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您都了解的是,我国房地产的价格是越来越高,因此地产公司也在不断的发展壮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地产公司经常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想知道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地产公司融资方式在我国包括哪些?
  
  1、自有资金:开发商利用企业自有资本金,或通过多种途径来扩大自有资金基础。例如关联公司借款,以此来支持项目开发。通过这种渠道筹措的资金开发商能长期持有,自行支配,灵活使用;必要的自有资金也是国家对开发商设定的硬性“门槛”。121号文件规定,自有资金比例必须超过30%。全国房地产企业的数量多,但有规模和有实力的企业少,随着投资规模的不断加大,对自有资金的需求也会变得越来越大,众多实力不足的中小房地产商将会被排除出局。:
  
  2、预收房款预收房款通常会受到买卖双方的欢迎,因为对于开发商而言,销售回笼是最优质、风险最低的融资方式,提前回笼的资金可以用于工程建设,缓解自有资金压力,还能将部分市场风险转移给买家;而对于买方而言,由于用少量的资金能获得较大的预期增值收益,所以只要看好房产前景,就会对预售表现出极大的热情。121号文件规定,商品房必须在“结构封顶”时才能取得商业银行的个人购房按揭贷款,而中国目前绝大部分购房者都是贷款买房,没有住房贷款的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很难把房子预售出去,也就很难获得预收房款。房地产项目从开工建设,办得“五证”,到“结构封顶”平均需要1年左右时间,这段时间正是资金最为短缺的时间,预收房款的不足,会使自有资金压力更大,项目开发难以为继。
  
  3、建设单位垫资:一种是由建筑商提供部分工程材料,即“甲供材”;一种是延期支付工程款。据建设部统计,房地产开发拖欠建设工程款约占年度房地产开发资金总量的10%,它解决的资金有限,而且也只是缓解,不能解决根本问题。121号文件对建筑施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用途作了严格限制,严禁建筑施工企业使用银行贷款垫资房地产开发项目。2004年起国家大力清欠农民工工资,继而引发大力清欠工程款,使得开发商业利用建设单位垫资筹集到的资金会更有限。
  
  二、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为例,主要程序如下:
  
  ①完善改制方案。拟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改制企业,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持股会议。
  
  ②改制企业保留国有股权的或需进行国有产权转让的。其股权设置方案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的应先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准。
  
  ③签订发起人协议书。企业改制方案征得全体发起人同意之后,签订发起人协议书,并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委托代理人代理设立公司的有关事宜。
  
  ④办理名称预核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填报公司名称申请书,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领取公司名称预核准通知书。
  
  ⑤新股东认缴股款并验资。根据改制方案设计的股权结构,愿意投资改制后企业的股东按照股权结构认缴股款。
  
  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新公司的工商登记与税务登记。
  首先就是企业用自己的资产进行融资,这是一种有风险的融资,其次,企业也可以用预期的房款来进行融资。最后还有建设单位的垫资。事实上,融资涉及到经济学领域,因此是一个相对来说十分复杂的事项,您如果有不懂的建议咨询律师。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价格怎么定,补偿价格到底谁说了算? 农村土地征收补偿价格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给少了?征收人不满意。给多了呢?被征收人又不同意。到底给多少征收的双方都能够接受呢? 变化一:土地征收评估价格完全按照市场 让专业机构得出一个专业价格,依据专业的程序、法律赋予的权利得出一个价格,而不是一方说了算的价格。真正做到土地住房征收补偿依据市场、依据法律的合理、公开、公正的补偿目标。通过公开的市场价格评估,让双方都清楚的知道了解,...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土地使用权是经过一定的法定程序审批给企业、个人等进行使用的权利,在审批过程中,国家相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和行为准则起到直接作用。然而,有些工作人员却利用职权方便,非法以低价出让土地使用权,破坏国家制度,并造成恶劣影响,因此法律规定相关条例对这一非法行为进行定罪和处罚,下面是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司法解释的内容。一、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定义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刑法第410条...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计算
      国有土地使用年限怎么计算1、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般是从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如果经过二次转让,其使用年限为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使用人已经使用的年限,这个剩余年限就是转让之后的使用年限。2、有时候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现象,这是因为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因此,不要买土地使用年限快要到期的房子。3、土地使用权到期是可以续期的,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


·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
      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随着社会的逐渐发展,土地资源短缺的问题日益严重,拆迁成为重新分配土地资源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土地拆迁政策成为人民越来越关注的事情。一、江苏征地拆迁新政策是什么?1、拆迁方式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式,分为货币补偿、统拆统建两种。住宅房屋拆迁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对于征地中未撤销村民小组建制的,且被拆迁人仍可从事农业生产,又没有拆迁安置房供应的个别拆迁项目,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镇建设规划前提下,可以实...


·国外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国外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中国的快速崛起,给世界经济带来更大的活力,中国制造也成为世界其它国家所津津乐道的词语。中国对征地补偿标准制定严格,落实得力,世界其它国家也有类似的征地补偿问题,那么,国外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来跟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土地征用补偿项目 1.对土地所有者的补偿 关于土地征用补偿项目,尽管各国(地区)的规定不大相同,但基本上是以地价补偿和地上物(土地改良物)补偿为主。 补偿项目除了考虑土地及其附...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仙游盖尾征地受保障的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一、仙游盖尾征地农民年龄如何划分? 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为时点,将被征地农民划分为下列三个年龄段:未满16周岁(未成年年龄段);年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劳动年龄段);60周岁以上(养老年龄段)。 二、仙游盖尾征地保障农民的居住条件是怎样的? 《办法》明确,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征收宅基地涉及农民房屋的,应当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居住条件。能够重新安...


·办个土地使用证要钱吗?
      办个土地使用证要钱吗?土地使用证是为了证明对该片土地具有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方式,因为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因此土地使用证很重要。办个土地使用证要钱吗,以及办理的相关材料和流程方法就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在办理土地使用证方面会花费的费用直接影响部分人是否会办理土地使用证,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办个土地使用证要钱吗1、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其它房产建筑面积500(含500)㎡以下的每宗20...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
      农民征地补偿标准城镇征地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城市就会把一些旧房屋拆除重建成新城,当然,城市需要继续发展的话还会征用一些农村的土地,相比之下,农村的土地征用和城镇是有所不同的,因为土地的性质可能并不一样。那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一、土地补偿费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 在我国,土地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国家关于土地使用证方面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买房时,除非办理房产证之外就是要办理土地使用证了,土地使用证如果不小心丢了,那么还可以去补办回来。那么如果土地使用证丢了房主本人逝世怎么补办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


·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不断转变,很多人都对房地产进行抵押,在抵押的过程中,容易产生的疑问就是,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多数人都不了解这一问题。还有一些人想知道,哪些不动产不能抵押呢?关于这些疑问的解答,请看本文的介绍。 一、房地产的租赁权可以抵押吗 房地产的租赁权能不能进行抵押呢?在担保法或是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中,没有关于租赁权抵押的规定。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在办理抵押登记时,只是对房屋产权的抵押予以办理登记手续...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条件是什么,年限到期怎么办
      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条件是什么,年限到期怎么办 国家土地采用的是国有制的方式进行使用权出售的,所以我们购买的并不是真正的土地,而是购买的土地使用权,而且土地使用权是有一定时间限制的,一般情况下我们使用的土地使用权在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就会进行征收拆迁,但也会存在真正到期的现象。那住宅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的条件是什么呢? 土地使用权年限续期有如下条件: 1、该块土地的用途与期满时的城市规划不相矛盾。 2、使用人有继续使用该块土地的必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