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近期,多家媒体都报道了北京市某住宅小区发生大火的事件,一起火烧范围不算太大、火势不算很猛的火灾,却造成了几十人伤亡的惨痛结果,事后经有关部门调查,发现着火的住宅楼内有多套群租房,由于存在消防隐患、缺乏消防设施、居民没有安全和自救意识等原因,造成了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那么,群租房消防安全问题有哪些呢?
  
  一、群租房的消防安全问题
  
  1、私拉电线安装单户电表,电线私拉未套管。普通居民住宅电路设计严格按照一户一表执行,而一套出租房内通常住了五六家住户,甚至更多,十分容易造成电线短路,电线超负荷运载,导致火灾发生。
  
  2、出租房厨房未单独设置,仍存在使用液化气钢瓶的现象。房东为满足租户的日常生活需求,通常在狭小的租房内通过随意隔断,设立起居室、厨房与卫生间。多数租户为了节约电费仍会选择使用液化气钢瓶。液化气钢瓶使用中极其容易发生液化气泄漏,引发一氧化碳中毒、火灾甚至爆炸事故。
  
  3、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过道、楼梯口电瓶车肆意停放,胡乱堆放杂物现象严重。安全出口可以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迅速安全疏散人员。出租房消防安全要求细则也指出二层以上的居住用出租房应每套至少设有一个逃生口并保持畅通,满足高密度人群的疏散。
  
  4、群租导致居住人口密度过大,原设计防火通道无法满足如此高密度人群的疏散,火灾危险性增加,一旦有其中一户发生火灾,将会直接蔓延至同室的其他住户,且造成逃生困难。
  
  5、未配备消防设施。出租房属人口密集场所,配备灭火器、烟雾报警器等消防安全器材,设立安全标识,能有效保障火灾发生初期人员疏散及正常扑救。
  
  6、消防安全意识浅薄,知识匮乏。群租房的租客大多是一些低收入者,这些人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对消防安全常识了解少,防火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平时做的都是对的,没有出过什么事故。频繁使用电热棒、电炉丝、电饭煲等电器,又不注意安全用电,一旦人离开后忘了关电器,容易发生火灾并最终酿成一幕幕惨剧。
  
  二、群租房的消防安全措施
  
  针对以上这类情况,为了提高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需要采取以下措施:
  
  1、认清场所,规范装修。不要选择用三合板和其他可燃材料隔断的房屋或有消防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以及与仓库、商铺等设置在同一楼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房屋。安装消防设施,推进安全技术防范。要求在公共区域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在一定规模的出租屋内安装简易烟感、简易喷淋和多功能消防逃生软梯等设施,使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现人防、技防相结合,切实提高出租屋抗御火灾能力。
  
  2、举报投诉,消除火灾隐患。一旦身边出现这种情况,请第一时间联系物业公司或者居委会,如果限期解决不了,还可以通过拨打96119火灾隐患投诉举报热线等方式解决。
  
  3、培养习惯,提升能力。针对租住人员普遍缺乏消防安全常识的情况,社区、居委会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和实战演练,让租户掌握一定的灭火逃生自救能力,树立消防危机意识,自己也要做到不乱拉电线,不违规使用电器、燃气、燃油等,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为了安全起见,租户还可以自行配置电筒、毛巾、逃生绳和灭火器这四件物品,火灾发生时不要贪恋财物,辨明方向后蒙鼻避烟,匍匐前进,善用通道莫入电梯。
  在群租房内,普遍存在着私自拉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集中使用大量液化煤气瓶,安全通道和出口堆放杂物混乱,人群居住分布高密度,没有消防设施、缺乏消防安全和逃生意识等问题,需要针对性的采取整改措施。
  
  
  
  


·哪些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现行婚姻法第17条第3项将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的“知识产权的收益”确定为共同财产。但对“收益”应如何理解,法律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就知识产权的收益性质而言,知识产权的收益应存在即得经济利益与预期经济利益之分。即得的经济利益,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毫无疑问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预期经济利益,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的《财产分割意见》第15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离婚时归一方所有。显然,该意见仅将已经...


·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的自诉人范围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自诉人范围有哪些?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二、对方重婚无过错方该如何维权1、重婚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准予离...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朝阳区民政局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填写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结婚登记的申请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


·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离婚的时候不管夫妻之间的矛盾有多少,如果有孩子的话肯定双方都不能将这种情绪带到孩子身上的,夫妻离婚并不影响抚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我国法院在处理夫妻之间离婚诉讼请求的时候遇到过这种情况,在原告的诉讼请求当中,要求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从离婚前开始计算的。那么,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一、在我国离婚前有抚养费吗? 这个需要根据诉讼请求来决定,如果诉讼请求是从离婚前请求的,事实上这段时间,男方也确实没有支付任何抚养费,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怎么样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怎么样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一、怎么样构成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有关证券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行为。所谓伪造,是指仿照有价证券的图案、形式、颜色、面值、格式等外面形态特征,通过复印、绘制、印刷等方法制作假证券的行为,使非有价证券摇身而变成有价证券,是从无到有的假。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


·夫妻一方怎么上法院起诉离婚?
      随着人们婚姻观的改变,如今离婚在年轻夫妻间发生的概率比较大。男女双方就离婚中的问题无法协商解决的话,就得走诉讼离婚手续了。一般来说,当事人提出起离婚申请后,法院会按照程序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理结束。那么怎么上法院起诉离婚?下面我们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怎么上法院起诉离婚? 1、起诉,起诉需要的材料有:起诉书及起诉书副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居住证明引起感情破裂的主要原因的证据材料、提供子女的基本情况和抚养状况的证明等材料。2、立案,法院在...


·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一、离婚提出精神损害赔偿有时间限制吗 如果提出离婚的是有过错方,而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损害赔偿,如果在一审没有提出,在二审时还可以提出,人民法院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另行起诉,提出损害赔偿。婚姻损害赔偿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的配偶,提起婚姻损害赔偿人是离婚诉讼中的无过错方。如果无过错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可由其父母或其共...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离婚案件多了,发生纠纷的现象也就多了,而且也出现各种各样的要求,如要求赔偿青春损失费、经济损失费等等,那么,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离婚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费吗? 《婚姻法》并没有经济损失费的相关规定,所以,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如果有约定或有证据证明,在法院审理的时候可以适当赔偿。 二、离婚的途径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


·夫妻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多久?
      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包括协议方式和诉讼方式,而此时选择不同方式离婚的,当事人所需要办理的离婚手续不同,当然具体耽误的时间也是不同的。这其中,诉讼离婚所要花费的时间是要比协议离婚久的,那您知道夫妻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起诉离婚一般需要多久?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


·恋爱期间给付的金银首饰等,分手后是否应返还?
      1、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合同一般具有双方性、诺成性和无偿性三种性质:双方性要求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诺成性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无偿性规定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


·婚前财产写不写进离婚起诉书里面?
      婚前财产写不写进离婚起诉书里面? 非夫妻共同财产,无须写明。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