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随着近几年我国各地的房价持续走高,房屋的财富价值更加凸显,一套价值高的房屋,甚至抵得上一个人、甚至一家人一辈子的收入,因此,夫妻双方离婚后时,大多数人都把焦点集中在共有财产分割,尤其是房产的分割和争夺上,其实,之后的房产过户也涉及到一定的费用问题,那么,离婚房屋过户收费是多少呢?
  
  一、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的材料
  
  1、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的),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的),离婚后房产过户会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
  
  2、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有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后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诉讼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生效的法院判决书以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如果明确房产归属的,可以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4)房产证。
  
  二、离婚后具体的房产过户流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或签订离婚判决书。到公证处办理离婚房产析产公证,如果是有离婚判决书的则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核心办理转绘;
  
  3、凭着离婚房产析产公证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领取证。
  
  三、夫妻离婚房产过户费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由于离婚造成的房屋产权过户,也就是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是不需要缴纳交易税费的。但是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析产公证费用(500-800元):协议和调解离婚没有离婚判决书的需要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果有判决书则不需要此流程;
  
  2、 析产登记手续(50元);
  
  3、 取证(5元)。
  
  4、个人所得税
  
  (1) 无偿赠与。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在配偶之间的相互赠与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离婚时如果一方放弃房屋产权归另一方,则视为无偿赠与,这种情况下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2) 房屋产权归一方,另一方得到补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转让该房屋,则取得缴纳取得收入部分的个人所得税。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请免征个人所得税。
  
  5、契税。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房屋产权的分割属于房屋共有权的变动,所以夫妻离婚后无论房屋的产权归属如何,都不需要缴纳任何契税。
  
  总的来看,主要是公证费用、登记费用及其他杂费,如果没有涉及到房屋转让给第三方的情况,就不会发生所得税、契税等税费支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公证、转绘、契税免征申请、登记,之后就可以领证完成离婚过户手续了。
  
  


·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
      一般情况中,许多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会明确解除合同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但基于当前过热的房地产买卖市场,大部分人还约定解除房屋过后请求补偿购房差价损失。那么,购房差价损失与违约金是否可以一起拿?下面由我们为您整理介绍。合同违约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应该赔偿违约金或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但是对于合同约定违约金与差价损失并不能当然同时享有,因为违约责任应以购房者所受的损失为限。 具体遵循以下的法条规定: 1、《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公证吗?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公证吗 ? 一、没有房产证的房子可以公证吗? 房子没有房产证不可以公证,公证机构不受理以下情况办理公证: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 2、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 4、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 5、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6、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


·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一房变两房、两房变三房”,如今,这样的房地产广告宣传语随处可见,许多开发商都在宣传中打出了送空间、送面积的噱头,一些市民认为天上掉馅饼了。然而,买房送空间究竟是馅饼还是陷阱呢,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房送面积是否受法律保护 开发商赠送的面积是否划算,能否计入产权面积是关键。赠送面积在进行产权登记时不会纳入产权面积中。当下开发商的这一行为其实是不受认可的。这些赠送面积的住房,购房者在拿到成品房后,...


·房子买了是否还能退
      很多时候退房都是发生在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前,这种情况下一般不认为房子已经买了。但有些情况下,可能是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之后要求退房。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房子买了是否还能退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子买了是否还能退 可以明确地说,房子买了是可以退的。 从法律角度看,退房可以解释为消费者将房屋退还给开发商,或者将房屋的权利转移给开发商,开发商将消费者支付的首付款及银行贷款退还给消费者的过程。 之所以出现退房,其前...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费用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费用主要有由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其中大概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费附加税等。此外还包含有房屋权登记费、买卖合同公证费、房屋评估费、房屋产权登记费。 契税(由买方支付):按国家相关方面的一些规定,进行房屋买卖就要向国家方面缴纳相关的契税,无论是买卖商品房还是存量房都是必须要缴纳的。一般住宅类的二手房过户房屋标准会按房款的总价的1%-3%来交...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买房子需要看什么证件 (一)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是国家政府部门批准一个单位依法经营的证明。查看营业执照的目的有二:看这个单位是否存在,看该单位的营业范围。同时,还应注意营企业执照是否经过年检,若未经年检则为无效。当一个企业的营业执照为临时营业执照的时候,该企业注册资金还未全部到位,这时的企业还未正式成立。若是开发商委托销售代理机构销售该住宅,需要查看《代理销售委托书》及该机构的《营业执照》。(二)查看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一、福利房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所谓福利房,亦称优惠房或房改房,是指职工单位将公房以工资性货币分配方式出售给职工,职工以标准价或成本价购买,从而对购买的房屋享有部分产权或全部产权的住房。 1、单位分住房,当时我国特有的住房制度,也叫福利分房,1998年后全国均停止了这种分房形式。这种房子的产权属于单位(公房),使用权属个人,有房屋“租赁凭证”,要交房租。 2、单位分给职工的福利房可以随意收回吗?司法实践上对此并不明确。但从法理上讲,...


·婚后继承父母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父母的房属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继承方式,继承所得财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可能因继承方式的不同而有不同的结论。法定继承,就是依据法律规定而发生的继承,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以下亲属之间才能发生法定继承,一是配偶、子女、父母,二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根据被继承...


·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赠与房子合同是怎样的?
      赠与房子合同多久有效?赠与房子合同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 赠与合同,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以下性质: 1、单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现在上海市的可建设用地非常有限,一些开发商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的时,通常会涉及到对一些老旧小区进行拆迁。经双方协商后,原住户会和开发商签署一份补偿安置协议,这份协议非常重要,明确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那么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重点讲一讲。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适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 沪 ( )拆协字第 号 甲 方:...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
      将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有什么程序?在日常生活中,人们难免遇到资金周转难的问题,现在向银行申请贷款也不太容易,所以很多人会和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就得有担保物,有些人提出将名下的房产质押给个人,来获得资金的支持。那么这种方式行得通么?又有哪些程序呢?我们就这个您关切的话题在下文进行了阐述。一、房产质押给个人可以么?个人之间可以房产抵押,房产抵押权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就是俗称的个人。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