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离婚夫妻除了会有共同财产外,还有可能存在共同的债务,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也是要对这批债务同时作出处理的。而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往往会在离婚协议书中作出对共同债务的约定,那此时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协议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均有偿还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二、离婚时共同债务怎么还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夫妻间的债务可以分为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其中对于共同债务的部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处理的,当然首先还是允许离婚夫妻协商处理,而同时也可以将协商处理的内容写入离婚协议书当中。因此离婚协议有共同债务的约定,只要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作出的,那就会被认定为有效,不过此时却不能对抗债权人。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日常生活中,很多大中小企业、甚至于各家各户,都会贷款。贷款买车、买房也很普遍。但是,进行贷款诈骗的案件也越来越多。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该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呢?在司法实践中,贷款诈骗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认定贷款诈骗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贷款是指作为贷款人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借款人提供...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拖欠货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生活中,货款纠纷是非常麻烦的,债务人一旦拖欠货款不给,债权人一般情况下都是很难拿回钱的,这个时候债权人最好还是起诉让法院来强制债务人还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拖欠货款的起诉状范本,帮助您做一个了解。 拖欠贷款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民事起诉状 原告:陈?????? ,男,汉族,?????? 年?????? 月出生,身份证号:?????? ,住?????? ,电话: ?????? 被告:梁?????...


·有人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
      有人欠钱几年不还怎么办?债务已经到期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归还欠款和利息,如果有因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一并赔偿。民间借贷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约定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4倍。没有约定利息的,可以要求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支付,对方同意即可。欠款在债权到期之日就可以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次日,便是合同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之日。如果...


·伪造借条怎么判刑
      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诈骗罪。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伪造借条还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骗取贷款罪是否为刑事自诉案件?
      骗取贷款罪是否为刑事自诉案件?不是,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是公诉案件,立案后由检察院审查起诉。而诈骗案件,属于公诉案件,自诉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
      债权债务承担协议怎么写?协议编号: 当事人 债务转让方:(以下称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务受让方:(以下称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债权人:(以下称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电话、传真、邮政编码)鉴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缔约三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就乙方债务承担中的相关问题,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2、甲方丙方之间原债权、...


·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
      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人们在主张任何权利的时候,都不能忽视掉权利的诉讼时效问题。在欠款纠纷中亦是如此。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讨欠款时,首先要确定欠款是否有过诉讼时效。那么,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呢?债权人追债时,如果发生欠款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办呢?对于这些问题的具体答案,下文中将一一为您揭晓其答案。一、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多久诉讼时效依据时间的长短和适用范围分为一般诉讼时效和特殊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指在一般情况下普遍适用的时效,这类时...


·夫妻欠债一方死了债务怎么还
      夫妻欠债一方死了债务怎么还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就应当有夫妻共同承担,如果是夫妻一方个人债务,那就可以在其个人财产中划拨清偿。通常来说,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担负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


·一、广州醉驾去哪里办理罚款手续?
      一、广州醉驾去哪里办理罚款手续? 广州醉驾被查处后办理罚款手续的,应该先到交警队开罚单再去银行交罚款最后回交警队接受处理。而罚款尽快去处理,驾照被暂扣无故在15个工作日内不处理的,可以吊销驾照。超过15天以后开始计算千分之三每天的滞纳金,直到滞纳金达到本金。 相关知识: 一、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血液酒精含量高于80ml; 二、原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暂扣3到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
      公司债券企业债券的区别是什么? 一、区别 1、发行主体的差别。公司债券是由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债券,我国2005年《公司法》和《证券法》对此也做了明确规定,因此,非公司制企业不得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是由中央政府部门所属机构、国有独资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发行的债券,它对发债主体的限制比公司债券狭窄得多。在我国各类公司的数量有几百万家,而国有企业仅有20多万家。在发达国家中,公司债券的发行属公司的法定权力范畴,它无需经政府部...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邮政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一、小额贷款(农户商户)业务条件: 1、农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必须已经结婚,而商户小额贷款要求借款人要有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在半年以上;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具备劳动生产经营能力; 3、家庭成员有两名上劳动力,年龄18周岁60周岁之间; 4、具有当地户口或者当地居住满一年上; 5、需要提供1到2名自然人进行担保,担保人要求国家公务员、教师、医生等有稳定收入的人群,或组成3到5户的联保小组; 6、...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