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车辆违章闯红灯扣几分 闯红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车辆违章闯红灯扣几分 闯红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交通违章行为的处罚,其实多数情况下都是进行罚款和扣分,然而其中的扣分却是很多驾驶员都不愿意的,毕竟要是分扣完了,那么驾驶证就会被暂扣,就无法开车上路了。而现实中我国对机动车违章闯红灯的行为扣分比较重,那究竟车辆违章闯红灯扣几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车辆违章闯红灯扣几分
  
  闯红灯是指机动车在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红灯相位禁止通行规定,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公安部最新修订发布《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为违法记分由3分提高到6分。
  
  二、闯红灯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适用的法律法规
  
  闯红灯违法行为是依据代码为1302的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道路交通法第38条第1种行为、第90条,《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 38、40、41、42、43条
  
  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二)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三)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
  
  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
  
  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3]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第四十条
  
  车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
  
  (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
  
  第四十三条
  
  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表示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红灯熄灭时,表示允许车辆、行人通行。
  
  驾驶机动车行经无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处两百元罚款;遇行人正在通过时未停车避让的,处五百元罚款。发生轻微交通事故不执行“快处快赔”,以至于造成交通阻塞的,处五百元罚款。
  
  此次立法中各方意见争议最大的冲红灯罚款,最终定格在五百元,但一年内三次以上的,第三次起每次罚一千元;五次以上的,除罚款外每次扣驾驶证三个月。
  
  另外,在快速路、高速路上若有下列四种情况也要被罚五百元:逆行或者倒退行驶的;遇紧急情况临时停车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的;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路肩行驶的;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的。一年内五次以上者每次扣证三个月。
  
  综上可知,要是机动车有违章闯红灯的行为,那现在就是一次性扣6分。需要注意,如今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驾驶证就只有12分,也就是说要是被抓拍两次闯红灯的话,那此时分被扣完了,驾驶证自然也就会被暂扣,需要重新参加了理论学习通过了开始之后,才会退还驾驶证。
  
  


·多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随着我国基础道路设施的迅速发展和不断改善,各种事故的发生率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其中引起纠纷最多的多方责任的事故发生率也不断提高。但是国家法律对多方肇事的责任评定不够完善,地方政策不统一等,给案件评定带来很大困难。接下来,让我们介绍一下多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法规要求。 一、多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什么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


·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
      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仅是对事故的处理有一定的程序要求,受害人在要求肇事者或保险公司理赔的时候,也有一套严格的程序要走。那到底交通事故理赔程序怎么走呢?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交通事故理赔,可以分五步走: 第一步:交通事故报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面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非路面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由安委会出具证明材料。 第二步:交通事故核定 1、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如果是违反交通法律法
      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是每个驾驶员应尽的义务,如果是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会导致扣分或者是罚金,逆向行驶就是属于一种违法行为,这个时候就会被交通管理部分处以罚金和扣分等处罚。那么逆向行驶扣几分罚多少钱呢。 根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一次记3分。 1、醉酒驾驶机动车 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罚款。对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6个月机动车...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
      醉酒驾驶简称酒驾,是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是交通违章行为,酒精含量超标的,是醉驾行为也是犯罪行为。那么为了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对相关事项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关于办理醉驾指导意见有哪些?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如何认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研究,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如果没有特别需要扩张或者限制解释的理由,对概念性法律术语的规定应与其所依附的行政法规保持一致。据此,《意见》第一条对“醉酒”、“道路”、“机动车...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 一、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判罚是什么? 摩托车飙车危险驾驶罪的,可以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


·永州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有哪些?
      永州交通违章处理流程有哪些?第一步:违法处理。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依法扣留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车辆扣留凭证、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分局、交...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
      酒后驾车是一项十分危险的驾驶行为,特别是醉酒驾车,驾驶人会产生视觉模糊、意识不清晰、反应能力迟缓、精神亢奋等不良反应,在路上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提升,甚至有可能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不仅严重危害道路公共安全,而且会导致无辜者的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那么,南京醉驾113会如何判罚呢? 一、醉酒驾车判断标准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


·从公司离职后如何继续交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从公司离职后如何继续交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首先是社保包含哪些内容,社保一般公司帮忙交的大多是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下面是单位跟个人缴纳社保的比例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20% ,个人缴纳8% 。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2% ,个人缴纳1% 。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8% ,个人缴纳2% 。 4.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费:单位缴纳,个人不缴纳。 当...


·上诉费用被告预交时间有规定吗
      上诉费用被告预交时间有规定吗? 一、上诉费用预交时间规定 上诉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由上诉的双方当事人分别预交。如果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没有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通知其预交。上诉人在收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的通知后7日内仍未预交而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二、哪些人有权提出上诉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


·一、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拥有产权的车位可以再出售,而仅仅只有使用权的车位必须通过物业公司的介入才能转让,且费用会比有产权的车位低很多。查看车位所有人的相关证件和车位的归属证明,并到物业公司进行证明,确保车位的真实可靠性。3、租车位只能用20年,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租赁车位、车库最长有效期不得超过20...


·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按照规定所有上路的车辆都是需要在有交强险的情况下才被允许的,否则在实际的事故中造成的损失个人一般是无法有能力承担的,但是现实中仍然有很多车虽然照常行驶却完全没有任何保险的保障。那么,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一、未投交强险的赔偿问题怎么规定的? 未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上路行驶,不仅违反道交法等法律规定,关键的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的损害得不到交强险的赔偿。根据目前交强险的赔付规则,在机动车一方无责的情形下,交强险保险公司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