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深圳房屋的买卖只要按照规定,一点也不复杂。买卖双方通过正常的信息沟通渠道,合法交易。如果是新房,则大概分为考察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等流程。二手房买卖,主要包括查档确权、签订合同、资金监管及按揭、赎楼、过户、取证及抵押、发放尾款及物业交割等方面。
  
  怎么房屋买卖
  
  第一步、实地考察
  
  
  这一步的工作可以看作是您签约前的序曲,因此特别重要。实地考察包括:买房目标、资料收集、实地看房三个过程。
  
  
  一、您心中的房子是什么样的?
  
  
  有两个因素可以大致勾画出您未来房子的轮廓,一个是地段,一个是前面所说的买房能力,由于您和家人的生活及工作都在固定的空间区域,因此您在买房时更愿意选择距离自己或家人工作、学习、单位较近的地方买房,或者在家人都习惯的地段置业。通过对买房能力的估算,您也知道了自己大概能买什么价位、总房款是多少的房子。这两个因素综合起来形成了您对未来房子的认识,这非常重要,因为有了轮廓,您就可以有的放矢地寻找房源了。
  
  
  二、怎样收集房源资料?
  
  
  心中有了房子的大致轮廓,就可以着手收集房源资料了。专业的房地产网站,报纸媒体,电视媒体以及定期举行的各种房交会都是很好的选择。
  
  
  三、到现场去看看房子
  
  
  1、首先要考察开发商销售的项目是否五证具全,只有拥有五证的项目才是合法的销售项目。如果您看的是现房,还要向开发商索取两书。
  
  
  2、考察项目的周遍大环境,包括人文环境如何:生活、商业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交通状况如何:有没有娱乐、体育休闲场所:有没有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公共设施:附近有无工厂等。
  
  
  3、如果是期房,您要对开发商的信誉、实力进行考证。看看开发商以前是否还开发过其他的项目,项目开发的结果如何:看看工地的场容场貌,现场施工管理是否井然有序,结构施工的质量;考察售楼处的布置以及销售人员的素质;考察样板间等等(如果是销售代理售房,则应对代理的实力情况进行了解)。
  
  
  4、如果是现房,您还要考察一下小区内部的环境、规模、绿化面积、道路、楼间距以及考察房屋的质量等等。
  
  
  第二步、谈判签约
  
  
  您在选定了购房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开放商进行实质性的谈判阶段。这一阶段通常包括三个过程:谈判内容、签认购书、签订合同;当然对于我们非法律专业的人士来说,这个阶段也是最让人头痛的,因为房屋认购书,房屋买卖合同都有着太多我们读不懂的地方,所以建议请律师协助办理。
  
  
  一、谈判谈什么?
  
  
  谈判主要包括房子的价格、付款方式、装修交工标准、配套设施、入住时间、物业管理费用等等必须涉及的内容。其中房价的谈判最为重要,您应该争取到最大限度的优惠价格,保护自己的利益。
  
  
  二、签订《房屋认购书》
  
  
  买房先签《房屋认购书》并交纳定金是现在售楼过程中的习惯性做法,但签《房屋认购书》并不是正式签约的必要前提,因为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未明确规定购房者在签订正式销售合同前,必须签订《认购书》。所以在你签订认购书后,也是需要承担一定风险的,然而房屋认购书又具备怎样的法律效力,范本又将怎么样写呢?
  
  
  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合同范本
  
  
  1、首先您应该带着签订合同所需的身份证、手章等资料在约定的时间来开发商的售楼处签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是购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您的权利和义务尽在其中,一旦签订即受法律的制约。因此奉劝您在签订合同之前,请再三斟酌合同条款,熟知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并确信您已经清楚了合同各条款的含义,当然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您还可以请专门的律师帮您阅读您的合同,看是否能够最大限度的保证您的权益不受到侵害。
  
  
  2、合同备案。一般地说,双方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开发商会持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需办理银行贷款购房的,合同备案后还应到银行、房地产管理部门、保险及公证部门办理贷款手续。
  
  
  第三步、付款及贷款
  
  您在购房时依据自身的财力可以选择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银行贷款三种不同的付款方式。如果您的购房资金宽裕,不妨选择一次性付宽,在楼盘刚开盘或封顶以后选择这种付款方式比较合适,通常能享受开发商给予的最优惠的价格;如果您手头没有足够的资金支付房款,但却有一定的支付潜力,可选择分期付款,在期房阶段选择这种方式最好不过了:如果上述两种方式都不适合您,您就只能选择银行贷款了,条件是必须具有稳定的收入并能按时还款。
  
  
  第四步、新房入住
  
  ?新购房屋入住程序大体可分为:入住条件、房屋验收、办理物业管理手续。
  
  
  一、入住条件
  
  
  新房入住条件是否成熟可以从以下方面考虑:
  
  
  1、新建房屋已建成并经过房屋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水电等基本设施齐备:物业管理单位已到位。
  
  
  2、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款项,或已按合同规定支付了相应比例的款项。
  
  
  二、房屋验收?
  
  房屋验收包括的内容有:
  
  
  1、入住房屋是否是所购买的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如与购房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不符,要及时向有关单位反映、核对。
  
  
  2、房屋质量检查,看房屋质量是否有问题,发现问题要及时反映,维修以后方能入住。
  
  
  3、按购房合同及有关协议的约定,查看装修、清点设备,物业管理单位应向购房者提供装修及设备清单,购房者按清单内容进行清点,检查其设备、完好程度及使用状况,如有不符或缺损,需要求尽快维修、配齐。
  
  
  4、您在进行以上检验并确认检查结果与合同的约定无差别后,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物业交付核验单或房屋交接单。对于核验单中无法确定的事项,应写上“暂不清楚”或“无法认定”等;若发现问题,应如实记录下来,并要求开发商在一定的期限内处理等,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
  
  
  三、办理物业管理手续?
  
  您在签定了检验单后,对房屋的修复结果或现状无异议,就可接收钥匙,同时签订有关协议。接受钥匙后,物业交付就完成了,该房屋的收益和风险就转移到您身上。在接收物业后的一般质量问题只能按照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开发商保修,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因此,您接收物业时,一定要谨慎,以免因轻率签署核验单或房屋交接单而使自己在以后的房屋纠纷中,无法充分争取自己应得的权益。一般在接受钥匙时,或规定几日之内必须到物业管理公司办理委托物业管理事宜。必须办的物业管理手续有以下几项:
  
  
  1、签署《管理公约》。《管理公约》的内容由开发商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与政策要求而制定,并经房屋管理部门批准。如果业主认为管理公约的内容有的条款不公平,可以保留意见。因为该公约属临时性质,在以后的业主大会可以进行修改。
  
  
  2、交付物业管理费用。
  
  
  3、签署小区各项管理守则,如装修管理、卫生管理、停车管理、治安管理等。
  
  
  第五步、办理产权证 在您办完上述的几种手续后,搬入自己的新房还并不能让你过上舒心的日子,还需要敦促开发商尽快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使您获得合法的产权证,这个过程可能要等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原因之一就是开发商在新房刚竣工之后,不可能马上获得房产证,他们也需到相关部门办理房屋初始登记后,购房者再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办完房产证后,商品房的交易才算完成。这条操作流程的专业化程度较高,但惟有按这样按部就班,才能保证这一特殊的商品在发生问题时,让您有备无患,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深圳二手房交易十项注意
  
  
  一、房屋手续是否齐全?
  
  房产证是证明房主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惟一凭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时对买受人来说有得不到房屋的极大风险。房主可能有房产证而将其抵押或转卖,即使现在没有将来办理取得后,房主还可以抵押和转卖。所以最好选择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交易。
  
  
  二、房屋产权是否明晰?
  
  有些房屋有好多个共有人,如有继承人共有的、有家庭共有的、还有夫妻共有的,对此买受人应当和全部共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只是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买受人与其签订的买卖合同未在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一般是无效的。
  
  
  三、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转让时,存在物上负担,即还被别人租赁。如果买受人只看房产证,只注重过户手续,而不注意是否存在租赁时,买受人极有可能得到一个不能及时入住的或使用的房产。因为我国包括大部分国家均认可“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对抗在先成立的租赁合同。这一点在实际中被很多买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视,也被许多出卖人利用从而引起较多纠纷。
  
  
  四、土地情况是否清晰?
  
  二手房中买受人应注意土地的使用性质,看是划拨还是出让,划拨的土地一般是无偿使用,政府可无偿收回,出让是房主已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买受人对房屋享有较完整的权利;还应注意土地的使用年限,如果一个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仅有40年,房主已使用十来年,对于买受人来说是否还应该按同地段土地使用权为70年商品房的价格来衡量时,就有点不划算。
  
  
  五、市政规划是否影响?
  
  有些房主出售二手房可能是已了解该房屋在5到10年左右要面临拆迁,或者房屋附近要建高层住宅,可能影响采光、价格等市政规划情况,才急于出售,作为买受人在购买时应全面了解详细情况。
  
  
  六、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经济适用房本身是一种福利性质的政策性住房,在转让时有一定限制,而且这些房屋在土地性质、房屋所有权范围上有一定的国家规定,买受人购买时要避免买卖合同与国家法律冲突。
  
  
  七、单位房屋是否侵权
  
  一般单位的房屋有成本价的职工住房,还有标准价的职工住房,二者土地性质均为划拨,转让时应缴纳土地使用费。再者,对于标准价的住房一般单位享有部分产权,职工在转让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买受人如果没有注意这些可能会和房主一起侵犯单位的合法权益。
  
  
  八、物管费用是否拖欠?
  
  有些房主在转让房屋时,其物业管理费,电费以及三气(天然气、暖气、煤气)费用长期拖欠,且已欠下数目不小的费用,买受人不知情购买了此房屋,所有费用买受人有可能要全部承担。
  
  
  九、中介公司是否违规?
  
  有些中介公司违规提供中介服务,如在二手房贷款时,为买受人提供零首付的服务,即买受人所支付的全部购房款均可从银行骗贷出来。买受人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岂不知如果被银行发现,所有的责任有可能自己都要承担。
  
  
  十、合同约定是否明确?
  
  二手房的买卖合同虽然不需像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全面,但对于一些细节问题还应约定清楚,如:合同主体、权利保证、房屋价款、交易方式、违约责任、纠纷解决、签订日期等等问题均应全面考虑
  
  深圳怎么房屋买卖?深圳房屋的买卖,分为新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新房是和开放商交易,二手房是和房主交易,无论哪种都需要遵循买卖合约,明确责任,对于细节问题,需要买卖双方协议商定,然后按照合约执行。如果还遇到具体问题,可以请教律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孩子离婚房子怎么判?
      不论是我国民政部门受理的离婚案件还是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数量都是十分庞大的,离婚时候房产是需要进行分割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孩子离婚房子怎么判?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分割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


·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现如今房市调控的政策不断的加大,如果买了第一套房之后再想买第二套时首先要考虑的就是高额首付的问题。但是为了能购买第二套房很多的夫妻想出了假离婚来买房。但是假离婚来买房,不仅是违法的行为,还可能带来很多未知的隐患,所以,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办假离婚买房有风险吗? 1、假离婚买房可能会引来官司。很多人都觉得假离婚是一件小事,无非就是两个人去查一下征信记录,看看对方名下有没有贷款记录,之后就拿着相关...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子是一个最重要的固定财产。夫妻双方办理离婚手续,会涉及到房子等共同财产分割。有时候,双方出于对孩子的疼爱,会决定将房子赠与孩子,这样也算是尽到了为人父母的义务。那么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夫妻离婚房产赠与孩子手续如何办理? 夫妻离婚将房子赠与子女的,不需要公证。只需要双方签订一份赠与协议书,约定将房屋赠与自己的子女。但是,由于我国民...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一、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否可以? 夫妻个人债务执行房屋是在房屋是属于个人,一方单独的财产的情况下可以执行。夫妻个人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约定为个人负担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无关家庭共同生活时所产生的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
      购房涉及到的价款很大,因此很多人都会小心翼翼,甚至还有人为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在购房之前会选择聘请律师来帮助自己把关。那一般购房时怎样聘请律师才好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购房过程中,由于消费者缺乏相关的房地产法律知识,购房者往往不能有效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随着房地产买卖纠纷的日益增多,人们越来越意识到请律师参与到购房过程中的重要性。那么,如何聘请律师代办购房事务呢?作为购房者,以下几方面可供参考:选择房地产专...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买房对于您来说是人生重要的决定,相关政策和消息都必须要了解和重视。北京作为国家的首都,房价不断攀升。为了遏制炒房国家对于房屋买方作出很多规定,但是购买自住型的商品房相对少很多限制。那么,北京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今天就来为您介绍下相关的内容。 一、自住型商品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一、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谁优先? 房屋居住权与所有权中房屋所有权优先,所有权为自物权、完全物权,而居住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居住权以所有权为基础并由其派生,这是两者最主要的联系。至于两者的区别,除了当然存在的自物权与他物权的不同点之外,两种权利在实现方式上也体现了不同的趋势和取向。居住权以他人的房屋为标的,行使的是占有、使用和有限收益权。既然是对他人的房屋使用收益,利用房屋的居住价值,就必须对房屋进行物质形式...


·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怎么办理?
      众所周知,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确立租赁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有利于在法律层面保障双方的权益,而上海是经济发展最快速的一线城市之一,许多外地工作者也需要租房,就涉及到租赁合同备案登记,那么上海市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要怎么办理?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房产抵押反担保抵期限是多长? 一、什么是房产抵押 房产抵押是指产权所有人以房契作为抵押,取得借款按期付息。房屋产权仍由产权所有者自行管理,债权人只按期取息,而无使用管理房屋的权利,待借款还清,产权人收回房契抵押即告终结。如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则债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房屋,并在处分抵押房屋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提供抵押房屋的当事人称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债权人称为房屋抵押权人。房屋抵押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


·房产继承公证书办理需要多长时间
      继承权公证,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齐全,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即领取公证书(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的,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法》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


·按揭的房子可以落户吗
      贷款买房只要有房产证,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贷款买房后,房产证不会一直存放在银行,一般在办理完按揭手续后,银行工作人员在上面标注上抵押的标示然后就会还给贷款人。贷款人可以拿着房产证、入住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等资料,前往房产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办理落户手续即可。如果户口是外地的,贷款人需要拿着户籍证明去办理准迁证,然后拿着准迁证到原来的户籍地申请转出户口,最后拿着户口本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即可。《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