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我国法院有的时候在审理犯罪嫌疑人的过程当中,综合相关卷宗可能会发现,犯罪嫌疑人不仅涉及刑事案件,在犯罪的过程当中还有可能会涉及到民事赔偿,这就是所谓的刑事诉讼过程当中附带民事诉讼。我国刑诉法第71条当中有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第七十七条,【附带民诉的提起】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查封或者扣押被告人的财产。
  
  条文注释:
  
  本条是关于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的规定。
  
  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在刑事诉讼的进行过程中,前提是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直接造成了被害人的物质损失,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般来说,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应是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或者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但是,如果国家、集体财产遭受损失,而损失单位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为保护公共财产和社会利益,人民检察院可以代为提出诉讼。
  
  关联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4-95条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04-106、118条
  
  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新《刑事诉讼法》自2013年1月1日生效后,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适用解答》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和计算标准为:
  
  (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
  
  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
  
  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
  
  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
  
  7、丧葬费: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二)财产损害赔偿
  
  1、因犯罪行为而遭受损坏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损失。
  
  2、犯罪行为损坏的财物所必然产生的经济损失,如修理费等。
  
  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
  
  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
  
  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和解协议的,赔偿范围、数额不受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限制。
  
  此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再次被排除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之外。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7条当中规定,如果在刑事诉讼的过程当中发现财物遭受损失的话,是有权利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不过一般法庭在审理这种案件的时候都是先刑后民的,当然作为原告方来说,法院也需要尊重被告方的意见。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
      有些人出于谋取私利,伪造假的票证并且倒卖,致使大量假的票证在社会上流通,妨碍了社会管理秩序,但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民众防范假票打击假票的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判多久? 1、自然人犯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构成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的条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正当行使指挥权的秩序。一切行动听指挥,坚决服从命令是对每一名军人的最基本要求。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指使部属进行违反职责的活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滥用职权即超越条例条令所规定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正当地运用职务上的权力。军队条例条令对各级首长和指挥人员都规定了具体的职责范围和权限,不...


·法律中对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中的规定,诈骗罪属于自然人的犯罪,也就是说单位是不能构成诈骗罪的。而在对个人实施诈骗行为定罪的时候,需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数额,如果没有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此时不能认定构成犯罪。那法律中对个人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个人诈骗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


·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毒品的危害性是非常大的,不管是吸毒还是贩毒,最后的结果都是坏的,而且我国对贩毒行为是严厉打击的,而且贩毒在一定程度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和受到刑事处罚,那么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我们在下文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贩卖毒品15克如何量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


·带凶器没伤人算故意伤害罪吗?
      带凶器没伤人算故意伤害罪吗?不算;如果没有伤人,就不构成犯罪;故意伤害罪,是故意地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故意伤害自己身体健康的',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自伤行为损害了社会利益而触犯了其他刑法条文的,则构成犯罪。(2)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者破坏人体器官的正常功能。伤害...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 如果网络诈骗5000会判刑吗 网络诈骗5000元的,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标准,即已经构成诈骗罪,法定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是如果进行了网络诈骗,并非有意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律师向法院审判时进行辩护或可减轻处罚。 1、《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
      在互联网背景下,网络诽谤事件日益增多,因此网络诽谤罪也因此孕育而生。网络诽谤严重扰乱了正常网络秩序,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广大网民的思维习惯。下面我们将为您解析网络诽谤管辖。 网络诽谤罪是指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并且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 一、网络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 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


·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哪些
      其实在生活当中有很多特大的刑事案件都是全国各地民众非常关心的,人们虽然希望法庭能够公开庭审的状况,因为民众都希望能够参与到审判犯罪嫌疑人的这个过程当中,不过按照法律制度的要求,有些不适合公开审理的案件不会以公民个人的意愿为转移的。那么,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哪些? 一、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哪些? 下列案件不公开审判: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


·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
      您常常在媒体上看到以诽谤的理由引起的官司,我们在日常生活里也会遇到这样的事情。诽谤会对受害人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和利益损失,为了维护好自己的形象和自身的利益,我们应该知道诽谤罪是如何定义和如何定罪,那么在实际操作中诽谤罪定罪的证据有哪些?下面我就为您讲解一下。 我国刑法第246条规定: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是诽谤罪。 一、什么是诽谤罪? ?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如果我们平时工作和生活的话会觉得短短15天的时间过得是非常的快的,可是换了不同的场所有些人员就有一种度日如年的感觉了。假如我们的亲人因为各种原因被行政拘留,被关在了当地的拘留所之类的,肯定作为跟当事人关系特别亲密的也会关心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一、在我国行政拘留所星期几可以探视? 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 探视时,...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一、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中国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二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违法所得数额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尚未销售的侵权复制品货值...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