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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的程序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的程序有哪些
  
  一项工程的建设都是需要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签订必要的合同的,而对于需要备案检测合同的情况都少有人知,对工程的检测合同进行备案可以避免引发一系列的合同纠纷,所以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的程序有哪些,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桩基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备案的程序有哪些
  
  1)由设计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制定桩基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检测方法、检测数量。
  
  2)建设单位和具有有效资质的检测机构签订桩基检测合同。
  
  3)建设单位填写《桩基工程检测方案表》,并加盖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法人章。
  
  4)建设单位在桩基检测前,将检测方案、检测合同、设计图纸、地质报告、检测单位的资质证书、检测人员上岗证等有关资料报质监站备案。
  
  5)质监科对桩基检测方案进行初审,并填写《质监科对桩基检测方案的意见表》。对完全满足规范、文件的要求或不完全满足规范、文件的要求但符合站内有关规定的送备案科注册备案。对不满足规范、文件的要求以及站内有关规定或因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在规范基础上增加检测的,应先上报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否则不予备案。
  
  6)备案部门对检测方案,检测合同进行复审,符合要求的,同意备案申请。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建设单位整改,整改合格后,建设单位重新申请备案。
  
  7)桩基检测合同未经质监站备案的,不得进行现场检测。
  
  二、监理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5、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业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
  
  6、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核原件)、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原件,监理单位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三、合同变更备案
  
  1、补充协议原件一式4份;
  
  2、原备案合同复印件1份。
  
  办理:在建设局业务收文窗口直接办理。凭备案受理回执领取办理结果。
  
  不但可以加强施工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还可以保护建筑工程双方的合法利益,防止工程出现较大问题而产生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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