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怎么写?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怎么写?
  
  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怎么写?
  
  为了让您充分了解分红干股协议书的具体内容,特整理了一份协议书样本如下:
  
  员工干股协议书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主营文具设计、生产、销售业务的公司。
  
  2、乙方是甲方公司的全职员工。
  
  3、为增强员工凝聚力和归属感,倡导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甲方经公司创始股东同意,拟通过本协议,授予乙方具有分红意义的干股股份,并计划条件成熟时实施公司期权股权激励机制。
  
  有鉴上述背景和前提,为明确干股相关权利义务事宜,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以下条款,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定义
  
  1、公司股份:甲方公司在___________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万元。现暂按照每股人民币【壹】元计算,公司总股份数共计_____股。
  
  2、干股:甲方公司及创始股东授予乙方员工本协议约定比例或数量的股份,乙方无需实际出资,并在与甲方劳动合同关系存续期间,享有该股份比例项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该股份性质不属于进行工商登记的资本股份,不享有股东比例项下对应的公司资产权益,不享有表决、同比增资、资产分配、公司清算等资本股份权利,不能转让与继承。
  
  3、分红:指甲方公司根据《公司法》、章程以及财务税务规定,按照财务年度核算下来的公司税后净利润。该净利润作为分红分配时,应保留公司业务发展的足够现金流。
  
  4、员工股东:指按照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的甲方员工。
  
  5、期权股权激励:指公司在条件成熟时,在本干股协议实施的基础上,由模拟股份过渡至资本股份的股权激励。在该方案下,员工股东实现和享有资本意义项下的股份权利。
  
  第二条 乙方干股
  
  1、甲方授予乙方___%的干股,即_____股(数)。
  
  2、乙方持有上述干股,仅在乙方与甲方之间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有效。乙方离职时,协议自动终止,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项下干股权利。
  
  3、乙方享有该股份比例下的公司经营业绩分红权利,但无其他资本股份项下的股东权利。与此对应,如甲方公司未能实现盈利,将不进行分红;而乙方作为干股股东也无需承担以自有资金填补公司亏损的资本股东义务。
  
  4、乙方不享有股份比例下的公司资产权益和相应的分配清算权利,包括固定、无形资产及升值。
  
  第三条 分红核算、领取
  
  1、每财务年度的分红核算,将在下年度的四(4)月份之前完成。
  
  2、为保障公司现金流正常,分红款将分两次领取:50%在下年度4月份核算完毕后一起发放;50%与下年度年终奖(或12月份)一起发放。
  
  3、乙方确认,该分红款为本协议项下的干股分红,不属于乙方劳动合同关系项下的奖金、福利或其他性质的劳动报酬,不作为劳动法计算工资报酬的基数依据。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分配乙方干股股份比例和数量,并根据公司发展情况、乙方工作业绩等做出相应调整。
  
  (2) 在乙方违反本协议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干股股份。
  
  (3) 甲方根据协议向乙方核算、结算干股分红款。
  
  2、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获得干股无需进行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等的实际投入。
  
  (2) 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享受干股分红。
  
  (3) 乙方需较非员工股东更加勤勉尽责,带头遵守、尊重甲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甲方公司利益和商誉。
  
  (4) 乙方不得泄漏甲方公司客户名单、技术信息等商业秘密,不得收受商业贿赂或回扣,或以其他形式侵占、损害公司利益和商誉。乙方在本协议期间及终止后二(2)年内不得在与甲方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否则,甲方公司有权要求退还全部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5) 乙方应与甲方应当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以适应本协议相关内容。
  
  第五条 协议期限、终止与解除
  
  1、本协议期限为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该期限与乙方新签劳动合同期限保持一致。
  
  2、本协议于到期日自动终止,除非双方在到期日前15日内签署书面协议,对本协议期限进行续期。
  
  3、存在以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协议,无偿收回股权,取消当年分红:
  
  (1) 劳动合同关系解除或终止的,包括但不限于辞职、离职、被甲方解聘等;
  
  (2) 乙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公司章程或规章制度、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公司决定等对乙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的;
  
  (3) 违反本协议第4.2条第(4)项保密义务、廉洁义务及竟业限制义务的;
  
  (4) 其他严重损害甲方利益或商誉的行为。
  
  如发生上述(2)、(3)、(4)项,甲方另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已分配的分红款,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第六条 争议解决
  
  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七条 通知与送达
  
  1、协议双方有效通讯地址与联系方式
  
  (1)甲方有效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有效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有关协议履行过程中的书面文件或通知,以及相关司法文书、法律文件等均应按照上述通讯地址或联系方式送达。如有变更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照上述地址或方式寄送,均视为有效送达且不得异议。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内容,双方友好协商,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签署。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于_____年___月____日签订于宁波市。
  
  甲方: (盖章) 乙方:(签字)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看出,员工分红的干股协议书主要包含了协议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对于干股分红的详细条款及违约的相关责任。并且还需要注意在签订该类协议书时需要仔细阅读一些附加条款,以免日后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法》中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然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么没签订劳动合同赔偿多少钱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


·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
      在我国经济等各个方面都有很大发展的今天,人们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尤其是在劳动关系中。人们一般会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约束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如果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关系,可以申请仲裁恢复劳动关系也可以请求赔偿,那么劳动仲裁恢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呢?我们来了解下。 一、恢复劳动关系如何执行以及不执行如何补救 (一)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 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


·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除了要准备好相应的认定材料外,同时也要搞清楚具体的手续是怎样的,按照规定的手续来办理,那么才能比较顺利的获得认定结果。究竟现实中该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呢?这是很重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如何办理工伤认定的手续 1、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审核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


·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
      我们知道在工作的时候可能会出现意外安全事故,给工作者带来一定的身体伤害,将会给受害者带来一定经济损失以及身体健康损失,这种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属于工伤,在经过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付,但是有时候还需要进行上伤残鉴定来进行确定伤情的情况,那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工伤鉴定九级伤残找哪个部门? 所谓的工伤,是由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交通事故、人身伤害,由司法鉴定中心鉴定。 1、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
      为了追求职业进一步的发展,更换一个新的环境或者获得更高的报酬,劳动者往往会选择从原单位主动辞职,跳槽到新的单位就业。那么,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相关规定有哪些?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违约金?下面一起来看一下。 劳动合同法主动辞职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合同。 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具体内容有哪些? 有人买房是为了升值,有人买房是为了能有自己的安身之处,不管是炒房还是买房,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都应该予以重视,是对自己对家人的负责任,也是对入住的人的负责任。其实,在验收新房的时候,很多住户都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而房屋最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既总结了验收的方向,也规定了验收的标准,以下是详细内容。 一、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总的法则是什么? (一)为了加强建筑屋面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屋面工程的质量 ...


·工伤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员工怎样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样办理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基于此规定,部分工伤职工在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出来后,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上述款项,这是当前工伤职工中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2012年,镇江市区鉴定有伤残等级的工伤职工1368人,有887人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占65%。工伤职工在确定伤残等级后立即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


·工伤认定单位证明申请工伤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工伤认定单位证明申请工伤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认定工伤是用人单位应当在发生事故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从业人员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发生事故伤害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等无正当理由超出1年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受理;用人单位或者从业人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
      员工被迫辞职,能拿到补偿金吗虽然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此规定不能一概适用。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并可支付赔偿金。因此,如果系用人单位违约...


·不满意劳动举报投诉结果要怎么做?
      发生劳动纠纷之后,可以直接去申请仲裁的,不一定得先投诉举报。不过,要申请劳动仲裁的,需要按照下面步骤来:   1、先交申请书   首先你要从劳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需要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并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   不过,申诉人要是用人单位的,还需要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   2、委托专业律师   要是纠纷比较复杂,损失比较...


·一、国家机单老工伤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国家机单老工伤待遇赔偿项目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二、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如下:(一) 治(医)疗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