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三农问题始终是国家关注的焦点,如今很多企业开展农产品生产,帮助农民创收。但是对于这些涉农企业来说,却面临融资难这个问题。没有生产所需资金,涉农企业举步维艰。在这方面,需要国家和企业共同面对解决。那么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做个介绍。
  一、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目前国家对农村产业来讲支持的力度还不大,因为农业项目投入大、风险大、见效慢,希望国家在支援农村方面加大投入。虽然在县级层面有支持,但力度还不是很大,因为他们自己本身没有钱。现在农村资金欠缺,涉农企业融资难,商业银行政策性的支持力度小。涉农的融资特别的难,即使融到资,成本也比较高。一般的贷款利息是10%,但最后到企业手里面是高达17%、18%左右的利息,最低也是15%左右。因为真正涉农的企业贷款,银行是不会直接跟企业打交道的,要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后才会贷款。涉农企业融资难,最难的是缺少有效的固定资产抵押。不少涉农企业的土地要么属于集体用地,要么属于流转土地,都不能用于抵押;相应地,这些土地上的房屋建筑也不能用于抵押;农机具由于其价值低,能够抵押贷款的金额小,对于企业发展的大笔资金缺口来说效用有限。
  二、如何有效解决涉农企业的融资难问题?
  解决涉农企业成长过程中的融资难问题,政府与企业两方面都需要增加融资的渠道。1、从政府方面看:(1)规定商业银行为涉农企业留出一定额度,现在大部分商业银行都有涉农企业信贷部来解决这个问题;(2)加大金融体制创新的力度,鼓励成立各类中小银行、村镇银行等,这类银行经营成本较低、形式灵活,与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正好匹配;(3)大力发展担保公司,不断拓展抵押品、质押品的形式来使涉农企业较容易获得资金。2、从涉农企业自身看,不要把银行贷款作为融资的唯一渠道,要根据自身的比较优势与发展阶段的特点,寻求担保、股权融资、集资、典当等多种形式的融资,尽力度过发展中的融资困难阶段。涉农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也需要不断提升资质与管理水平,及早转型,跃升到更高级的产业与产品上,这样也有助于自己获得外部资金的支持。由此可见,关于涉农企业融资问题还是不少的,主要体现在融资金额小、融资成本高、缺少商业银行支持等。要想解决涉农企业的融资难问题,政府方面要完善信贷政策,鼓励商业银行发放农业贷款。对于企业而言,也要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和信誉,这样才有助于拿到贷款。
  
  
  


·分公司签合同被告是谁
      与分公司签订的合同被告是总公司或者是总公司和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存在着一个财产方面的因素关系,所以不论是在进行相关的诉讼活动,还是其他责任承担的时候,都必须要存在这种公司,如果要将两者作为共同被告,也是法律允许的。即便分公司有独立营业执照独立签订合同,也可以将总公司作为共同被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现在我们就此问题为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分公司所需的资料、登记流程、股东会议决议书等与之密切相关的资料,以备您的不时之需,如遇到这方面的具体事宜,建议你向律所寻求专业帮助。 一、设立分公司需要股东会决议吗: 《公司法》第38条规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要股东会作出决议; 二是《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42条规定分公司设立所提交的材料中第(四)项...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有多重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因为其特有的特性,为众多的中小企业所认可。在设立该类公司实体时,需要格外注意法人的人选。有这样的问题: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本文会对此进行系列的专门讲解。一、有限责任公司法人是谁?《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有限公司法人就是该公司组织。二、...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是如何收取的? 私募基金公司管理费及手续费 一、私募基金认购费 1%的私募基金认购费。按照信托合同规定,投资者认购产品时,需要另外交纳信托资金一定比例的认购费用。认购费用的收入、支付对象及用途由信托公司来确定。如果私募基金的认购最低限额是300万元,认购费率是1%,则投资者认购的实际起点金额是303万元 二、给信托公司的费用 给信托公司的管理费用,比例为私募基金产品的1%左右。一般分为2个部分。一部分为固定信...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
      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吗?企业注册资本可以抽走的,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2、股东借款。(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


·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有哪些内容?应注意什么问题?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土地房产律师 每到一年年底,就进入离职高峰期,您会因为各种原因选择写离职申请书离职。您也多会从网上下载相关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来进行套用,那一份好的范本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您在辞职时又有哪些问题需要注意呢?对此,我们整理出以下内容。 一、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的内容 公司离职申请书范本通常由标题、称谓、正文、结语、署名与...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程序比较简单,融合了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这种形式一般适合于中小企业,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如果您要以股东的身份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就一定要先了解其设立的条件。下面,我们为您简述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一、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由50人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为1名股东,这...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上市公司为并购基金提供担保的可行性 一、并购基金是什么 基金从广义上说,基金是指为了某种目的而设立的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包括信托投资基金、公积金、保险基金、退休基金,各种基金会的基金。人们平常所说的基金主要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并购基金,是专注于对目标企业进行并购的基金,其投资手法是,通过收购目标企业股权,获得对目标企业的控制权,然后对其进行一定的重组改造,持有一定时期后再出售。 二、并购基金的特点 1. 在资金募集上,主要通过非...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
      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什么?小微企业个人所得税退税规定是如果存在着多缴纳税收的情况之下可以申请退税,个人所得税退税标准是因人而异的,需要根据纳税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申请退税的常见情形主要有七项:1、上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上年度有符合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个人独资企业也是我国民法上一种重要的民事主体,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登记、变更、撤销等事项,目前我国主要依照的是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现在,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14年修正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认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资格,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以下简称《个人独资企业法》)...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分为好几种类型,但是为什么我国公司法要对它进行分类呢,目的其实就是为了区分公司的不同以及方便行政机关的管理,那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类型有哪些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一些,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公司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一、有限责任公司, 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