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如今男女结婚都讲究一个结婚彩礼,这主要是在结婚之前由男方家以结婚为目的就给付给女方家的,但很多时候都是给了婚后的男女使用的。不过出于面子的考虑,有些的地方的彩礼现在是越来越高了。那究竟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解答疑惑吧。
  一、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
  一般都选择在订婚的时候,双方家长都在场的情况下,给女方父母。如果你们选择不订婚直接结的话,那只要在结婚前,方便的时候给了就好了。至于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彩礼是中国旧时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财礼、聘礼、聘财等。彩礼钱多用于买家具、家电、衣服等等,也可用来支付女方的酒席费用,还有的将彩礼钱直接作为女方嫁妆由其自由支配使用。嫁妆是指新娘带给婆家的钱财和物品的总和,这是由女方娘家支付的,但嫁妆究竟是送给婚后的婆家还是专为婚后的女儿准备的却因情况的不同而异。一般而言是给新郎及新郎家庭的,也有或部分是专为女儿婚后准备的。嫁妆多少也视地区及家庭财力而异。
  二、哪些情况下结婚彩礼要返还
  考虑到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婚姻法解释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该解释虽然没有概括应当返还彩礼的所有情形,但在法律上肯定了在一定条件下,收受的彩礼应当返还。有一条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领了结婚证,没有在一起生活的,可以退;一起生活了的,就算共同财产,可以分财产的方式分。没领结婚证的当然可以要。订立婚约是结婚的一个阶段,但不认为婚约是一种契约之债,所以当一方不履行婚约时,另一方不得提起履行婚约之诉,也不得追究违约责任。所以不能已耽误了对方青春之类的借口提出索赔。给付结婚彩礼并不是法律中规定的结婚的必经程序,因此我国对彩礼的规定其实也不是很多,主要是在产生纠纷需要返还彩礼方面进行了规定。因此,结婚彩礼钱多少合适,这就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分析了。但从原则上来讲,彩礼其实并不是越高越好,有时候男方无法承受,最终还有可能导致不能顺利结婚。
  
  
  


·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离婚时如何分割?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所以,小产权房的转让目前无法得到法律的认可,但因各种原因小产权房渐成规模已成为不争的事实。我国城镇化进程仍在快速推进,且正在进行新一轮的土地确权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第28条赋予了法院法律文书导致物权变动的效力,所以法院如何处理离婚纠纷中小产权房的分割问题不容忽视。  2、 案例:A与B皆为城镇...


·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要间隔多久
      第二次诉讼离婚的时间要间隔多久 如果原告第一次到法院法院判决不离,我国法律对原告再次起诉有什么限制呢?要等多久原告才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呢?下面,本站在下文中对需要多长时间作详细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有例...


·男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如果双方共同育有子女,那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则成为了离婚的重中之重。曾经有人问过我们,如果男方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应该如何争取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男方如何争取小孩抚养权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


·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
      在我国离婚分为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还有一种是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感情出现破裂之后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解除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那么什么情况可以起诉离婚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重婚行为有两种形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有与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然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确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另一方不予宽恕的,可视为婚姻关系确已...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第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第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第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


·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在对孩子抚养费进行计算的时候,需要考虑的因素比较多。而通常根据实际情况计算出来的数额,也就是最终需要给的数额。而按照法律的规定,父母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只用支付到18周岁成年为止。实践中关于抚养费的计算是很重要的,下面我们带来最新抚养费的计算内容,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最新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


·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一、离婚办理后共同财产分割纠纷如何起诉?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


·军人离婚申请诉讼离婚程序
      军人离婚案件适用大部分简易程序,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可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有着不同于一般民事案件的特别规定。 起诉。1、起诉的条件。包括: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2、起诉方式和起诉内容。起诉方式包括书面和口头起诉两种,书面起诉的,应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口头起诉的,由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军人离婚...


·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于孩子,父母有抚养的义务,对于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在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也需要赡养夫妻另一方的父母。但是人有祸兮旦福,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有可能夫妻另一方发生意外事故,甚至死亡,此时丧偶后公婆孩子抚养费如何确定? 一、丧偶后公婆赡养费如何确定? 在立法角度考虑,儿媳对公婆的赡养义务是建立在婚姻存续的基础上的。夫妻一方死亡,婚姻也就解体了。那么儿媳自然也就没有对公婆的赡养的义务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继...


·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
       在诉讼过程中,为了避免审判人员与当事人存在某种特殊关系,从而徇私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我国制定了回避制度。但在不同的案件中申请回避的情况不同,那么当事人一般该怎么就离婚案件申请回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离婚诉讼如何申请回避 离婚诉讼作为普通的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一般规定的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


·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
      在协议离婚的过程中,首先需要夫妻就离婚的相关事宜协商一致,然后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提交民政部门进行备案登记,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相信您都知道,此后离婚协议书对当事人就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那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约束力 从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当事人去民政部门离婚时,民政部门对达成离婚协议的男女,一般都要求双方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形成书面材料后,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