样,观察一下保安是否有责任心等。
  
  7、房屋历史
  
  了解该房是哪年盖的,还用多久的土地使用期限;有哪些人住过,有什么用途;还有原住户在当地的信用情况;是否有欠交物业费、水电费等。
  
  8、邻里情况
  
  邻里关系是影响居住舒适与否的重要因素。在买房前应该要拜访上下左右的邻居,了解他们在此的居住情况;与居委会和传达室的值班人员聊天,了解情况。
  
  9、房屋价值
  
  通过对市场上的功放的反复比较判断房屋的价值;委托信得过的中介公司进行价值评估;银行提供按揭时会作出价值评估,这个价格可以看成房屋的最低保值价。
  
  10、贷款条件
  
  二手房的贷款有具体的要求。具体的要依据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
  
  11、产权的交接
  
  需要找个双方都信得过的单位,如信誉较好的担保公司,等过户完成后再将房款转入卖方账户。
  
  不管是二手房的买卖还是新房的买卖,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有双方约定具体数额,法律对此并没有规定。当然,买方违约的话定金是不能退还的,这是发生纠纷的常见原因。所以,处理房产纠纷,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专业的律师服务。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是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的,所以不能购买卖,但是在宅基地上所建造的房屋是可以买卖的。那么关于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是怎么规定的呢?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农村户口和非农户口有哪些区别?  1、农村房屋拆迁,是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适用《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因此应当对农业户口人员给予安置补助,非农业户口人员一般没有农村村民资格,不能享受农村村民待遇,因而不能得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  2、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


·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
      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其实也是有条件的允许开发商提前销售的,此时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才行。那要是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售房吗?或许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分析解答。 首先,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依照上述规定,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
      北京市作为一线城市,房价居高不下,很多家庭面临购房压力。除了保障性住房外,北京市还推出了两限房,这种房子价格相对较低,并且户型方面有限制,一般是90平米以下。对于很多中低收入家庭来说,有必要了解相关政策。那么,北京两限房政策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做个了解。 一、北京两限房的政策是什么? 两限房全称为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也被称为“两限”商品住房。两限房指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在限制套型比例、限定销售价格的基础上,以竞地价、竞房价的...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
      许多的无锡购房者买了房子却不知道自己的房产还需要备案,只有通过备案才能更好的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往往备案这一步程序却被众多无锡购房者所遗忘,从而发生了许多开发商侵害购房者的实例。那么,无锡房产备案又该如何查询呢?让我们来为您介绍。 一、无锡房产备案查询 对无锡购房者来说,很多人 不是很清楚无锡房产备案的情况,以至于得到的合法权益没有被保护。以下分三个步骤查询无房产备案:第一步登陆无锡市房产网;第二步点击在线服务的对话框中商品房买卖...


·租到违章房导致合同无效怎么赔偿
      生活中,不仅有一些房产时不能买卖的,同时也有一些是不能进行租赁的。但可能当事人在租赁房屋的时候不清楚这一情况,就有可能租到违章房,从而导致了合同无效。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要求赔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退还所缴纳的租金、押金、租赁保证金等合同约定的费用。 但是,如果合同期满或者双方在产生纠纷后及时办理了房屋交接手续,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与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房屋使用费基本相当。 不存在明显不公平的...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在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例如承租人找到更好的房屋、出租人不想再继续出租了,想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那么什么情况下双方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几种情形。房屋租赁合同能否提前解除?如果要提前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合同的解除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解除,即双方就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了一致意见;二是法定解除,即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即使合同尚未到期,一方当事人也可以...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否可行 买方卖房可以解除居间合同吗? 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年12月16日)第六条的规定,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除符合《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外,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并非确定无效。
      房产买卖合同没有网签,并非确定无效。 《房产买卖协议》不违法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已经成立并生效。网签是房地产主管部门因市场管理需要而规定的公示程序,是否网签不影响双方签订的合同的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
      房屋在我国属于不动产中的一种,而真正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光是靠占有是没有用的,此时还是要实际办理了房屋过户才行。很多时候购买房产都是靠按揭贷款的方式进行的,那现实中,公民买房是先入户还是要先办理贷款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看房 对于购房者而言,一定要实地查看房屋,地理位置、交通条件、周边环境等都需要一一查看。 二、贷款 目前,市民在购房过程中可以选择的房贷形式有三种:住房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住房组合贷款。其中,住...


·随着房价的升高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但可以租房,那么上海租售同
      随着房价的升高越来越多人买不起房,但可以租房,那么上海租售同权租金会上涨吗?租售同权是广州最近推出的一个新政策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就是租房能和买房所享受的待遇相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的脚步来一起了解有关租售同权的有关知识吧。 一、什么是租售同权? 租售同权即租购同权,以广州为例来说,该政策为广州租房新政,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登记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 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