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目前留学成了许多年轻人的选择。在国外留学可以享受到与国内不同的教育方式,对于留学生来说是有一定好处的。除了通过考试被国外大学录取外,委托中介办理留学也是出国留学的一个途径。但实践中可能会发生由于留学合同而引发的纠纷。那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起通过以下文章来了解一下吧。一、留学合同纠纷如何处理?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处理,违约的可按照下列规定处理,协商不成,可诉讼处理。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二、自费出国留学要注意的问题1、要尽量选择质量比较有保证、办学声誉比较好的学校。应选择办学实力和水平被社会公认的学校,不要选择那些虽经所在国有关部门批准合法办学并能授予学位,但是其颁发的学历、学位却不被所在国政府教育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权威机构承认或注册的学校。而对那些虽被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认可,但办学质量和水平较低,其声誉不被社会各界所广泛认可的学校,也要格外慎重。2、要遵守留学国家的法律法规,包括按入学通知手续确定的时间入学,按法规要求提供真实的学业证书、经济证明等材料。在国外留学期间遇到问题,应依法通过正常渠道予以反映和解决,要及时向中国驻外机构和中国相关部门报告相关情况。3、通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办理出国留学,除应选择经过资格认定的合法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外,还要核实和确认中介机构所办理的国外合作学校的实际办学资质、水平。要注意签署能保护核心利益的留学中介服务合同。建议使用或参考使用教育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另外,要注意挑选业务能力比较强、声誉比较好的留学中介。4、警惕两种欺骗性的非法留学中介活动。第一种是通过手机或互联网发布留学信息从事非法留学中介活动。这种非法中介活动,起初大多只提出很低的报价,甚至号称免收中介费,以获取消费者的好感,但在操作过程中却步步加价,直到留学者无法抽身;第二种是借助外国机构,如大学、学院、教育集团、中心、基金会“驻某地办事处”或代理人,或者私自举办所谓的国际教育展等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有的则以一份国外某机构精美的留学招生授权书来赢得人们信任。这些机构或个人并没有取得留学中介服务资格,不能直接从事留学招生活动。5、要通过正规渠道全面了解国外情况,特别是国外学校情况。要重视留学主管部门发布的留学预警、国外学校名单等相关信息。建议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或咨询外国驻华使馆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等正规渠道,查询和了解国外学校办学资质情况及其他相关留学信息。如果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这些都可以在合同中作出说明,协商不成的,再通过法律的途径诉讼解决。由于留学费用较高,一旦发生问题,就很容易产生较大的损失,因此需要办理留学的人员应注意中介是否有资质,以及合同的签订是否规范。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合同中违约责任怎么写 一、违约行为的概念 违约行为,是指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行为。 这一定义表明: (1)违约行为的主体是合同当事人。合同具有相对性,违反合同的行为只能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如果由于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对于合同对方来说只能是违反合同的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第三人的行为不构成违约。 (2)违约行为是一种客观的违反合同的行为。违约行为的认定以当事人的行为是否在客观上与约定的...


·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一、合同的内容一般有哪些 合同的内容规定的是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些内容是通过合同条款反映出来的。《合同法》第12条规定了合同的主要条款,现将各条款的主要内容及其注意事项分述如下: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合同的抬头、落款、公章应与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证明等资料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住所保持一致。 (2)标的:合同标的应确定、具体,无法用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标准...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什么是买卖合同留置权,留置权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买卖合同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1、成立 留置权的成立: 依物权法律制度之规定,留置权之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之动产。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要怎么处理?
      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要怎么处理?合同中没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情形可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来处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违约金的适用是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为前提的,如果合同中没有对违约金作出相关约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在诉讼中主张违约金的,法院不予支持。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处理方法《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介绍
      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的介绍 产品购销合同 销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货方: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具体品类(种),需签订要货成交单,并作为本购销合同的附件;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
      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吗?解除合同属于形成之诉,属于对双方的合同进行变更处理的诉讼行为。形成之诉,又称为变更之诉或者创设之诉,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某一法律关系之诉。法律设立形成之诉的目的主要是使法律状态的变动效果不仅对当事人发生效力,而且对第三人也发生法律效力,所以形成之诉必须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形下才可以提起。形成之诉大多集中在人事诉讼和公司诉讼领域,人事诉讼关涉人类社会生活基本身份关系,有关公司的形成之诉则涉及人数众多的利害关系,因此法...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最新产品购销合同样本 产 品 购 销 合 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事宜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及费用清单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合计 备注小写: 元 大写: 元整 第二条 付款方式:预付 甲方支付剩余款项。 货款,货到验收合格且乙方开具正规发票后, 第三条 交货...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都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都有哪些规定 存单质押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的主体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这些工作人员在与他人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不负责任,未尽到应尽的职责而导致被诈骗,从而使国家的利益发生重大损失。那么,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刑法认定是怎样的? 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是否使国家利益遭受了重大损失,如果在签订、履行合同时虽然被骗,但发现后及时...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直接使他方当事人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而且近年来,合同诈骗犯罪猖獗,已经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那么,经过认定构成此罪的,按照法律的规定应该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处罚合同诈骗罪 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合同无效损失怎么赔偿
      合同无效损失怎么赔偿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如果合同生效,将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同样,如果合同无效,也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那到底合同无效会有怎样的后果呢?而合同无效损失又该怎么赔偿?我们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根据《民法典》56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因此,合同被确认无效以后,将溯及既往,双方的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也应归于无效,原合同对当事人不再具有法...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