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一、首套房首付比例是怎么规定的?1、根据国家规定,以家庭为单位,只要是首套房子,首付不能低于总房价的30%,例如要购买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子,那么首付款至少是100万乘30%=30万元。2、以上说的都是首套房的算法,当购买二套房时(以家庭为单位),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例如总房价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是100万元乘50%=50万元。3、购买新房的时候是按照比例、贷款额度计算首付,如果购买二手房时,就需要跟房主协商首付,只要不低于购房的首付比例规定(≥30%)。4、有房地产开发商,为了吸引客户购房,还推出有首付优惠,例如国家规定的至少30%的比例不能动,开发商会为你垫付一部分钱,让先定下房源。例如总价为100万元的房子,首付至少需要30万元,有的房地产开发商优惠先付20%,剩余的10%他们先垫付,让购房者在一年内凑齐补交,这也是一种策略,延缓购房者的首付压力。二、“分期首付”怎么付?按照最新房贷政策,如果是首套房(注:名下无贷款,即可算作首套房),那么首付只需要按照总房价的25%(公积金贷款首付20%)来计算。而分期首付则是按照总房价的10%或者20%来计算,剩余未付完的首付款,可以跟开发商商量,在一定期限内补齐。据了解,对于分期交首付,开发商主要通过两种方式操作。一种情况是购房者支付部分首付款后,开发商替购房者付清剩余首付款,而购房者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此后购房者再在约定时间内,将剩余首付款还给开发商。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以分期交首付为由,先向购房者收取部分首付款,而后约定在短期内缴清剩余首付款。等首付款全部付清之后,再正式签订购房合同,办理贷款手续。业内人士提醒,如此“低首付”跟“首付两成”是异曲同工,只是“看上去很美”,没什么本质区别,而且未来还款压力更大。并且,这一类促销活动,往往需要置业者额外与开发商签订一些协议,所以您需要仔细了解这个楼盘的“分期首付”促销还有没有什么限制“条件”。按照国家目前的相关政策,首套房首付比例规定的首付比例是总房价的30%,不过实际上各地可能在首付比例上也稍微有所出入。您在买房的时候是需要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挑选合适的房源,然后选择好比较合适的银行贷款,实际上按照现在的房价来说,有些房子的首付,对于我国普通公民也是非常不容易的。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离婚后房产如何过户 1.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去民政局办理的),另一种是诉讼离婚(去法院办理的),离婚后房产过户会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 2.协议离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有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如果是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后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诉...


·大连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什么?
      大连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大连拆迁货币补偿 1、搬迁补助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1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搬迁补助费800元(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以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为计户单位)。 2、安置补助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3款规定,一次性支付每户安置补助费1000元。 3、电话、网络、有线电视、煤气设施补偿费依据《大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


·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
      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对于商品房的购买包括有选楼、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交房以及购房者收房验房等过程,不管哪一过程,购房者在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呢?现实中开发商在房产广告中的承诺是吸引不少人购买其商品房的重要因素,但如果开发商不能兑现广告承诺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买商品房的过程中有什么注意的 1、要注意查看卖方的“五证”即:计委立项、可行性研究的批件,规划局的规划使用证,国土局的土地使用证,建委的开工建设许可...


·婚后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目前,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精心经营属于自己的家。但是,生活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当感情不再时,离婚成为大多数婚姻的结束状态。此时,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就是最大的问题了。那么,婚后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怎么分?1、 婚后一方或者双方按揭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或双方名下,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如果男女婚后以一方或双方的名义购买并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个人或双方...


·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
      无论是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都是一样的,其中就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当然就包括对房产的分割。那么对于农村房产,在夫妻离婚时如何分割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目前,我国对农村房地产权和城市房地产权实行二元制的管理体制。即农村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对其房屋下的土地只享有土地使用权,即宅基地使用权,国家对农村房屋至今未建立起登记制度;城市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所有权的主体是国家,城市居民...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可分为新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新房买卖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可分为新房买卖合同和二手房买卖合同,新房买卖合同由购房者按照开发商提供的资料清单,逐一准备好相关资料,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了,流程相对简单,而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及的内容和环节更多、更复杂,那么,二手房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约流程要注意什么呢? 1、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
      无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离婚分割是怎样的与房产证什么时间拿下来无关系!主要是购房款属于婚前付款的,不管是全额付清房款还是按揭付款,那些付款凭据保留好,那是付款人这方的婚前财产证明,不分割。房产分割出涉及到婚姻法规定的财产分割规定外,还受到国家房产登记规定、各地方房产限购政策等约束。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订买卖同,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可以按照以下法律规定予以处理。离婚时尚未取得产权的房屋指离婚时夫妻双方对其居住使用的房屋尚未取得所有权。如果夫妻...


·买卖二手房中必须注意什么事项
      很多购房者看中二手房价格比商品房的价格便宜,因此就很匆忙的决定购买二手房。需要注意,虽然二手房在价格上面便宜,但实际存在的问题也是比较多的,这就要求在买卖二手房中,当事人能够注意其中的一些事项,否则自身利益就会受到损害。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


·现如今,人们在买房时,一般会用自己父母的名义,害怕以后婚姻有
      现如今,人们在买房时,一般会用自己父母的名义,害怕以后婚姻有变,对房屋问题有纠纷,但是以父母的名义买房并不是十全十美的办法,其中也是存在一定的弊端的,那么以父母名义买房屋买卖的弊端有哪些?下面我们就这一问题,给您解释一下。 一、以父母名义买房的弊端有哪些 1、导致孩子独立买房时可能多付首付如果孩子和父母没有共有房产,即父母房产证没有孩子的名字,孩子成年后购买首套房,按照现在政策首付三成,并可享受首套优惠房贷利率;如果孩子在限购政策出台前...


·一、天津房子多久能卖出去?
      一、天津房子多久能卖出去? 天津房子在办理产权后就可以卖出去,产权在两年内的应当交纳5.6%的个税,满两年不满五年的交纳1%的个税,满五年不用交个税。二手房的交易流程简单来说是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交纳相关税费,双方共同到产权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银行贷款打余款完成交易。   《民法典》第六百零三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


·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在房屋买卖上,出现一房两卖的情况并不稀奇。这主要是卖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而造成的。不过这样的行为,也会严重影响到购房者的利益,产生一些不利的法律后果。那根据实践经验来看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包括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一房两卖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所谓“一房二卖”,就是指房屋所有人先后将自己所有的房子出卖给两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行为,并都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最后,在两个买房人中,出卖人只能向其中一个人交付房屋并办理产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