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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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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们发现大多数夫妻都是因为感情不和而导致最终离婚,然而离婚与结婚不同,结婚只有一种方式,但离婚我国却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方式。那现实生活中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才好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作解答。
  
  一、夫妻感情不和怎么离婚
  
  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
  
  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与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2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与他人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一方有家庭暴力行为的。
  
  15.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二、协议离婚程序有哪些
  
  (一)、申请协议离婚时,双方必须共同到市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使委托律师代理,本人也必须亲自办理手续
  
  (二)、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三)、双方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四)、婚姻登记机关自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审查。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当事人,发出领取《离婚证》的通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领证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亲自到市民政局领取离婚证,不得由一方或者委托他人代领。逾期未领证的,应当重新办理离婚登记申请手续。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领证期限的,应当经市民政局同意,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取得离婚证之日起,婚姻关系即为解除,双方均可与他人结婚。但是离婚协议本身不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如果在履行离婚协议时产生纠纷的,可以就此纠纷咨询律师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现实社会中,离婚需要慎重选择,我们不提倡离婚,但对于感情破裂的双方来说离婚也未尝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那么可以通过协议方式离婚,但如果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在无法协议一致的话,也是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相比之下,自然是诉讼离婚的手续要更为复杂些。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离婚起诉书找谁写
      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写。一般来说,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是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就需要提交离婚起诉书。谁要求法院判决离婚,那么离婚起诉书就由谁来写。也就是由案件的原告来写。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实践中,因为婚姻家庭而产生的纠纷也是很多的,而此时要想对这些纠纷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那就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才行。那究竟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哪些材料呢?我们作出了相应的总结,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婚姻家庭的案件应该提供的证据总结如下: 一、离婚案件 1、婚姻关系证明; 2、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 3、子女情况的证明材料; 4、家庭财产清单及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果财产已经转移,应提供转移处所有关证据; 5...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认定?
          具体来说,下列债务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的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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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民政局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民政局怎样撤销婚姻登记?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撤销婚姻,一般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1)初审。 婚姻登记员查验当事人所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并核查本登记机关原登记档案。 (2)受理。指导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3)审查。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和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核查,确保相关内容的一致。 (4)报批。婚姻登记员拟写“关于撤销×××...


·起诉无效婚姻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正常的结婚程序是双方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之后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才行,这样才算是有效的婚姻。而那些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婚姻是可以被判为无效婚姻的,而且无效婚姻是可以起诉的。那么,起诉无效婚姻的时间限制是多长?接下来就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啊! 一、起诉无效婚姻的时间限制是多长?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在我国自己可以起诉离婚吗
      在夫妻的婚姻生活当中,随着时间的变化,可能夫妻双方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矛盾,在有些情况下,其中一方想离婚,但是另一方有不同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这一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在我国自己可以起诉离婚吗这一问题。 一、在我国自己可以起诉离婚吗? 单方起诉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单独向法院起诉离婚。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单方起诉离婚,起诉一...


·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执行了很久的政策,主要的目的就是控制我国的过度增长的人口,从实践的结果来看有效的控制了人口,保障了资源的合理利用,如果出现超生的情况就会缴纳一定的社会抚养费来进行处罚,那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农村社会抚养费怎么收? 体视相关的情况而定,也可以双方协商。以下为你提供相关的法律法规 :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


·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一、法院判了抚养费不给怎么办?1、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不给子女抚养费的,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前夫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2、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一千零六十五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


·女人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女人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 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婚证。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起诉。 比如当事人双方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起诉。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起诉离婚。 4、《婚姻法》第三十二条对于起诉离婚条件的相关规定: (1)重...


·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
       虽然很多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时候,首先想到的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进行,但并不是对任何夫妻都适用的,我国法律中具体规定了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那到底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议离婚不能离的情形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婚姻登记机关...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协议离婚时,离婚双方对财产问题达成协议已然十分困难,对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更是激烈。在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中双方都想如何争取能最大可能拿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无论采取何种手段争夺抚养权,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让我们来看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一、协议离婚孩子抚养权争夺的法律依据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二、具体法律依据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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