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不买商业车险的人多吗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不买商业车险的人多吗? 一、不买商业车险的人多吗?
  这个问题,由于涉及到很多不同的车险公司和不同的车主,所以不能从数据上来告诉您准确的答案,但就平安车险公司而言,可以明确告诉您的是商业车险是非常重要的,经过专业的车险人的介绍之后,相信您也会认同商业车险的重要性在这种情况下,不买商业险的人多吗?这一问题自然也会得到否定的答案,
  原则上是可以的,但是交强险的保障范围非常小,尤其对于第三者的人和物损坏赔偿额不高,如果出险,赔偿额度不够,还需要个人去弥补,因此建议最低再购买一项30万元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一般在购买商业车险的时候,第三者责任险、车损险是建议必须要买的。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责任,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一旦面临出险,更高保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可以承担较大的人身伤亡赔偿。
   二、购买商业车险的重要性什么?
  之所以会说商业车险是非常重要的,是因为商业车险能提供交强险所不能提供的保障。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车损险和车上人员责任险。众所周知的是交强险是在车主遭遇道路交通事故的时候赔偿给受害人的部分,也就是说车主自身的损失是得不到保障的,但在道路交通事故当中车主的车辆肯定会受到一定的损伤,这时候的财产损失应该由什么来保障呢自然就是商业车险了。购买了商业车险中中的车损险之后就可以在遭遇道路交通事故或其他自然灾害之后,获得车险公司相应的赔偿。
  此外,商业车险能为您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交强险只是最基本的保障,在遇到道路交通事故之后,车主为事故责任方,存在第三者死亡的情况下,车主能够获得的最高死亡伤残赔偿额为11万元,而购买了商业车险当中的第三者责任险之后,车主能够获得的最高赔偿能够获得很大限度上的赔偿,具体的赔偿限额主要取决于车主选择的第三者责任险额度是多少。
  通过对上文的了解,相信您对不买商业车险的人多吗?这个问题心中有数了。作为交强险的重要补充,对于车主而言,是非常有必要购买一些商业车险的,比如车损险、三者险及划痕险等。目前,绝大部分人买车后都会购买一些适合自己的商业车险,可以说不买的人很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模板是怎样的?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交通工具在发生着变化,车越来越多,不仅导致了越来越严重的环境污染,也造成了越来越频发的交通事故。由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人数也在逐年攀升,我国处理的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案例也越来越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是受害人亲属应该得到的赔偿金额的清单。 江西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清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


·交通事故腿部留疤精神赔偿问题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受伤也是常有的事,有的轻伤有的重伤,无论是哪种都是不愿意看到的。有的事故受伤以后难免会留下疤痕,那么腿部留有疤痕能获得一定的精神赔偿吗?接下来,我们将在本文中回答关于交通事故腿部留疤精神赔偿问题。 一、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指公民因其人身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理上、心理上的损害。也就是说 因公民的人格权遭受侵害而使其产生愤怒、绝望、恐惧、焦虑、不安等不良情绪。 它具有非财产性、存在的独立性、存在的单一性等特点。精神...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
      如今社会发展迅速,人口越来越密集,车辆也越来越多,人与车、车与车之间难免会发生摩擦事故等,或者由于自然灾害发生交通事故,从而造成了财产、人身的安全,我国乃至全世界每时每刻都有交通事故发生,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最新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
      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什么关系? 如果车遇到事故或者有损害的情况下,并且由车险,可以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车险的保费与理赔次数有关,车险的理赔次数会影响到保费的多少。那么,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有哪些关系呢?车险理赔的流程有哪些?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下。 一、车险理赔次数与保费 对于交强险来说,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10% 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20% 3、上三个及以上年...


·开车的途中车被追尾了,首先要做的就是划分车主的责任,如果发现
      开车的途中车被追尾了,首先要做的就是划分车主的责任,如果发现是对方负全部责任的情况下,被追尾的车主可以要求对方进行赔偿,那你知道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具体程序: 1、第一时间报交警110,索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证明)。 2、双方报各自保险公司。 3、等待保险公司派员现场查勘,填写现场查勘记录。 4、准备有效行驶证、驾驶...


·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
      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 我们国家对车辆年检的要求也比较多,尤其是对于私家车以及货车来说,必须要求一年一检查,那么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看,六年免检车辆是不可以进行异地领取车辆检验标志的。详细的我们来看下面的文章。 六年免检车辆异地领车辆检验标志可以吗? 6年免检暂不能异地领年审标志,要在车辆登记的车管所办理和申领。新规定的家庭自用小型汽车6年免上线检测,但6年内每2年还是要到车管所领...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摩托车肇事逃逸要承担什么责任 1、责任认定重。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2、损害赔偿重。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


·人们在生活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双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
      人们在生活中不幸遭遇交通事故后,往往双方会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金额。在这一过程中,当事人最担心的就是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面临这种情形,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不能有效的维权。那么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赔偿能力怎么办?下面我们给您支几招。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赔偿能力怎么办? 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该按事故责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确实无赔偿能力的,也应该主动与对方通过协商来解决赔偿。 2...


·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
      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 一、如何计算车辆贬值损失 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情况: 1、车况:车辆是否撞过(...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等聊天交流工具呢变得越来越普及,使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微信等聊天交流工具呢变得越来越普及,使用微信的人群也在不断的增加,微信的功能也比较强大,不仅能聊天,也能进行转账支付。这期间就有不少朋友被骗,但是微信被骗500块钱报警受理吗。被骗以后,您都想通过报警来追回损失,接下来,我们将详细讲述微信被骗了该怎么办。一、微信被骗500块钱报警受理吗微信被骗了500块钱可以报警的,同时公安机关也会受理的,但是500元太少不够立案条件。二、微信网络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多少诈骗金额在三...


·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应该怎么办
      可能您都听说过,在涉嫌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如果能够积极的对受害人或其家属作出赔偿,同时取得了他们的原谅,那此时法官在最后量刑处罚的时候也是会考虑到这一情况,从而不会判的那么重。那实践中要是交通肇事罪无能力赔偿的话,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无力赔偿,受害方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1、驾驶人因违反交通道路安全法,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罚款200~2000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