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基于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只要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行为,就可能构成强奸罪。《刑法》中对强奸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强奸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注意:这里是妇女不是幼女;必须在公共场所当众;这里的当众不包括犯罪人,一般也不包括被害人;当众不一定是用眼睛看)
  
  (4)二人以上轮奸的;(注意:这里的“二人”不是指共犯的特殊形式,因此一个17岁的男子和一个13的男孩轮奸妇女的,17岁的男子要承担二人以上轮奸的责任;轮奸未遂的定罪适用普通构成、量刑适用加重构成未遂)
  
  (5)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注意:这里的“致使”包括故意和过失,但必须强奸行为和加重结果具有直接性的因果关系,因此强奸致人自杀的属于酌定情节,而不是这里的法定加重结果。)
  
  二、触犯强奸罪该怎么判刑
  
  1、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强奸妇女1人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强奸妇女2人的,为有期徒刑七年;
  
  (3)对同一妇女强奸,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2、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1)轮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一年,轮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轮奸妇女增加1次,刑期增加二年。
  
  (2)强奸妇女三人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强奸妇女增加1人,刑期增加一年。
  
  (3)在公共场所强奸妇女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4)强奸妇女,致被害人重伤或精神失常的,为有期徒刑十四年。
  
  (5)强奸妇女,致被害人死亡或自杀的,为有期徒刑十五年。
  
  (6)强奸妇女,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为有期徒刑十二年。
  
  (7)既有强奸、又有轮奸行为的,先计算轮奸的刑期,每增加强奸妇女1人,刑期增加1年,对同一妇女强奸增加一次,刑期增加6个月。
  
  3、重处规定:
  
  (1)奸淫13至14周岁幼女的,重处20%;被害人年龄每减少两岁,对被告人再重处5%。
  
  (2)强奸怀孕妇女、强奸70岁以上老年妇女、强奸已满十四岁,不满十八岁少女的,从重10%。
  
  (3)强奸妇女致被害人轻微伤的,从重5%;致人轻伤的,从重10%;致人重伤的,从重15%。
  
  4、个罪自由裁量权规则:
  
  合议庭(独任庭)按上述规定对个案量刑认为偏轻或偏重的,依第1条量刑时,可行使一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依第2条量刑时,可行使二年以内的自由裁量权。
  
  上文中,我们已经对强奸罪量刑标准做出了详细的介绍。需要注意的是,强奸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以强奸罪的共犯论处。由于我国对强奸罪的处罚比较重,因此要是涉嫌构成此罪的话,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案件侦查办案流程是怎样的?刑事办案程序 1、立案。 指公安机关、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1)公案机关的立案。按照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首的,都应当立即接受,制作笔录及《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


·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这样的日常生活当中,您都知道法院所作出的生效判决肯定是需要履行的,如果不履行的话,那么对方当事人肯定会提出申请,要求法院强制执行,当然我们国家刑事法律当中也规定了拒执罪。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一、追究拒执罪申请的法律规定包括哪些? 人民法院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以刑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用当事人申请,人...


·什么是帮助毁灭证据罪?
      帮助他人毁灭证据,会妨碍到法院进行正常的审判程序,还会侵害到他人的相关利益。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什么是帮助毁灭证据罪,以及帮助毁灭证据罪到底如何进行认定,以至作出错误的选择。我们将会在本文中对于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解答。一、什么是帮助毁灭证据罪?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二款规定的罪名,该款规定: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


·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的怎么处理
      中国公民在外国犯罪的怎么处理以日本为例:1、如果行为在日本,日本已经立案侦查,按照日本法律办理;2、之后回国,根据《刑法》第七条、第十条规定,按照属人管辖,适用我国刑法,但是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如果必须追究刑事责任,在日本已经受到刑事处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或减轻处罚。也就是说,对于中国人在国外犯罪回国后是否追究刑事责任,还要看他所犯的罪行及其严重性。如果按照现行刑法的规定,其所犯罪行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要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造成的后果去看,如果故意伤人行为造成的伤害达到轻伤以上,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故意伤人都构成犯罪吗 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客观情况看,伤害的结果可能有轻微伤、轻伤、重伤和伤害致人死亡等几种情况。这几种情况的伤害,只有轻伤、重伤和伤害致人死亡才构成犯罪。究竟是哪种程度的伤害,要由法医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和公安部发布的《...


·第一次酒驾会拘留吗
      需要根据案件情节来看。如果是饮酒后驾驶第一次是不会被拘留的,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分两种: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量刑标准是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两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当然还存在着1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幅度。 按照工商管理相关规定,在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将处以等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其所有违法所得将被没收;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金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


·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情形是什么
      应当实行数罪并罚的情形是什么?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二、数罪并罚怎么计算刑期?1、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


·故意杀人罪如何判定
      我们经常在意识上去区分我们到底是故意的还是无意的,在这一方面,法律对于杀人行为,也划分为故意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这些罪行各有定义,需要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故意杀人罪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区分,需要我们加以分辨。一故意杀人罪的定义及相关法规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必须从重从快严惩。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


·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一、行贿罪界定的数额标准是多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第七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一)向三人以上行贿的; (二)将违法所得用于行贿的; (三)通过行贿谋取职...


·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一、未成年犯罪过20年抓到怎么办? 如果之前犯罪的时候公安机关已经立案,则不受追诉期限制,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当时未立案,本案已过20年不受追诉期限制,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犯罪时属于未成年,不适用死刑,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