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现在买房子已经成为了人比较关注的问题,还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年对于买房都是非常的畏惧,买房一般都是按揭贷款,而不是直接现金买房,这样的方式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自己的经济压力,在买房的过程中还需要缴纳很多手续费?,那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买房子贷款需要什么手续费
  1、测绘费:测绘费按各区的具体情况定,如:普通住房是1.36元/平方,商业房2.04元/平方,生产车间2.72元/平方。2、评估费:100万元内0.5%(评估额,允许浮动);100万元外0.3%(评估额,允许浮动)。3、交易费:一般情况是,新商品住房,3元/平方;二手住房,6元/平方;非住房,10元/平方。4、工本费:住房,登记费80元,非住房,登记费550元(也叫工本费)。5、抵押登记费:住房,120元;非住房550元(允许浮动)。此外,买房人还应缴纳一些税费,如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土地出让金:按成本价的1.5%建筑面积,住房面积是140以上需要3%(公房才需要,即没有土地证)。印花税:房款的0.05%。以上所列都是属于买方需要缴纳的税费,不同的地区收费可能存在着差异。
  二、买房办理手续都需要什么证件
  一般来说,一次性付款购买房子只要提供房屋买受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但是,如果按揭买房要提供买受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复印件和收入证明原件,未婚的需要提供未婚证明。如是二手房,对方有证产权证,你与其签订合同就行了。如果需要到银行贷款的,则需要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学历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自己资质的资料,不过这需要看具体的每家贷款银行的具体要求。这是我们买房子办理手续时需要的证件,而同时,我们在买房子时,也需要看看开发商的证件,如:查看开发商品的《营业执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有了这些证件才是合法的,这些都是我们购房时避免日后麻烦的保障,所以在办理手续时,一定要查看清楚。买房子是很多人都现在做的一件事情,如今买房已经不是现金买房,因为一次性支付现金是很多人支付不起的,这个时候就需要来按揭贷款的方式来进行买房,涉及到贷款已经买房就像缴纳很多手续费,通常手续费都包括测绘费,评估费,交易费等。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
      一、单位集资房可以买卖吗1、单位集资房具有福利性质,只限本单位职工购买,转让无效,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转让,如果转让方一旦反悔,购买方的权益将无法保障 实际中问题较多. 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不得转让。2、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3、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一、房产为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如何分割?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是属于共同财产,可以均等分割。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时双方对...


·在2023年新建房如遇拆迁国家赔偿吗?
      关于房屋拆迁问题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首先要处理好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而恰恰在这中间需要协调的时候才是最重要的,关于拆迁之后的赔偿问题不妨是人民最关心的问题,那么在2018年新建房如遇拆迁国家赔偿吗,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由于拆迁人占比例较多的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这些部门的性质,决定其必须追求最大利润,因此,实践中这些部门往往以低廉的价格拆迁原居民住宅,对拆迁人的补偿费用往往过低或者违反拆迁安置合同没有进行有关补偿,这类纠纷诉至法院...


·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过户手续如何办理
      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出现了房屋过户的行为,房产在过户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要缴纳一定的过户费用,农村房产过户也是要缴纳的,那么农村房屋过户费怎么算?其相关的手续该如何办理呢?以下内容是我们对此的分析。 一、 农村房子如何过户,过户手续是什么? 办理农村房子过户,首先必要的条件之一就是购买的或继承的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则需要请原户主帮忙去办理房产证,然后才能过户。那么,农村房产证怎么办呢? (一)、农...


·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国家为了控制房产交易市场的房屋量,国家采取了征收个人房产税,它的征税对象是个人所拥有的房产,那么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收标准有哪些?下面就由的我们为您介绍个人房产税的征收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个人房产税征收标准有哪些 1、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个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2、从价计征:房产原值是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房子是我们睡觉、吃饭以及生活的地方。所以说,房子的重要性可想而知,尤其是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在中国人的观念中,奋斗打拼很久,就是为了能拥有一所于自己的房子。当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来听我们来介绍一下吧o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安全了吗 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就不一定安全,还存在风险。 我国物权法第二十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一、房屋过户原房产证收回吗? 房产过户后旧复的房产证由房管局收回。 房产过户由于产权人变更,过户时需要出具的资料房屋权证等相关资料,待过户后旧产权证也就失效了,所以原产证会收回。 房产过制户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房产过户有几种不同的情形,有继承的房产过户、赠与的房产过户、二手房过户等。 二、房产过户手续是什么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
      无论是对怎样的房屋进行租赁,对于当事人来讲,除了要知道其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免给自身利益造成损失外,同时还要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才行。那到底这个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要如何写才好呢?一般都包括了哪些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商品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房屋座落:_________区_________楼_________单元_________号  房屋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


·照目前我国的房价状况来看,在生活当中有一多部分公民其实已经对
      照目前我国的房价状况来看,在生活当中有一多部分公民其实已经对我国的房地产市场失去了信心。但是无论如何,我国的房地产在进行开发和销售的时候,还是应该遵循国家制定的相关法律法条的,并且政府也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手段,不断来规范我国的房地产。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地产法的详细法条是什么? 房地产法的详细法条是什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一、房屋赠与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 1、所赠房屋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 二、赠与合同的终止事由有哪些? 第一,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但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


·购房协议能代替合同吗
      不能,购房协议只是双方达成的一致意见,而购房合同是要签名的。这两者之间是不一样的。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