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新婚姻法婚后购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咱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在结婚之前就会选择购买房屋,但是有的人也是在结婚之后才开始购买房屋的,那么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婚后购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新婚姻法婚后购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婚前购房、父母资助买房、共同还贷等都是目前争议较多的地方。另外,由于目前大多数家庭都是按揭贷款购房,这其中牵扯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取得产权证存在较大时间差、按揭贷款首付、还贷出资比例等,按揭房屋更容易变成一个说不清的财产。
  
  二、只要没做公证,就算给了承诺,一方也没办法拥有另一方的房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父母给买的房子,另一方无权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1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一方把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共同房屋给卖了,另一方很难追回来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您都明白的是,如果是婚后购房的话,通常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是,用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的,因此也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即便是以后离婚的时候也应该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具体的可以咨询律师。
  
  


·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在生活中,商品房由于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不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想要退房,就要选择合理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那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发现以下退房的情形的,比较合理。主要有: 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们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或者房子不...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
      在购买房屋的时候,如果符合条件,那在自己资金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银行申请进行按揭贷款购买。不过此时银行提供的也仅仅是剩余的房款,购房的首付一般还是需要购房者自己支付的。那实践中,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钱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二手房最低首付多少? 所谓二手房首付,指的是购买二手房时除了银行贷款外买受方应当一次性支付的金额,其首付款的计算方式为:净首付款=实际成交价-客户贷款额(净首付款:不包括国家税费和中介服务佣金的首付款)贷...


·深圳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所需的条件
      在深圳这样的大城市,不管是本地人或是外地人,不管你是工作或是自己创业基本都会遇到房屋租赁方面的问题。这里我们就来谈谈关于深圳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才能签订?以及房屋租赁过程中我们又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呢?为您解答。 一、深圳公司注册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所需的条件 单位房屋须提交: 1、 产权证明[红线图、《建筑许可证》、购房合同等]复印件(验原件) 2 、营业执照及有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验原件) 3、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怎样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怎样签二手房买卖合同 1、必须确定房主真实身份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要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2、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要在签署合同时就明确写清楚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以及违约金的偿付金额和时间,遵循的原则就是双方责权利对等。3、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支付首付款后,房屋余额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时间,因此买方有权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如果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第2款项中的违约责任。...


·买房网签时间是什么时候?
      您购房的时候都会有一个疑惑,那就是如果买房网签时间一般是在什么时候?以及怎么查询购房网签时间呢?买房网签之后贷款有时间限制吗?以下,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买房网签时间相关问题的介绍,共您参考。 一、买房网签一般在什么时候? (一)、网签合同是在购房者交齐首付后就可以立即网签的。 (二)、网上签约的程序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根据网上公示的商品房定金协议或买卖合同文本协商拟定相关条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通过网上签约系统,打印经双方确认...


·二手房买卖税费
      商品房的买卖是需要缴纳税费的,那么二手房买卖也是一样需要缴纳税费的。新房和二手房买卖缴纳的税费还是有些许差别,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最新的二手房买卖税费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二手房买卖税费 1、契税 普 宅:90平米以下:1%、90-140平米:1.5%、非普宅:3%、商业房或公司产权:3% 2、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房价款的0.05%!住宅暂时免征。 3、营业所 营业税:普 宅:五年内:全额的5.6%(5.4...


·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处于查封状态的房屋无法完成产权转移、变更手续,只有解除查封以后,权利人才可以对其行使所有权。也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房产冻结是如何进行的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
      一、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怎么办?房东不同意减免房租可以尽可能的和对方进行协商,若因疫情影响承租人的合同目的确实已无法实现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责任承担;合同解除后的房租结算可参照上条处理,但对于承租人的其他损失,比如受疫情影响期间的经营损失、租赁期间未用尽的装修损失等,出租人一般无需分担。另外,需要提醒承租方注意的是,如果出现确实难以继续履行合同的特殊情况,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便对方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二、疫情期间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房屋租赁要签合同,合同里一般会注明房屋租赁双方个人信息、租房期限、租金、押金、保证金等信息,很多人在约定好租房期限后,又因各种因素无法履约,会产生合同纠纷。那么,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履约保证金怎么约定?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实际上就是对双方诚信履行合同的一种违约金,而在房屋租赁合同里更为常见,部分房屋租赁合同又称为押金,虽名称不同,但在设立该条款的初衷上大同小异。履约保证金具有双...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在进行拆迁的时候,我们是需要进行一定的补偿的,而补偿工作是一个比较容易引起纠纷的工作,我们也是会出台相关的政策。那么,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样的呢?我们如何进行补偿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上海厂房拆迁的补偿标准。 一、上海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


·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
      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 他项权证这个证书一般在人们买房的时候,需要进行贷款的时候,银行会要求你出示他项权证,如果没有的话,要到相关的机构先进行办理,办理之后再回到银行,银行把你的证书收走,才会给你贷款金额。那么房子办他项权证是什么? 一、他项权证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