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办理最高人民法院南京第三巡回法庭、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诉、申请抗诉等法律事务,包括刑事案件申诉、民事案件再审、行政案件再审、执行案件申诉,具有丰富的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执行案件申请再审经验。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法律中规定的夫妻离婚方式有两种,但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个过程中都是需要交纳一些费用,只不过相比之下诉讼离婚的费用是要比协议离婚高的。那现实中,夫妻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
  
  一般情况下,谁主张,谁举证。但是《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可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如果起诉离婚需要多少钱
  
  《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不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
  
  1、不涉及财产分割的每件50—300 元,如北京法院收75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 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 万元的部分,按照0.5% 交纳。
  
  您应该也有所了解吧。此时需要看实际离婚案件的具体情况如何,如果涉及到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那么自然法院收取的费用就会高一些,毕竟此时会根据涉案的财产数额来确定费用。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 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如何确定? 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


·到底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
      离婚是现在很普遍的一种现象,这不得不涉及到一个热门的话题,那就是财产分割。钱在生活中是一个很重要的存在,财产分割必然在离婚中占有重要的比例,一般来说都是在讨论男方女方如何分割财产的问题,那么离婚财产有孩子的吗?下面的我们给您大致介绍 一、离婚财产分割定义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离婚后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在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给付的问题上,需要综合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实际上是可以的,但有...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范本怎么写?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当婚姻关系破裂时,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就变成了头号难题。双方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后,或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后,要写一个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的协议,那么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范本怎么写? 离婚孩子抚养权问题范本 立协议人:________ 甲方:________ 性别:男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


·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什么时候收到?
      家属收到批捕通知书什么时候收到?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后,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至于犯罪嫌疑人家属多久会收到批捕通知书,具体还要看信件的在途寄送情况的。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接到逮捕通知书后家属可以...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
      离婚冷静期是什么意思?离婚冷静就是在离婚冷静期的一个月内, 如果在一个月内有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离婚申请。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相关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开展调解、家事调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冷静期结束,人民法院应...


·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众所周知,虽然军人是职业具有特殊性,但他们还是可以跟普通人一样享受结婚生子的权利,那如果他们要离婚的话,可以怎么办呢?对于军人离婚该怎么办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
      一、和小三有孩子重婚罪吗?可以构成重婚,如果以夫妻名义生活就构成重婚。重婚,是有配偶者再行结婚的行为。即已经有了一个婚姻关系,又与他人缔结第二个婚姻关系。具有两种形式:(1)法律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构成的重婚。只要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不论双方同居与否,或是否举行婚礼,重婚即已形成。(2)事实上的重婚:即前一婚姻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或关系)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事实上已构成重婚。重婚...


·根据新婚姻法女方私自人流是否违法?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婚姻法》相应废止。 在二十一世纪,恋爱婚姻都自由。同样的,怀孕生子也自由。那么,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女方私自打胎流产是否也是自由的,在此,我们告诉您:这个是自由。女方私自人流并不违法。那么除了不违法,它还有哪些方面的规定呢?接下来就由我们给您仔细介绍具体的细节。 一、女方私自人流是否违法? 不违法。首先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生育权的规定, 其次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


·离婚分割夫妻财产应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分割财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或者有口头约定,双方没有争议的,离婚时应当按照相关约定处理,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2)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各自所有,但差额悬殊的,分得财产多的一方应当补足。(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4)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


·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父亲怎么争夺抚养权
      父母在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同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此时先要确定抚养权,之后才是计算抚养费。但在抚养权的归属上面可能离婚夫妻就会产生争议,那此时作为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比较好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妈妈如何争取抚养权 在抚养权存在争执,无法协商一致的情形下,判由女方抚养子女的有利条件有: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3)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