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对于商标很多人非常熟悉,在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品牌的商标,主要作用就是一个品牌的象征,对于商品来说非常重要,但是有时候会有很多商家侵权使用其他的商标,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商标许可合同纠纷处理方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商标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民法典》,《商标法》等法律的规定,商标合同纠纷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争议,其解决方式可以采用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这三种解决商标合同纠纷的方式各有其特点,所以,合同当事人在选择适用什么方式解决纠纷之前,必须先要明确这三种方式各自的要求、程序和法律效力。商标合同纠纷要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合同当事人必须在商标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在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可以分为民间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三种,分别在当事人将合同纠纷提交仲裁或提起诉讼前、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过程中或合同纠纷由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生。狭义的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仅指民间调解。民间调解达成的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但仲裁调解达成的协议或诉讼调解达成协议在依法制作法律文书生效后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协议内容。商标合同纠纷的调解没有法定舶程序,但商标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则必须严格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否则属于在程序上的不合法。商标合同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后作出的裁决,一裁终裁,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不自觉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有关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商标合同纠纷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民事判决书,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实行二审终审。生效的民事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不履行的,法院可以应一方当事人的申请或依职权采取措施,强制当事人履行裁判的内容。
  二、 商标合同纠纷的种类
  商标权转让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受让人就商标权的转让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被许可人就商标的许可使用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包括独占使用许可合同、排他使用许可合同、普通使用许可合同。商标代理合同纠纷是指商标所有人与商标代理人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所订立的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很多时候比较出名的品牌商标是公司企业多年来辛苦得来的,如果侵权就是对于企业利益的严重损害,使用他人商标就要进行签订商标合同来进行利益共享,出现纠纷就要依法来进行处理。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几种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2、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侵犯专利权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专利侵权的行为是常见的,侵犯专利权就是通过假冒、擅自销售等方式对专利权人合法所有的专利进行侵犯,那么专利侵权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一)行政责任 对专利侵权行为,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有权责令侵权行为人停止侵权行为、责令改正、罚款等,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还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


·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多长时间出结果
      ?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多长时间出结果?下面律图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要多长时间出结果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这是对于商标管理的一种手段,也是保证商标使用人对商标的正常使用。二、撤回商标无效宣告申请的法律依据1、《商标法》第四十四条 已经注册商标违反本第十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或者欺骗手段或者其手段取注册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一、受著作权保护的作品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商标专用权质押指商标的所有权人以商标专有权向债权人作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依法处理商标专用权,从而实现债权。那么,我们为您推荐一篇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书 质权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名称: 出质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地区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组织...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
      商标权的保护期可以续展几次关于续展的次数,《商标法》无限制性规定,也就是说只要商标所有人愿意,商标专用权经重复续展并邀纳费用后有可能无限期保留。这样商标权就成了一种永久的权利。关于续展注册的有效期,《商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二、商标续展注意事项有哪些1、商标续展时,根据续展申请人的不同,续展申请核准后,商标局会根据申请书上填写的地址以邮寄方式发送续展证明给...


·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商标与专利是一样的,要想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那么就需要先申请商标权或者专利权。而在一般商标成为了注册商标之后,相应的商标所有人才会变成商标权人,然后享受一定的权利义务。那么商标权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商标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对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只有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才享有商标权并依法予以保护。商标权的取得,我国实行...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
      注册商标提前多长时间续展?注册商标需要提前12个月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的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内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商标局对商标续展注册申请审查后,核发商标续展证明,不再另发商标注册证,原商标注册证与商标续展证明一起使用。申请续展注册商标递交相应的申请文件和缴纳相应的规费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 申请人的身份...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著作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这是著作财产权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


·关于专利权著作权如何区分
      关于专利权著作权如何区分(1) 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说、论文、电影、歌曲、图画等种类。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属于思想、观点内容范围,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比如电视机的发明、灯泡的制造方法、可口可乐瓶独特的外观设计等。(2) 保护的条件和要求不同由保护对象所决定,著作权法可以保护两部主题内容相同的作品,只要这些作品具有独创性;但专利...


·法律规定当中如何是商标侵权?
      如何认定商标侵权商标侵权需要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才能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