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
  
  是一个非常快速的时代,不论是工作还是学习什么都是快节奏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即使是工伤需要鉴定,您对于这个问题都是比较着急的,因此许多人想知道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今天做了工伤鉴定需要经过多久才能够拿到结果?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首先工伤鉴定什么时候能够拿到取决于你什么时候进行申请,也就是说你申请的越早那么就能够尽早的拿到鉴定结果,其实专业机构进行鉴定的时间是60天,期间如果有特殊情况也可以延迟30天。
  
  二、工伤伤残鉴定程序: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职工伤病残劳动鉴定审批表》于每周一、二、三、五来做鉴定。
  
  3、鉴定办对鉴定者携带的材料由专家确认后,交纳200元鉴定费。如材料不全,由我办出据委托诊断后,再来鉴定。
  
  4、鉴定办于每周四定期召开鉴定会,做出等级或结论,并予以公布。
  
  5、自鉴定材料收下登记之日起15日后,由单位劳资人员前来领取鉴定结果及所收全部材料。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1、申请时效条件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因交通事故、失踪、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伤害及受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的,经用人单位书面申请,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0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职工个人的工伤认定申请书;
  
  (二)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
  
  (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
  
  (四)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个人申报的不必提供);
  
  (五)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
  
  (六)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属职业病
  
  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
  
  (七)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有哪些
      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有哪些最新规定? 建筑事故的频繁发生需要引起极大的重视,施工安全重于泰山,不能因为贪小便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建筑工程质量条例可以有效防止建筑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性。但是每年建筑工程条例都会有所修改,下文会详细说明工程质量罚款标准最新规定。 一、关于施工验收程序 1、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工程质量内部“三检制”原则:施工班组和专项工长自检、专职质检员检查、项目经理或责任工长及技术负责人组织检查。 2、凡是需...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要求标准登记划分是怎样的? 您经常能看到建筑工人在建造一座座的大楼,这是我们国家经济发展带给我们最直观的感受,我们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便利。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对工程质量的监管,这样才能保证工程设施的使用期限,保障我们的安全,国家对于工程质量要求的标准有很多。 一、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划分 工程质量标准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为了保证工程施工行业的有序运行,保护工程的使用方的人身财产安全。国家制订了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这是顺应时代的必然要求,也是为了让建筑工程行业可以得到更好的发展的必然结果,减少因为缺少行业规范而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人身伤害。 一、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 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单位工程中分解出来的结构更小的工程。可分为基础,主体,装饰,楼地面,门窗,屋面,电梯,给排水,消防,通风照明,电气...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
      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怎么控制? 中国城市化发展不断加速,房地产发展迅速。在建筑工程中,钢筋分项工程是影响结构安全的主要工程,对房屋结构的影响比较大,对于工程现场的工程监理师来说,钢筋分项工程质量是监理工作的重点之一。那么对于房建钢筋分项工程质量如何控制,下面我们简单和您聊一聊。 —、原材料的控制 钢筋作为“双控”的材料,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5.2.1条款规定,“钢筋进场时,应按现行国家...


·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一、工伤鉴定四级伤残单位还有什么后续?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有什么?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公司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3、企业首先提出同你解除劳动动合同应当给你按每工作一...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
      员工被迫辞职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因此,工程造价确定与合同效力关系不大。若合同有效,则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价,若合同无效,也可参照合同约定进行计价。在合同没有约定计价方式时,可...


·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在众多的工作时间中,我们不能保证时时刻刻都不出差错。在工伤发生后,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取得相关认定书。可是,很多人对工伤认定书的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请问什么是工伤认定书?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以此证明该职工是因工受伤。 申请工伤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1、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到你们当地劳动...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3、经工伤职工本人...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