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买卖交易税费怎么收费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收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那么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而具体又是怎样收费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买卖要缴纳哪些税费
  
  (一)买方交纳
  
  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征收
  
  2、契税:97年10月1日前购买的房屋按交易金额6%征收;97年10月1日至99年8月1日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3%征收;(代征)99年8月1日后购买的按交易金额的1。5%征收。(代征)
  
  3、书证费:10元、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
  
  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0。5。(代征)
  
  (二)卖方交纳
  
  1、个人所得税:出售满五年唯一住房的,按申报价的1%征收,不满五年的,按申报价与房屋原值的20%征收;
  
  2、营业税:满五年的房屋,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非普通住宅收差额的5。6%;不满五年的,全额5。6%;
  
  3、交易服务税:按成交价的0。5%收取。注:如申报成交价低于市场价的,按评估价计价征税费。
  
  (二)房屋所有权赠与登记的:1、契税:房屋价值的3%(代征)[97年10月1日前赠与的按6%计征];2、印花税:房屋价值的千分之0。5(代征);3、交易服务费:房屋价值的1%;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加5元;5、书证费:10元、证。
  
  (三)单位房屋买卖的:1、交易服务税:按成交金额各收取0。5%;2、契税:97年10月1日前按成交金额6%计征,97年10月1日后按成交金额3%计征(代收);3、书证费:10元每证;
  
  4、验证费:10元、100平方米,每增加100平方米增收5元;5、印花税:按成交金额千分之0。5(代征)
  
  二、房屋买卖税费如何计算
  
  买方:
  
  1、契税:1.5%×总房价(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3%×总房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中介费:1%×总房价
  
  5、权证印花税:5元
  
  6、登记费:80元
  
  7、配图费:25元
  
  若需贷款:抵押登记费公积金100元,商业或者组合贷款200元。
  
  若要公证:买卖合同公证0.3%以下×总房价。抵押合同公证贷款额×0.1%
  
  卖方:
  
  A、普通住宅
  
  1、满五年 营业税免收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1%
  
  5、中介费1%×房屋总价
  
  B、非普通住宅
  
  1、满五年 买进卖出差额的5.55% 未满五年5.55%×房屋总价
  
  2、交易手续费:2.5元×建筑面积
  
  3、合同印花税:0.05%×总房价
  
  4、个人所得税 满五年且是唯一一套住宅免收。未满五年 差额×20%或者总价×2%
  
  5、土地增值税 未满三年总房价×0.5% 满三年未满五年 总房价×0.25%
  
  6、中介费1%×房屋总价
  
  普通住宅的三个标准(需同时满足)
  
  1、房屋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内环单价低于17500元、平方米 内环线以外外环线以内单价低于10000元、平方米 外环线以外单价低于7000元、平方米。
  
  否则也是按照非普通住宅计算税费。
  
  阅读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房屋买卖交易具体需要交纳哪些税费,而具体的纳税标准又是怎样的吧。其中,卖方与买方所要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情况,其实现实中也是很常见的。此时,除了要看是否构成刑事犯罪外,同时也要追究肇事者的民事赔偿责任。那具体而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进行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的该怎么赔偿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不幸死亡,不仅仅给死者家属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且家庭成员的死亡,直接导致家庭未来收入的减少,实质上直接给家属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怎么样来弥补这部分经济损失,给您讲解交通事故案件中死亡赔偿...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交通事故伤残赔偿费谁出的 第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 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 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


·一、交通事故的经过怎么写?
      一、交通事故的经过怎么写? 交通事故经过书的书写,一般应具备以下内容: 1、首先写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个人基本情况。 2、然后写清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现场周围的重要环境、天气、道路状况等。 3、当事人及对方当事人的交通方式、车辆的行驶方向、所要达到的目的地。 4、更重要的是写清楚交通事故发生的过程、发现险情的路面情况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5、驾驶证的准驾类型、办理时间,车...


·机动车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
      机动车商业车险种类有哪些? 一、商业车险基本险 1、车损险,该险种赔偿单方事故车辆的损失,但不包含玻璃单独破损的损失,停放中造成的损失,如无法找到责任人,赔偿损失的30%,碰撞事故按照责任比例赔付,价格随车辆购买价格增加而增加,推荐险种(如果个人觉得车驾技术好,且能忍受小事故的赔偿金额,为了省钱可不选择该险种,但是如果期间内发生大事故就会觉得还是投保该险种合算) 2、三者险,赔偿范围同交强险,但是必须在交强险赔偿完后才能赔偿,赔偿时按...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醉驾全责吗?
      一、发生交通事故对方醉驾全责吗?不一定,醉驾虽然是犯罪行为,但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要负全责的。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因此,醉驾发生交通事故不一定需要负全责,而是根据事故各方实际的情况来确定责任的。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
      2018小的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项误工费: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3条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
      撞车怎么处理,有哪些流程 撞车换言之就是发生了交通事故,此时对事故的处理是很重要的,关系到当事人的利益。那么您知道撞车怎么处理吗?具体有哪些步骤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撞车怎么处理 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 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 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有哪些一、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是什么 交通事故的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及处理都需要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通过调查、收集、运用证据来实现。 所谓证据就是指能证明事故事实的一切客观真实的材料。 二、交通事故中的证据有哪些 交通事故中的证据分为以下七种: (1)、物证 物证是能够证明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它是以客观存在的物品形式、特性以及外部特征来起证明作用的。如交通事故中的当事车辆,在车辆上的撞击痕迹,道路上的制动拖印以及划痕...


·大黄牌货车几年报废
      大黄牌货车是二吨以上的大货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三轮汽车、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其他载货汽车(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使用15年。法律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第五条各类机动车使用年限分别如下:(一)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二)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


·注册了滴滴快车保险公司赔吗?
      注册了滴滴快车保险公司赔吗?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投保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可以增加保费或者解除合同并返还剩余保费,投保人未通知保险公司而要求保险公司赔偿营运造成的事故损失,显失公平。针对当前网约车行业的迅速发展,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进行载客收费,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矛盾纠纷增多的情况,由保险公司设立专门针对网约车的新型险种,满足社会新需求,加强对网约车免赔条款的提示说明,引导客户投保针对网约车的保险。二、网约...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