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对自己居住环境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想买更适合自己居住但由于经济条件不允许,于是就衍生了换房需求。简单来说,换房是现今大多数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而想要拥有自己满意的房子,但是多数人却不了解有关换房相关法律知识,从而导致未来发生换房纠纷问题。那么房屋换房协议样本具体是怎样的?跟着我们一起看看吧。
  
  换房协议(样本)
  
  本协议仅供换房双方参考,协议双方应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协议,房城88网不对协议双方所产生的任何纠纷负责。
  
  当事人身份定义:
  
  房主-该房的合法拥有者。
  
  使用者-在规定时间范围内有权暂时使用该房者。
  
  房主代理人-由房主指定行使房主权利者。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协议相对人:
  
  姓名: 身份: 住址: 联系方式: 交换房屋地址:
  
  一、换房类型:
  
  □交换居住□交换租赁□交换度假□交换产权
  
  二、双方约定:
  
  双方当事人已经就入住人数、电话和家用电器使用事宜等达成协议(如果租赁交换需征求出租人的意见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1、交换期限: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具体交换日期:
  
  3、房主□需要□不需要购买该房的保险费用。
  
  4、房主将支付该房的土地、财产税、按揭、及现有财产有关的全部费用。
  
  三、双方当事人进一步责任约定:
  
  1、在换房前的房屋水电费由房主支付。换房前房屋及其设施必须处于良好状态,并做过全面的安全和维护检验。
  
  2、正常情况下房屋及其设施出现损坏,而需要及时维修的费用由房主或房主代理人支付。
  
  3、使用者对房屋和设施不当使用造成的损坏由使用者负责适当赔偿。对于房间内物品的损坏,必须以同等质量的物品替代。如遇紧急情况,使用者应在24小时内通知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并允许其进入房间检查和安排维修。
  
  4、在换房期间,换房者不得将房屋转租给别人。
  
  5、使用者在未经房主书面同意不得对房屋结构、装修等进行改造。
  
  6、换房期间使用者负责对第三方人或物造成的损害赔偿。
  
  7、换房期间的物业费、卫生费及使用者所消耗的水电、煤气和电话等费用,均由使用者支付该费用。
  
  8、使用者有义务将房主的所有邮件转交给房主或房主的代理人。
  
  9、交换产权双方还应当签订产权置换协议,并向当地房管登记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补充:
  
  双方当事人均声明:换房(交换产权除外)不是房屋产权交易。它既不能用于财产借贷,也不应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收取与给付。换房协议的当事人只是在约定期间内邀请另一方当事人作为客人来访居住。
  
  房主或代理人:(签字)
  
  协议相对人:(签字)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附件:
  
  1、协议双方的证明文件复印件(一般应包括户口本、身份证1份,房屋产权文件或租赁文件1份)
  
  2、由协议双方签字确认的房内贵重财产清单1份
  
  3、交换房屋现状的照片1份
  
  最后我们要说的是,换房协议只是双方签订的合法协议,并没有实际拥有房产,虽然协议有效,但是不能保证将来不会发生房产权属纠纷问题,如果房产登记不过户,房子依然不属于你。所以如果要换房并拥有房子,应到相关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并过户,以防出现未来房产权属纠纷问题。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江苏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征收的项目。 第三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合同协议书范本 房屋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范本一 甲方(出租方):xx 乙方(承租方):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原于xxxx年xx月xx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房屋位于xx市xx区xx街x号楼,总面积约为:10200平方米。现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就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达成以下条款: 一、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甲乙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应于本协议生效...


·购买期房风险具体包括哪些
      期房主要就是指那些取得了预售资质,但尚未修建好的房产,这是与现房相对的。对于购房者来讲,期房固然价格比较便宜,但也需要注意此时带来的风险。那究竟购买期房风险包括哪些呢?我们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期房风险包括哪些 期房买卖是有风险的,其中的风险,如下: 1、物权无法发现转移。 期房买卖因为买卖的是预期房,只有产权人有预售合同,可以确定其权利归属,但是对于预售合同,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是不能进行变更的,也就是说,在预售合...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我现在要与丈夫离婚房产应该如何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夫妻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是多少 (一)、税类: 1、契税按产价百分之二;2、印花税按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2、交易手续费百分之二(按产价);3、工本费20.00元。在计算离婚房产过户的费用时,在地区上会有差别,因此,以上只是一个参考。因此,在计算时可以请求专业人士的帮助。必要时,可以请求律师帮忙。 二、夫妻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哪些材料 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需要提交以下资料:1、房...


·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吗?
      二手房能延期过户吗 在二手房的交易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就是买卖双发在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后并不急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而是等待一段很长的时间之后,再到房屋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究其原因,很多都是为了避税。因为根据法律的规定:“个人购买商品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由于很多的二手房交易进行时,出卖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还不足五年,要全额征收营业税,因此买卖的双方为了避税,才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作了如此的约定。为了保险起见,...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
      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什么一、购买二手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1、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2、查档:买卖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价到档案大厦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3、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定金、首期款、资金监管、贷款申请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违约责任,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


·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一、住房按揭贷款办不下来怎么办 这个问题得看是谁的责任,如果是开发商销售没给介绍清楚现在的政策而使没法办贷款的话,可以直接找领导说明情况,要求退房。 如果是自己的原因办不下来贷款,而且如果当时的合同上说明贷不下款来不属于违约的话,双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如果没说明,是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建议应该先找银行业务员沟通,了解自己贷款迟迟批不下来的原因。之后根据办不下来贷款的原因来看事情究竟该怎么处理。 二、...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
      一、房产不给儿子的遗嘱合法吗?可以的,公民可以立遗嘱将财产留给法定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等)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遗嘱继承本就是为了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一般来讲,可以立遗嘱将财产处分给任何人,但是留给自己的继承人属于遗嘱,留给继承人以外的人属于遗赠,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表示接受遗赠,否则视为放弃。二、有效要件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是指遗嘱的形式附和法律的规定。遗...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彼此
      在租赁房屋的时候,当事人最好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这样对彼此的利益好有一个保障。那么从法律角度分析,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效力该怎么认定呢?如果合同无效,那么就相当于无用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房屋租赁合同效力怎样认定 出租人和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就租赁的房屋、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合同视为成立。 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效力,根据有关法律和地方性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


·房子司法拍卖贷款可以吗?
      现在司法拍卖也是一种新兴的投资渠道,司法拍卖部分信息也会在互联网上进行公布,因此在一些不良资产空间有较好的发展空间,所以现在随着司法拍卖的流行,也就自然的产生了司法拍卖贷款的,那么房子司法拍卖贷款也是可以的吗? 房子司法拍卖贷款可以吗? 司法拍卖房产,法院要求成交7天内将成交款打到法院帐号,因此,不能贷款买。变通方法只有:找一家垫资公司或借款公司,在7天内借款给你,打入法院帐号,你以后出了房产证,再向银行抵押房产,把借的款和利息还掉。...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
13057670467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