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57670467
全国海事法院: 上海 南京 宁波 厦门 广州 北海 海口 青岛 天津 大连 武汉
律师团队
>>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姜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朱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叶律师
  •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海事海商律师团队专业处理全国各地海事纠纷、海商与物流、货运代理、国际贸易、海上保险、海洋与建设工程、涉外诉讼与仲裁,具有丰富的诉讼与仲裁办案经验,海事律师为国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业海事法律服务。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怎么规定的?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 www.hs64.net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一种强制措施,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让相关责任人继续工作,减小对其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国家在羁押过程中的财政支出。那么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呢?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又是怎样呢?请看下文我们的总结。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申请取保候审的方式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1、人保。取保候审申请人必须提出保证人,保证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的,经司法机关批准,由保证人和被担保人(即被取保候审人)出具保证书,保证人保证履行《刑事诉讼法》第68条的规定;被保证人保证遵守《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
  
  2、财产保。司法机关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责令被取保候审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出具由司法机关确定的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财产保手续即告终结。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由司法机关决定),如果违犯《刑事诉讼法》第69条的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三、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除了上面介绍的内容,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还规定了保证金缴纳的规则,即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对保证金进行收取。另外根据法律规定,上文中提到的保证人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因此如果家人朋友成为保证人时也要注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必要时可以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债权债务清偿证明模板是怎样的 一、债务清偿原则 债务清偿是企业债务运动即借债一用债一还债中的必然现象和重要环节。企业要开展好负债经营活动,必须摒弃我国目前企业之间不正常的债务拖欠现象,遵循在债务清偿中应当遵循的一些原则。 (1)实际履行原则,也称实物履行原则,是指债权人、债务人必须严格依约规定的标的完成各自应履行的义务。在合约的履行中,不能以其他标的物代替合同的履行。不能用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的方法代替合同的履行。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地...


·欠债不还怎么办没写欠条?
      欠债不还怎么办没写欠条?一、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对方与其真的有欠债关系,没有欠条也没有关系,欠条不是唯一的依据,可以收集一些其他产生欠债关系的信息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先委托律师发律师函,运用法律的武器来帮助自己追债,起诉前申请冻结对方资产。二、诉讼时效的规定:(一)从诉讼时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条注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三年。(二)如果没有注明还款日期,则表明该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合同,债权人有权随时要求债...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夫妻共同债务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夫妻一方在外面有债务纠纷,除了特殊的情况下,往往会作为夫妻共同债务来认定,这在我国司法解释中是有明确的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你详细介绍夫妻共同债务的相关司法解释,供你做一个了解。 《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定,司法解释做出了如...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一、借条不是借款人本人书写有哪些风险 向他人借款时,根据出借人的要求,借款人会出具亲笔书写的借条,或者在他人已经写好的借据上亲笔签名、盖章、摁手印等,表明借款事实。但有时也会发生借条上借款人的签名并非本人亲笔书写的情况,这种情况多出现在双方是非常要好的朋友或亲戚的场合,例如在农村,部分人不会自己书写自己姓名的情况下,这种情况也常有发生。从法律上讲,如果借条上的借款人姓名并非借款人亲笔书写,借条是不具有...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担保公司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办理抵押登记借款人需要提供的材料 企业申请担保需填写《信用担保申报书》,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一) 借款人(担保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法人营业执照(年检)及法人代码证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法人代表授权书 4、法人代表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5、注册资本验资报告 6、贷款卡及贷款卡回执单 7、资信证明 8、公司章程及公司合同 9、借款申请书 10、申...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一、债务人失踪债务要怎么办 为了保障债权,对债务人失踪这种情况有以下救济方法: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债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开始计算。同时《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一百四十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


·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吗?
      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吗? 一、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吗 当夫妻一方认为该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时,则会产生老公借钱老婆不用还的结果,这取决于借债的目的以及债务的用处是否与家庭有关。夫妻是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为目的依法结合的伴侣,男女因结婚而成为了夫妻,双方具有特定的身份,在法律上互相享有权利也具备了义务。 我国法律规定,为了满足夫妻双方共同生活需要所欠的债务就叫做夫妻共同债务。何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这就包括了夫妻之间在生活中...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公司债券上市条件有哪些? 一、公司债券 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 二、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 公司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公司债券的期限为1年以上; (2)公司债券实际发行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


·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放款?有哪些相关流程?
       房屋对我们来说越来越重要了,不仅仅是我们休息生活的地方,更是我们家的象征 。我们无时无刻不想拥有一个自己的家,但现在的房屋价格也是越来越高。我们很难拿得出这么多的钱来进行购买,那下面我们就他项权证办理要多久放款有哪些相关流程为您进行讲解。 他项权证下来后,就表明抵押登记已经办妥,银行放款一般于5个工作日内放款。   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 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


·骗取贷款罪和贷款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两者定义不同。骗取贷款罪是指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贷款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
      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 一、对于民间的借条好久失效? 对于民间的借条失效时间为三年;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南京海事海商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057670467 13057670467