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公司为了发展更好的积累资金会进行融资,那么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呢?融资方式不单单是一种,它包括有许多种方式,每个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接下来我们就将为您解答关于融资方面的知识,请继续阅读。
  
  
  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
  
  (一)债权融资 ?
  
  
  国内银行贷款-- 商业银行一般采用抵押、担保贷款;政策性银行采用项目及经营权或财政担保。
  
  国外银行贷款-- 需要我国官方机构或银行提供担保。
  
  发行债券融资--净资产股份公司大于3000万元,有限公司大于6000万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民间借贷融资-- 风险大,成本高,尚不规范,办理简单,操作快捷
  
  信用担保融资--中小企业不容易取得担保机构的信用担保。
  
  金融租赁融资-- 适用于不具备贷款条件的中小企业设备更新。也适用于其他融资租赁业务。
  
  (二)股权融资 ?
  
  
  股权出让融资-- 是指中小企业出让企业的部分股权,以筹集企业所需要的资金。
  
  增资扩股融资--中小企业根据发展的需要,扩大股本融进所需资金,有溢价扩股、平价扩股。
  
  风险投资融资-- 投资于极具发展潜力高成长性风险企业并为之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权益资本。
  
  投资银行融资--向证券、并购重组顾问、基金管理、风险投资的公司(属投资银行机构)融资。
  
  国内上市融资-- 为解决企业资金短缺、吸引新股东、防止被兼并、收购企业等而发行股票融资。
  
  此外还有境外上市融资,买壳上市融资,产权交易融资,杠杆收购融资。
  
  (三)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 ?
  
  
  留存盈余融资中小企业向投资者发放股利和企业保留部分盈余时,利用留存盈余融资。
  
  资产管理融资属于企业的内源融资。中小企业可以将其资产通过抵、质押等手段融资。
  
  此外还有票据贴现融资, 资产典当融资,商业信用融资,国际贸易融资,补偿贸易融资。
  
  (四)项目融资和政府融资 ?
  
  
  项目包装融资按市场规律,经精密构思策划对有潜力的项目进行包装运作融资建设
  
  BOT项目融资政府用项目特许权给投资人,项目建成投资人经营收费期满,将项目归还政府。
  
  还有BT项目融资, TOT项目融资,IFC项目融资( IFC是国际金融公司简称),高新技术融资,专项资金融资, 产业政策融资 。
  
  股权融资作为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在资本市场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它同样也是企业快速发展应采取的重要手段。较之债权融资,股权融资的优势主要表现在:股权融资吸纳的是权益资本。因此,公司股本返还甚至股息支出压力小,增强了公司抗风险的能力。若能吸引拥有特定资源的战略投资者,还可通过利用战略投资者的管理优势、市场渠道优势、政府关系优势,以及技术优势产生协同效应,迅速壮大自身实力。企业进行股权融资需要有一定的方式与策略。而从融资方式角度来看,股权融资主要表现为吸收风险资本、私募融资、上市前融资及管理层收购等方式。
  
  (一)风险投资
  
  在英语中,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的简称是VC,与维生素C的简称Vc如出一辙,而从作用上来看,两者也有相同之处,都能提供必需的“营养”。搜狐、新浪之所以有今天的成就,与数千万美元风险投资的“补给”大有关系。与一般投资相比,风险投资具有高风险与高回报的特征。所谓高风险,是因为风险投资的项目中只有30%的项目是成功的,风险投资商需要靠30%项目的收益来弥补70%项目的损失并获利。所谓高回报,就是风险投资商追求短时期内的高回报率,其对年回报率在25%以下的项目一般不会考虑。
  
  (二)私募融资
  
  私募融资是相对于公募融资而言更快捷有效的一种融资方式,通过非公开宣传,私下向特定少数投资募集资金,它的销售与赎回都是通过资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协商而进行的。虽然这种在限定条件下“准公开发行”的证券至今仍无法走到阳光下,但是不计其数的成功私募昭示着其渐趋合法化;并且较之公募融资,私募融资有着不可替代的优势,由此成为众多企业成功上市的一条理想之路。一份研究报告显示,私募基金占投资者交易资金的比重达到30%~35%,资金总规模在6000~7000亿元之间,整体规模超过公募基金一倍。
  
  PE = Private Equity,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
  
  在结构设计上,PE一般涉及两层实体,一层是作为管理人的基金管理公司,一层则是基金本身。有限合伙制是国际最为常见的PE组织形式。一般情况下,基金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LP)不参与管理、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eneral Partner,GP)投入少量资金,掌握管理和投资等各项决策,承担无限责任。
  
  解析风险投资、天使投资及私募股权投资三者的关系 ?
  
  
  天使投资是风险投资的一种。风险投资一般投资额较大,在投入资金的同时也投入管理,并且会随着所投资企业的发展逐步增加投入。天使投资投入资金额一般较小,一次投入,不参与企业直接管理,对投资企业的选择更多基于投资人的主观判断甚至喜好。
  
  PE与VC虽然都是对上市前企业的投资,但是两者在投资阶段、投资规模、投资理念和投资特点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区分VC与PE的简单方式:VC主要投资企业的前期,PE主要投资后期。当然,前后期的划分使得VC与PE在投资理念、规模上都不尽相同。PE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各个时期企业进行投资,故广义上的PE包含VC。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下,VC与PE的业务渗透越来越大。很多传统上的VC机构也介入PE业务,而许多传统上被认为专做PE业务的机构也参与VC项目,也就是说,PE与VC只是概念上的一个区分,在实际业务中两者界限越来越模糊。
  
  
  (三)上市融资 ?
  
  
  广义的上市融资不仅包括首次公开上市之前的准备工作,而且还特别强调对企业管理、生产、营销、财务、技术等方面的辅导和改造。相比之下,狭义的上市融资目的仅在于使企业能够顺利地融资成功。风险资本市场的出现使得企业获得外部权益资本的时间大大提前了,在企业生命周期的开始,如果有足够的成长潜力就有可能获得外部的权益性资本,这种附带增值服务的融资伴随企业经历初创期、扩张期,然后由投资银行接手进入狭义的上市融资,逐步稳固地建立良好的运行机制,积累经营业绩,成为合格的公众公司。这对提高上市公司整体质量,降低公开市场的风险乃至经济的增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外,MBO(管理者收购)、M&A(公司并购)等也是股权融资的重要形式,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采用了这样的一种变革方式进而融资。做正确的事,正确地做事是成功的必备。对于企业来说,选择适合自己的融资方式,恰当地运用融资策略是成功融资的必要条件。
  
  
  综上所述,融资方式有很多种选择的时候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才行,企业融资方式包括有债券融资、股权融资、内部融资和贸易融资等等,每个融资方式有自己的特点,在考虑时应规避风险。以上是对创业公司融资案例融资方式有哪些问题的回答,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
  
  


·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如何?
      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标准如何? 律师在您的印象中似乎是收入非常高的人群,但是这个也是分人的,正常如果名气大一点的律师,知名度打开了,就能接到很多的案子,自然收入也就很高了,但是如果知名度不行,效益不行自然也没有别人说的律师都很赚钱。律师是靠什么收入的呢。下面我们就来说说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 一、企业改制法律服务收费 各地不一样,地区不同经济状况不同,所以标准也不尽相同。 二、律师费是什么意思? 即律师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委托人...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
      新《公司法》对实物出资的规定是什么?对于实物出资,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规定:“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 注册资本中以实物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实物转移的方式、期限等做出规定。实物中须办理过户手续的,公司应当于成立后半年内办理过户手续,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可见,我国对于实物出资要求一次全部付清并办理实物出资的转移手续。二、出资方式《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
      合同到期后发现怀孕公司是否可以不续签?不可以,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要提前30日通知,如果没有提前通知的,需要另...


·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
      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在当代这个社会,您都知道的是,公司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很多,因为在我国是有公司法对其进行规制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公司需要公司法人,很多时候可能会存在着一些风险,那么,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想找个人做公司法人应该如何怎样规避风险? 一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的大股东担任,主要因为公司的盈亏关系着大股东的切身利益。如果由他人代为...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多多少少都会存在一些债务纠纷或者债务问题,如果企业改制前没有偿还债务,而选择逃避债务,就会面临债务人的经济诉讼,那么对于债权人又该如何提起刑事诉讼呢?企业改制时的民事诉讼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下文对关于企业改制行政诉讼的原则是什么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一、最高院观月审理企业相关纠纷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院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


·公司偷税漏税400万什么罪
      公司偷税漏税400万什么罪?偷税漏税400万会构成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一、公司营业执照注销需要多久? 首先,要在地市级以上的报纸上刊登注销公告,申明公司要办理注销,不再经营。同时公司要成立清算小组,对其内部债权债务、税款、职工工资等情况进行清算,并出具清算报告。 清算小组成员要到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手续。接下来,就可以依此办理国地税、工商和代码证的注销手续了。其中工商注销一定要在刊登注销公告45个工作日之后方可进行。 二、注销营业执照的流程 (一)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


·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
      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公司注册资本是投资者的投资总额,而且投资者根据各自出资的多少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在出资时,公司经营可能出现资金困难,要求减少出资,那么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公司注册资本能减少吗?公司注册资本是可以减少的,但是不能随意的减少,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二、公司注册资本减少的程序1、由股东会做出减资决议。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法律规定外,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如果公司股东会行...


·内部承包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吗
      内部承包分公司的合同是否有效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外签订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在我们工作中有一些人被企业董事会授权为法定代表人,承担一些责任并对公司负责,是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他的权利和义务要跟企业法人相区别,二者名称虽然相似,但不是一个概念。则那么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 ,这是许多人想要知道的问题,下面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资料,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吗一、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以自...


·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是什么?
      您都知道,五险一金是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公积金,每个地区的比例也各不相同,但个人和公司五险一金比例又是什么东西呢?接下来就让我们用精心搜集来的最新资料来为您介绍一下吧。 “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保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一方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