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后,双方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就是调整劳动双方关系的主要法律文件。我国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也有大量的条款涉及到劳动合同。那么,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1、法人的登记事项变更及合并分立对劳动合同履行的影响(1)《民法典》第六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第六十七条规定,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用人单位变更登记,合并、分立是否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对此劳动合同法做了具体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2、其它方面的影响(1)《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2)《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综上所述,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都是和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建立的基础应该是民法典。双方就劳动合同的签订、解除发生纠纷的,民法典里面没有适用条款的,则应该以劳动合同法作为依据。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情况?
      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情况?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是用人单位,对于与劳动者的劳动仲裁纠纷中惯用的拖延手法。因为我国的劳动仲裁制度是分地区管辖权的,所有仲裁法庭的地位平等,但管辖区域不同。接下来,就请您阅读由我们为您搜集的资料。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劳动仲裁管辖权异议就是当事人对劳动仲裁管辖权提出异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适应实际需要的原则设立。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在市、县...


·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
      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 一、工伤待遇人事争议怎么处理?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二)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三)签定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未履行有关协议或...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工程设计和施工是工程顺利完工的两个重要环节,建设方为了确保工程质量,会和设计施工单位签署合同,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定下来。为了规范双方签署合同,规避合同风险,建设部门出台了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那么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包括那几部分内容? 设计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1、合同协议书《示范文...


·什么样劳动合同不能签
      什么样劳动合同不能签1、口头合同。这类合同一般由朋友、亲戚、熟人介绍到用人单位,双方只有口头意向承诺,碍于情面觉得麻烦,没有正式的书面合同文件,没有签字认可。一旦发生纠纷,空口无凭,无据可查。2、简单合同。虽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内容过于简单,基本要素残缺,没有必要的细节约束。3、“暗箱”合同或者称为“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一方,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定,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


·如何算年休假工资,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怎么算
      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也就是说休年假用人单位是要支付工资的。那么,通常该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呢?而要是员工没有休年休假的话,此时又该怎么算工资?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 一、如何计算年休假工资 年休假工资的基本规定在一般情况下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可以获得与日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其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月工资÷月计薪天数(21。75天)。 年休假所依据的月工...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一、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多少? 工期延迟违约金累计最高限度是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违约金上限 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 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


·申请劳动仲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人是劳动者的,请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doc)(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提交正本一套,并按被申请人数提供副本)。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doc)一份,注明委托事项。委托公民代理的,还应提交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被申请人工商注...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职业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一、在岗阶段。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取工伤权益。 二、离职或退休、退职前。用人单位对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在终止、解...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二级工伤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具体是什么 工伤认定后,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工伤等级给予员工相应的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


·装修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有哪些
      装修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程序,验收内容有哪些? 随着如今您对房屋装修越来越重视,导致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是装修工程中绝大部分工程都是属于安装工程,安装上去之后就看不到了里面的具体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在装修结束之时如果不及时检查出来,后面若有问题则会很麻烦。今天给您讲解一下装修中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明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一、验收程序 1、承包人隐蔽工程完成自检、隐蔽工程验收申报、通知监理甲方检查、隐蔽前相关试验、试验合格(若实验不...


·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
      一,公司辞退员工养老保险未满15年自己是否可以缴纳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以解除合同,没缴纳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至15年。剩余年限可以由用人单位缴纳,也可以由个人缴纳。我国的养老保险由四个层次(或部分)组成。第一层次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第四层次是商业养老保险。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1、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