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建筑工程的性质和用途不一样,那么工程质保期的规定年限肯定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国家对于普通商品房或者是商业用房的这些建筑工程的质保期都有着明确的规定。不过生活当中有一部分公民对于国家绿化工程的质保金也存在疑惑。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一、绿化工程质保期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查的资料,没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保要求,但是可以按照国家行业标准 CJJ 82-2012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对建设单位所交付给你的绿化进行验收,如果有一项不符合标准,就可以合法的要求对方整改,甚至是合法性的拒收,这个就可以是一个谈判的筹码。依据合同约定。一般都会写在合同里,最少一年。绿化工程的质保期开始时间:按照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日期,当绿化工程施工结束以后,施工方要提交竣工验收申请,邀请甲方、监理、设计方一起进行现场验收,如果均正常,都要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从这一天起就进入养护期了。如果此次验收不合格,各方会提出整改意见,一般有限期时间,到时再进行验收、签字,总之,以多方签过字的竣工验收报告上的时间为准。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期限是什么?工程在竣工验收之后,会因一些之前没有发现的原因出现某些质量问题,为了保护发包人以及使用人的利益,同时对施工方在施工时的施工行为进行约束,加强对施工方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国家明确施工方工程质量保修的责任,并对一些工程的保修期限进行了最低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目前在国家的绿化工程的相关规定当中,并没有强制性的要求绿化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为多久。但是根据绿化工程的过往经验来看,一般双方都会在合同当中约定清楚,绿化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最低在一年。
  
  
  


·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如果发生工伤死亡的,情况和性质就比较严重了,如果真的是工伤致员工死亡的话,肯定是需要对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因为要对员工进行赔偿,也需要搞清楚什么原因导致员工死亡,所以工伤认定是必不可少的。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一、在我国工亡有谁提出工伤认定? 死亡职工生前所在单位、近亲属、工会均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受伤或者死亡是否属...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工伤认定后还需要做伤残鉴定(又叫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后可以领取各项赔偿金和补助费。赔偿金是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出的。每个等级的赔偿数额不同,一般为平均工资乘以月份数。对认定和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复议或上诉,单位拒绝配合调查和申请的,也可进行诉讼。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工伤认定后是不是就能领社保的赔偿? 一、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治(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什么地方
      劳务派遣是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见到的一种用工方式。由于其方便高效等多种原因而经常被用工方采用。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一般实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即法律对于劳务派遣的范围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带来我国关于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 一、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的实施条例 第二十八条 用人单位或者其所属单位出资或者合伙设立的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设立...


·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竞业限制是企业通过限制劳动者的就业范围进而保障自身的竞争力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被企业广泛使用。那么,在法律上,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呢?这些人员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述。 一、竞业限制适用于哪些员工 可以作为竞业禁止对象的主要有以下五类人: 1、高层管理者,掌握企业大量商业秘密; 2、技术研发人员,掌握企业技术秘密; 3、高级营销人员,直接掌握着大量的客户资...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怎么写? 工程上用工程合作协议来保障合作双方的合法权益,所以经常会写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双方签字后具有法律效益,因此协议书就变得十分重要。那么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怎么写呢?我们整理了一份协议范本,欢迎您的阅读。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方为共同承包建设__________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双方友好、坦...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
      周末加班路上摔伤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上下班路上受到伤害要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在上下班途中;2、受到伤害的原因是发生了交通事故;3、该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中,本人为非主要责任。因此,如遇雪天路滑摔倒,自己摔倒受伤,虽然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但并未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是不能认定工伤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因工外出期间,因雪天路滑造成的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


·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区别是什么
      个人辞职后入职的新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辞呈和离职证明又能否证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这关系到个人能够顺利入职,了解任职的相关情况至关重要,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退工单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一、区别 1、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业中心办理退工手续,离职证明只是公司开具给员工个人的。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一般是一式四联的退工证明,其中,第一联由受理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的职介机构留存...


·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工伤鉴定期限是多久?
      工伤鉴定是工人受伤后申请赔偿必须经过的流程。工伤鉴定一般由劳动部门指定给相关医院进行,但是鉴定书是由劳动部门发放的并不是由医院开出。工伤鉴定的相关费用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无需操心,那么如何进行工伤伤残鉴定就成了工人们关心的问题。我们今天马上为您解答。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等级评定; 2、鉴定者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伤、病、残诊断证明,如:病历、出院证明、ct片、化验单、心电图等相关诊断材料及...


·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深圳市有很多小工厂,一些管理不善的工厂,容易发生安全事故。工人受伤后,应该要求工厂申请工伤鉴定,等结果下来后,工人就可以主张工伤保险赔偿了。工厂没有申请的,工人可以委托家人申请工伤鉴定。那么,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深圳工伤鉴定需要哪些资料? 1、填报《工伤认定申请表》; 2、未参保职工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书面劳动合同或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


·非法使用童工归哪管?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使用童工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企业应当对使用童工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每个人都有义务举报企业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由于您可能不知道具体的分管部门,可能会有非法使用童工归哪管的疑问。下面我们就简单地介绍下。 一、雇佣童工归哪个部门管?怎么举报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雇佣童工的,发现者可以通过打电话、写举报信或者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
      辞退员工补偿金平均工资包含哪些?按照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包括基本工资,以及奖金,津贴等。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一般来说,如果是因为不能胜任工作等合法原因辞退员工,如果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如果不提前通知就需要赔偿一个月工资。工资计算,月工资为辞退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那么就按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